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4頁)

塞林托繼續說:“如果你幫我們的話,珀金斯會找其他人去處理帕內利的案子。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會想要辦這一件。”

又是這個用詞——“想要”,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萊姆和塞林托幾年前曾經共同調查過一起重大殺人案,那是一件棘手的案子,而且是公訴案,所以他對塞林托的認識就像他對任何一名警察的了解一樣。萊姆通常不太信任自己解讀他人的能力(他的前妻布萊恩就經常憤慨地表示,萊姆可以看到一英裏外的一個貝殼,卻看不見站在他面前的一個人),不過他現在卻感覺到塞林托有所隱瞞。

“好了,朗,到底是什麽事?說吧。”

塞林托朝著班克斯點點頭。

“菲利浦·漢森。”年輕的警探微微擡了一下眉,意味深長地說。

萊姆只在報上見過這個名字。出生於佛羅裏達州坦帕的活躍富商菲利浦·漢森,擁有紐約州阿蒙克的一家批發公司,由於公司經營有方,他成了巨富。對一個企業家來說,漢森的生意十分好做。他不需要去開發客戶,不需要做廣告,也沒有收款的問題;事實上,如果菲利浦·漢森批發有限公司開始走下坡路的話,那是因為聯邦政府和紐約州政府費盡心思要讓它關門,並將它的總裁關進監獄。漢森的公司銷售的產品並非像他自己所宣稱的那樣,是軍方淘汰的二手車輛,而是軍火,並且大部分都是從軍隊偷來的或非法走私的。今年年初,兩名士兵開著一輛裝載了小型武器的卡車前往新澤西州,結果在喬治·華盛頓大橋附近遭到劫持並被殺害。漢森在幕後主導著這件事——聯邦檢察官和紐約首席檢察官都知道這一事實,卻苦於沒有證據。

“珀金斯和我們努力想要讓案子成立,”塞林托表示,“並和軍方的犯罪調查司令部聯手,結果還是弄得一團糟。”

“一直都沒有人能逮住他,”班克斯說,“一直都沒有。”

萊姆猜想,大概沒有人敢去揭漢森這種人的老底。年輕的警探繼續說:“不過,事情在上個星期終於有了突破。漢森本身是個飛行員,他的公司在邁馬洛尼克機場有一間倉庫——不知道是不是白原附近的那一座。法官發出了搜查令,可想而知,我們什麽都沒找到。直到上個星期某一天,接近午夜的時候,機場已經關閉,但裏面仍有一些人在加班,他們看到一個據他們描述外形和漢森相符的人,開車到一架私人飛機旁邊,將一些粗呢袋子裝上飛機,然後直接駕機起飛——既未經許可,也沒有提交飛行計劃。四十分鐘之後,飛機返航落地,男人回到車上,然後快速離去,他們沒有再看到那些粗呢袋子。目擊者將飛機的注冊編號交給了聯邦航空管理局,結果表明那不是他公司的飛機,而是漢森的私人飛機。”

萊姆說:“也就是說,他知道你們已經逼近,所以企圖丟棄一些會讓他和殺人事件扯上關系的東西。”他看出了他們要抓他的原因,也發現這其中有些關聯,“航空交通管制中心追蹤到他了嗎?”

“拉瓜迪亞機場一度掌握到他飛出長島灣的上空。然後大約有十來分鐘的時間,他降到了雷達探測不到的高度。”

“所以你們畫了線路,試圖找出他可能離開海灣的距離。派出潛水員了嗎?”

“已經派了。不過一旦漢森聽說我們有三名證人,肯定會開溜,所以我們正想辦法留住他——以聯邦拘留的方式。”

萊姆笑出聲。“你們找到把這點視為正當扣押理由的法官了?”

“是啊,以危害飛行安全的名義。”塞林托說,“違反一些見鬼的聯邦航空法,再加上無視危險的空中投擲、未提交飛行計劃,以及低於聯邦航空法規定的飛行高度等等。”

“我們的漢森先生怎麽說?”

“他很清楚這些步驟,所以對於逮捕並沒有表示任何異議,也沒有對檢察官說半個字。他的律師否認一切指控,並準備對於非法的逮捕提出控訴等等……所以只要我們能找到這些袋子,星期一就可以讓他面對大陪審團,接下來就可以讓他坐牢了!”

“假設,”萊姆指出,“如果這些袋子裏沒有任何罪證呢?”

“袋子裏有罪證。”

“你怎麽知道?”

“因為漢森害怕了。他雇殺手消滅證人,而且已經成功除去了其中一個,昨天晚上在芝加哥的市郊炸掉了他的飛機。”

所以,他們希望我把這幾個粗呢袋子找出來……萊姆的腦中出現了一些有趣的問題:可不可能因為某個俯沖,或者因為鹽分和昆蟲的碎屍在機翼尾端的囤積,而找出一架飛機在水面上特定的停留地點?人們能夠計算昆蟲死亡的時間嗎?水中的鹽分濃度和汙染源呢?低空飛行在海面上,引擎和機翼是否會鉤起海藻,讓它們黏在機身和機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