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真兇的獨白(第4/5頁)

我跟蕭的關系還沒斷以前,我曾經寫便條給她,叫她到我們約會的旅館,我當時之所以豁出性命來這麽做,是因為我太愛他了,我希望讓她知道,他已經另有所愛,我希望她能主動退出,但那次她什麽都沒做。聽你那天說了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她去過那裏,還看到了我們。但當時我真的認為她沒有去,於是我決定再讓她受一次刺激,我以為這次她一定會有所行動,但是她居然還是什麽都沒做。

我承認信中的某些地方的確有些言過其實,我以為我寫得越過分就越能引起重視,但沒想到這封舉報信不僅沒讓他受到打擊,卻反倒幫了他的忙,後來他很快就跟他太太離了婚,並且還堂而皇之地開始跟林美雲談起戀愛來,這是我沒料到的事。

他並不知道是我寫的舉報信,他大概一直認為是他太太寫的。我想他們之間可能從來沒有把這件事說破過。

其實不管我做什麽,我的心裏始終對他還抱著一線希望。所以,舉報信的事過去後,我又去找過他,還寫信給他乞求他回心轉意。但他都嗤之以鼻,他甚至還對林美雲說我在暗戀他,以此來誇耀自己的魅力,而林美雲居然還假惺惺地找我談心,我本可以把我跟蕭的事跟她說的,但當我看見她那張虛偽的臉時,我就一個字也說不出口了。她裝出一副很同情我理解我的樣子,試圖向我說明蕭不是我明智的選擇,但是我明明聽見她在電話裏用英文跟她的朋友說我是個醜陋愚蠢神經錯亂的大笨蛋。直到現在,她那尖酸刻薄充滿嘲諷的話語仍然回蕩在我耳邊。我實在無法容忍這種侮辱,所以我決定殺死他們。順便說一句,我也是從她的電話中得知他們要去野營的事的,她大概忘了,我的英文聽力好得很。

我知道馬上下手不會成功,於是我一直等了三個月。在這期間,我始終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在走廊上遇到,我還友好地跟他們打招呼,所以我想他們很快就忘了我的存在,他們甚至已經開始籌備婚禮了。天曉得,我怎麽可能讓他們結婚!正如日記中所寫的,我跟蹤他們到了那個山區,並趁他們睡著後,用榔頭砸死了他們。

我先殺的是蕭,因為我知道他是男人,如果他醒來,很容易就能制服我,所以我必須先殺他。其實當我打爛蕭的腦袋的時候,林美雲已經醒了,但是她嚇呆了,我沒跟她說一句話,我用榔頭砸碎了她的牙齒,誰讓她開口罵我的,這是她應得的。

好了,再說說李今吧。正如你所說的,李今的確向我出示了那張照片,她一邊威脅我,一邊嘲笑我,她不知道我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譏諷和蔑視。在家裏,我已經受夠了我媽的那張嘴,在外面我可不想受這份冤枉氣。這就是我要剪掉她舌頭的原因,她實在是個討厭的女人。幹掉她的時候,我相當愉快。

李今告訴我,那張照片是她從陳劍河的筆記本裏找到的。我非常吃驚,於是我馬上就去找了陳劍河。他誠懇地向我道歉,承認自己確實收藏過一張這樣的照片。他說那是自己無意中撿到的,我想不出他還能有別的什麽方式得到這張照片,所以就相信了他。

接著,你說得沒錯,我就租了那套房子,還扮演了保險經紀的角色。你知道我經常看見那些鄰居為了躲避推銷員和保險經紀避道而走,看見他們走近就匆匆關上門,就算敲門,他們也往往裝作沒聽見。所以我想扮演保險經紀是最安全的,因為大家都躲著你,沒人會正眼瞧你,所以自然也就認不出你了。我這招應該說是很聰明的,如果不是你,我相信沒人會知道。

我的確看到了他們三個。最危險的就是碰到張兆勇,我做完一切後剛剛準備去搭電梯,卻不料看見張兆勇迎面走過來,於是我馬上改變主意轉身去走樓梯了。我不敢冒這個險,張兆勇跟我太熟悉,他很可能會認出我。

關於陳劍河和那個客房服務員的死,你幾乎全猜對了,但我還是要補充幾點。第一,陳劍河一開始就知道是我幹的,他並不準備替我頂罪,殉情是他提出來的,他說反正是逃不了,還不如一起死,所以他讓我準備好毒鼠強。那封遺書也是他自己寫的,我從來沒有逼過他。第二,黃秀麗進房間時,陳劍河還沒死,他正在寫遺書,她立刻叫出了他的名字,而那時候我在衛生間,聽到他們說話我就故意躲在那裏沒有出來,我聽到陳劍河對她說,他在做一件重要的事,請她不要打擾他,他給了她一些錢,於是她就離開了。其實這個女人也許早就知道我在那裏了,但她沒有說破,而是等我離開後,她又進了那個房間,她發現陳劍河已經死了,於是她一邊報了警,一邊偷偷跟著我回了家。那時候,她可能突然意識到我會是她的金礦。但是她不知道,當她敲門走進我房間的那一刻,我已經準備殺死她了,但是我知道越是困難的事就越需要耐心,所以我又等了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