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真兇的獨白(第3/5頁)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為大學同學是否純屬巧合,但你應該看到,我在日記中曾經提到我將報考哪所大學哪個專業。如果他真的愛我,如果他曾經跟蹤過我那麽多年,如果他曾獨自去深山找過那兩個人的埋屍地點,並且把他的蝴蝶標本留在那裏,那麽他跟著我上這所大學應該也沒什麽可驚訝的。)

第六,我不該把客廳地板上的酒瓶放進陳劍河的衣櫃,那是我當時的突發奇想。上一次,我曾經看見張兆勇拿著酒瓶進到他的房間,所以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為這樣可以增加點效果,讓警察認為陳劍河是個精神錯亂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後一個進入這個房間的人,而且也是在張兆勇之後唯一一個打開衣櫃的人,你們很容易就能聯想到我,這真是太大意了。

最後,我話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麽,言多必失,這句古訓一點都沒錯。

我真沒想到,我犯的錯誤會那麽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經仔細閱讀過我的那本日記,也許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女魔頭,這稱呼很好笑,不過仔細想想也的確很相稱,老實說,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麽想,但作為對手,我欣賞你,所以我想告訴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

我從小出生在一個冷漠的家庭。我的母親是一個粗俗不堪、自私無知的女人,她把所有的愛和精力都傾注在我的弟弟身上,而我的父親又是那麽懦弱無能,除了對老婆言聽計從外,他從來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麽。

我母親向來就不喜歡我,當然,我也不喜歡她,我跟弟弟的關系也很緊張。所以可想而知,在那個家裏我是什麽樣的處境,我常常感覺自己是個多余的人。由於在家裏得不到任何溫暖,我決定到外面去尋找愛我的人。

我是高一那年認識蕭廣明的,他是我們班的歷史老師,我第一次看見他就喜歡上了他。於是我開始借口問他功課一點點接近他,那時候我知道他已經有太太了,但是我不在乎這些,我只希望能跟他在一起。他似乎也很喜歡我,一直誇我英語好(他似乎喜歡英文好的女人)。他總是對我那麽溫柔,還常常向我訴苦,說他跟他太太是因為父母之命結婚的,所以毫無感情,其實他說的那些都是老掉牙的借口了,但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點。我被他的話深深感動,我同情他,為他感到心痛,我沒想到外表如此陽光的一個人,竟然整天都生活在痛苦中。那時候的我,一心想把他救出苦海,所以我甘願為他做任何事,包括跟他上旅館。

你找到的那張照片就是我們那時候拍的,這是有一次他心血來潮為我拍的,我們分手後,他把照片還給了我,他說他不想讓別人看到,所以底片他已經燒了,他建議我把照片也毀掉,但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把它扔掉。

他答應等我滿了20歲後,跟我正式結婚,我相信了他。那段時間,我們相處得非常好,我以為我們會永遠幸福地生活下去呢,但是我想錯了。林美雲的出現很快就讓他改變了對我的態度。林美雲是我們年級新來的英文老師,長得很漂亮,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她來了不到一個月,他就跟我說,他愛上了她,他說她既時髦又大方,年齡跟他也相當,所以她更適合當他的妻子。

那時候,我恰巧發現自己懷孕了,我驚慌失措地去找他,他非常生氣,以為我想用孩子威脅他,於是整個晚上他都在罵我,而我只能坐在那裏哭,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我知道他已經不愛我了。

後來他找人帶我去醫院做了墮胎手術,那天我流了很多血,但我還是自己走出了醫院,他沒陪我。我回家後說我生病了,我媽可能看出了點什麽,一直在那裏罵我婊子婊子,我沒辦法辯解,所以一句話也沒說。

我在家裏躺了兩天才回學校,回去後我發現他對我更冷淡了。我非常傷心,於是又去找他,他非常生氣,叫我滾,還說如果我再去找他,他就到校長那兒去告我,說我企圖勾引他,破壞他的家庭,這樣我就會身敗名裂,說不定還會被開除。我不敢相信,同一個人在不久之前還在那裏口口聲聲說愛我,現在卻變得如此無恥如此冷酷。但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如果我再去找他,最後倒黴的只有我自己,因為沒有人能保護我,為我說話,所以我只能退出。我就是從那天開始恨他的。

我跟他斷交之後,他對林美雲更加熱絡了,我看在眼裏,恨在心裏。於是我就寫了封舉報信給學校領導。我想懲罰他,我以為學校接到信後會開除他,我以為林美雲知道他的真面目後會離開他,但是學校居然一點反應都沒有。可能是同情他吧,林美雲反而對他更好了,於是我就又給他太太寫了信,我以為他太太會鬧到學校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