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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金發女人,溫柔,乖巧,嗜酒;只要是貂皮,不管什麽式樣她都愛穿;只要有星光露台和香檳,不管哪裏她都願意去。還有一種可愛的小美人,假小子一個,自己付賬單,很陽光,有常識,精通柔道,能夠一邊給卡車司機來個過肩摔,一邊一行不漏地讀《星期六評論》。還有另一種,發色非常非常淡,患有某種不致命但也治不好的貧血症。她無精打采,色如鬼魅,說起話來氣若遊絲。你不能碰她一根手指頭。其一,你根本不想;其二,她正在閱讀《荒原》或用古意大利語寫的但丁作品,不然就是卡夫卡或克爾凱郭爾,又或者是在研究普羅旺斯文。她酷愛音樂,紐約愛樂樂團演出欣德米特(7),她能夠告訴你六把低音提琴裏哪一把晚了四分之一拍。我聽說托斯卡尼尼(8)有這功力。世上也就他們這對了。

最後還有一種美輪美奐的展品,嫁過三個相繼歸天的大騙子,然後又攀上幾位百萬富翁,一位一百萬,最後在安提布岬(9)謀得一座淺色玫瑰別墅,一輛配有司機和副手的阿爾法-羅密歐豪華車,一群老朽的貴族朋友。對於這群人,她報以心不在焉的親切,就像老公爵跟他的管家道晚安。

對面的這位夢中人兒不屬於上述任何一種,甚至壓根兒不屬於那個世界。她無法歸類,好似山泉一樣悠遠清明,水色一樣難以描摹。我正看得出神,一個聲音在身旁響起:“我來得太遲了,向你道歉。全得怪這個。我是霍華德·斯潘塞。你是菲利普·馬洛,沒錯吧。”

我扭頭看著他。一個發福的中年人,穿得很隨意,但胡子刮得挺幹凈,薄薄一層頭發仔細地朝後梳得光溜溜的,覆蓋著兩耳間的大腦袋。他戴著無邊眼鏡,穿著搶眼的雙排扣背心,這種衣服在加州幾乎看不見,除非碰上個來訪的波士頓人。他拍了拍一只破舊的公文包,顯然這便是他所謂的“這個”了。

“三部完整的新手稿,小說。要是在我們找到機會退稿前把它們弄丟了,那就太尷尬了。”他朝老侍者打了個手勢,後者剛把高高的一杯綠色玩意兒放在那位夢中人兒面前,往後退了幾步。“我特別喜歡金酒加橙子汁。實在是很不上台面的飲料。你要不要也試試?很好喝。”

我點點頭,老侍者緩步離開了。

我指著公文包說道:“你怎麽知道會退稿?”

“如果真是好東西,是不會由作者親自送到酒店來的,而是會在紐約那些代理手上。”

“那何必留下?”

“一方面是為了照顧情緒,另一方面,出於所有出版人都夢寐以求的沙裏淘金那千分之一的可能。大多數時候,你參加一個雞尾酒會,被介紹給各色人等,其中一些寫過小說,而你又多喝了幾口,便要行善積德,於是說你想看看手稿。這不就飛快地送到酒店來逼你讀了?但我覺得你並不會對出版商和他們的頭疼事感興趣。”

侍者端來了飲料。斯潘塞拿起他那杯,喝了一大口。他沒注意到過道對面的金發女子。他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他是個不錯的中間人。

“如果工作需要,”我說,“我偶爾也會讀幾頁書。”

“我們有個最重要的作者就住在這附近,”他隨意地說,“你可能讀過他的東西。羅傑·韋德。”

“啊哈。”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苦笑道,“你對歷史浪漫小說沒興趣。可這些書賣得很火。”

“我沒別的意思,斯潘塞先生。我以前讀過他的一本小說。我覺得那是胡謅。我是否不該這麽說?”

他咧咧嘴:“哦,沒事。許多人和你有同感。問題是眼下他是個有保障的暢銷作家。現在成本那麽高,每個出版商手上非得有幾個暢銷作家不可。”

我向那金發女子投去一瞥。她已經喝完了那杯檸檬水之類的玩意兒,瞧了眼精致的腕表。酒吧裏人漸漸多起來,但還沒到鬧哄哄的地步。那兩個時髦家夥還在手舞足蹈,吧台邊的獨飲客攀上了幾個酒友。我回頭望了望霍華德·斯潘塞。

“你的麻煩是不是和他有關?”我問道,“我是說,韋德那家夥。”

他點點頭,又仔細打量了我一番。“跟我談談你自己吧,馬洛先生。如果你不反感我的請求的話。”

“談什麽?我是持執照的私人偵探,已經做了相當長時間了。我孤零零一個人,還沒成家,快到中年了,沒什麽錢。我進去過不止一回,不接離婚案子。我喜歡酒、女人和象棋,還有些別的東西。警察不怎麽喜歡我,可有幾個我和他們混得還不錯。我是本地人,生在聖塔羅莎,雙親都去世了,沒兄弟姐妹。要是我什麽時候在黑巷子裏被幹掉了,沒一個人會覺得自己的日子沒了著落。其實這種事情可能落到我們這行任何人頭上,也可能落在其他任何行業的人或眼下什麽都不幹的人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