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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鈴木延次郎的第二次口供是在第一次審訊後的次日,即十一月二十一日。

繼續昨天的陳述:

就這樣,我拿到了兩萬八千日元。但我聽說山根末子很有錢,還放高利貸,心想她應該還有更多的現金才對,於是又威脅她:“別藏了,快把錢全都拿出來。少於二十萬我是不會走的。如果你不拿出來,我就對你不客氣!我練過柔道,弄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蒼蠅一樣容易。”我上初中時就開始練習柔道,後來還去柔道場練習,取得了二段證書。

山根末子在我的威嚇下又害怕了。她走到衣櫃前,跪下來,用鑰匙打開櫃子最下面的雙開門,從裏面第二個抽屜中拿出一個棕色信封遞給我。裏面有六張一萬日元、三張五千日元,還有三四本銀行存折和郵局存折。這些東西我拿了也取不出錢,所以我只從信封中抽了現金塞進口袋。

山根末子似乎以為我滿意了,稍稍放下了心。她關上櫃子的門,並上了鎖。

山根末子跪在櫃子前背朝著我,我看到她敞開著的睡衣後領就突然想抱她。其實,看到她從被窩裏出來時只穿著睡衣的樣子時,我就蠢蠢欲動了。

就在山根末子要從櫃子前站起來時,我從她背後抱住了她,並將她拖到了被子上。她試圖反抗,我騎在她身上想將她壓住,但她不停地扭動,還用雙手抓我的臉,我很難將她壓住。這時,她的手指甲刮傷了我的臉,還高聲叫喊起來。我又氣又怕,就雙手抓住她睡衣的領子,勒住了她的脖子。不多一會兒,她的身體就癱軟了。我用的是柔道中的“十字絞”,沒有將她絞死,只使她暫時失去知覺而已。然後我就扯開她的睡衣,脫下她的內褲,把她強奸了。整個過程中,山根末子一直昏迷不醒地躺在被褥上。

結束後,我給山根末子蓋上被子,蓋住她的臉。我將搶來的總計十萬三千日元的現金塞進口袋,從進來的那個窗爬出去。出去後,雨還在下個不停。我沒帶雨傘,也沒雨衣,擔心這樣出去,口袋裏的錢會被淋濕,所以又回到了臥室。我在山根末子的枕頭邊看到了她拿出兩萬八千日元現金時拆下的百貨商店包裝紙和報紙。我用報紙包住十萬三千日元的現金,再用百貨商店的包裝紙包好。可包裝紙封不住口,很容易會松開,就是放在口袋裏,還是有些不放心。

於是我就想,有沒有糨糊或飯粒什麽的。在廚房的地板上,我發現了一只鋁碗,裏面盛著一點米飯,還有一些煮熟的魚和魚湯。我心想,她家裏還養貓?怎麽剛才一直沒看到貓的影子,也沒聽到貓叫呢?我從鋁碗中取了一些沒泡在魚湯裏的飯粒,將其塗在包裝紙的邊上把口封住。這個過程大概花了十分鐘左右。去後門口時,我又經過臥室,感覺山根末子還處在昏迷之中,身上的被子一動也不動。我在屋後的檐廊處穿上脫在那裏的鞋子逃走了,當時很慌忙,顧不上關套窗。那時,雨已經停了。

我逃到外面,在路燈下看了一下手表,時間是零點二十一二分。要是直接回宿舍,說不定路上會遇到什麽人,於是我決定改變方向繞一個大圈子再回去。我沿著山岡反向的道路走去,途中有一片樹林,我就進去休息了五分鐘左右,定了定神。這時,我覺得臉上火辣辣地痛,用手一摸,發現臉上出血了。那是被山根末子用指甲抓傷的。我繞道回到宿舍時,已經是淩晨一點三十五分了。

我已經說過了,我是用柔道的“十字絞”手法使其昏迷,並強奸了她,我絕對沒用繩子捆綁她的手腳,更沒用繩子勒死她。至於山根末子被發現時為什麽已被勒死,我一無所知。

山根末子家以東一百米的那戶農家人說,二十九日淩晨零點四十五分,聽到外面有人往東走的腳步聲。那可能是我的腳步聲。不過我並沒有像那人聽到的那樣,赤著腳在剛下過雨的道路上走,也沒有拖著一條腿。我是穿著短靴走回宿舍的。

香春銀作重讀著《芝田市戶倉寡婦遭入室搶劫強奸殺人案》的偵查記錄。

縣警本部占了縣廳大樓十一層中的五層。因為時令尚早,整幢大樓還沒有供暖氣。陣陣寒氣從鋼筋水泥的地面和墻壁中滲進來,在室內待的時間一長,就會感到整個人像被寒氣包裹一樣寒冷。所幸的是,搜查一課課長的辦公室在一個朝東南向的角落裏。柔和的陽光中,一只大蒼蠅正趴在窗玻璃外,在屋內可以看到它的肚子和細腿。

已經到了晚秋,想不到還有蒼蠅。香春課長估計這只蒼蠅是從食堂的廚房飛來的,爬上五樓一定花了不少工夫。蒼蠅已經筋疲力盡,趴在那裏一動不動,只能輕輕扇動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