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他仔細研究眼前的情況。

他必須算好角度,看好逃亡路線,注意漫步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以及第五大道上的車流。他絕對不能失敗,因為有太多事情寄托在他的成功之上;而且,出於某些個人的利害關系,他非得讓查爾斯·格雷迪在今天喪命不可。

上個星期二的午夜,當地的民兵傑迪·巴恩斯突然出現在斯文森牧師那座既是家又是教堂的大房子門口。據說,幾個月前在州警掃蕩過安德魯·康斯塔布爾的愛國者會後,巴恩斯便躲進坎頓瀑布森林深處的露營區。

“給我弄點咖啡。”巴恩斯不客氣地說,同時眼神殘暴、狂熱地緊緊盯著受到驚嚇的牧師。

那時,雨點斷斷續續地敲打在鐵皮屋頂上。這個留著灰色平頭、眼神冷漠的巴恩斯身體健壯,行事謹慎,一向獨來獨往。他湊到牧師耳邊說:“我要你替我做點兒事,拉爾夫。”

“什麽事?”

巴恩斯把腳向前伸,看著斯文森牧師親手用膠合板釘成並仔細刷上一層薄薄亮光漆的祭壇。“有一個人侵犯了我們,控告我們。這個人是‘他們’中的一員。”

斯文森牧師知道巴恩斯說的“他們”是指一個不明確的聯盟,成員包括聯邦政府、州政府、媒體記者、非基督教徒、政黨黨員和一些知識分子——至於“我們”,則代表所有不屬於上述群體的人,而且必須是白人。牧師並不像巴恩斯那樣狂熱,也沒有他那種強健的體魄。這點幾乎把他的靈魂嚇出了竅——但他當然也相信,這些人傳播的思想中確實存在幾分真理。

“我們必須阻止他。”

“阻止誰?”

“一個紐約市的檢察官。”

“哦,就是起訴安德魯的那個人?”

“就是他。查爾斯·格雷迪。”

“你讓我做什麽?”斯文森牧師問,以為他要請他寫信遊說,或是做一次義正詞嚴的布道。

“殺了他。”巴恩斯簡潔地說。

“什麽?”

“我要你去紐約,到那裏殺了他。”

“哦,上帝啊。不,這我可做不到。”他努力讓自己鎮靜下來,盡管雙手早已顫抖得不聽使喚,把杯中的咖啡潑出來不少,濺到了《贊美詩集》上。“首先,這樣做有什麽好處?這樣根本幫不了安德魯。更何況,他們都知道他是幕後指使人,這樣做的話只會讓情況更糟……”

“和康斯塔布爾沒有關系,他已經無關緊要了。這麽做是為了更重要的事。我們必須向世人聲明,你知道的,就像華盛頓那些混蛋老愛在記者會上說的那句話,我們要‘送個信’給他們。”

“算了吧,傑迪。我幹不了,這實在太瘋狂了。”

“不,我認為你行。”

“可是,我是個牧師。”

“你每個星期天都去打獵——換個角度看,這也是謀殺;而且你還去過越南,殺過人——如果你以前說的都是真的話。”

“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牧師絕望地嚷道,眼神卻不敢接觸面前這個人的目光,“我不想再殺人了。”

“我敢說,克萊拉·辛普森會希望你去。”此話一出,兩人立即陷入沉默。過了好一會兒,巴恩斯又說:“軟弱會害了你,拉爾夫。”

上帝,上帝,上帝……

那是去年的事。維尼·辛普森做完日常農活回家時,不小心在教堂後面牧師親手蓋的運動場邊,發現自己十三歲的女兒克萊拉正和牧師在做那档子事。他本來要沖出去報警,傑迪·巴恩斯卻出面解決了這件事。斯文森牧師這時才想到,巴恩斯當時之所以管這件事,只是為了控制他。“求求你,看在……”

“克萊拉寫了一封信,剛好在我身上。我說過是我去年讓她寫的嗎?無論如何……她寫了這封信,還非常仔細描述了你身體隱秘部位的特征——這些我是不願意看的,不過我猜陪審團一定會很感興趣。”

“你不能這麽做。不、不……”

“我不想和你吵架,拉爾夫。現在的情況是:如果你不同意,那麽下個月你就準備到監牢裏去和黑鬼做你和克萊拉做的事吧。怎麽樣?現在你的選擇是什麽?”

“該死。”

“那我把這句話當成‘願意’嘍。既然如此,我就把詳細計劃告訴你。”

巴恩斯給他一把手槍,一家旅館的地址以及格雷迪辦公室的位置,然後開車把他載到了紐約市。

幾天前,斯文森牧師一來到紐約,便花了幾天的時間展開調查和確認的工作。他在星期四下午走進州政府大樓,由於他那有點迷惑的表情和身上那件老舊的神職人員服裝,他在州政府大樓裏幾乎暢通無阻,他四處亂逛,終於在一條無人的長廊中發現一個清潔工作間。他鉆進工作間,一直躲到午夜,之後才潛入格雷迪的辦公室,發現這位檢察官會在今天晚上和家人一起到這所社區小學參加音樂演奏會,他的女兒是樂團裏年紀最小的演出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