第二十二章(第3/3頁)

“演奏會幾點開始?”

“八點,不過大門七點半就會開了。”

“謝謝你,牧師。”

“不客氣。”

這名男子微笑了一下,徑直朝學校那邊走去。斯文森牧師仍保持警惕,緊張地牢牢握住公文包的提把。他看了一眼手表:七點十五分。

總算,在那似乎無止無盡的五分鐘過去後,他終於看見他所等待的東西、他千裏迢迢來到此地的目標——那輛掛著政府機關車牌的黑色林肯高級轎車。這輛車停在社區小學前的街邊。在暮色中,斯文森牧師眯起眼睛,仔細看向那塊車牌。沒錯,就是這輛車……主啊,感謝你。

兩個身穿黑西裝的年輕人從車前門走出來,他們左右張望,觀察街上的行人——也瞟了他一眼,然後露出了放心的表情。

其中一人彎下身,隔著稍稍降下的車窗,對坐在轎車後座的人說了些話。

牧師知道那個年輕人說話的對象是誰:起訴安德魯·康斯塔布爾的助理檢察官查爾斯·格雷迪。格雷迪和妻子是來參加演奏會的,因為他們的女兒也參加了這次演出。事實上,這位檢察官正是他來到這座索多瑪城的目的。斯文森牧師就像聖徒保羅一樣,進入這個不信仰主的世界,目的是為了揭露他們生活方式的錯誤,並將真理帶給他們。不過,他打算采用的方法,卻比當年的保羅更強硬和堅定:他計劃用放在公文包裏的手槍刺殺查爾斯·格雷迪。而此刻,那個公文包正被斯文森牧師緊緊抱在胸前,宛如《聖經》中的約櫃【注】。

【注】約櫃,藏於古猶太聖殿至聖所內、刻有十誡的兩塊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