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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A縣警察本部搜查一課的警部補和同縣芝田市警署的巡查部長拜訪了住在博多公寓的下坂一夫,並詢問了他那篇被《文藝界》引用的文章。對此,下坂一夫有些摸不著頭腦。其實這事與看過同一本雜志的四國A縣警察本部搜查一課課長香春銀作有關。他當時躺在擺有菊花花盆的檐廊地板上,目光被

“同人雜志評論”欄目所吸引。也就是說,那兩位警察出差去福岡縣,並對下坂一夫不動聲色地展開調查一事,源自香春課長休息時在家曬太陽時看的那本雜志。

第二天上班,香春銀作立刻吩咐了部下要出差的事。

“把芝田市戶倉寡婦被殺案的偵查記錄全部拿來。”課長一露面便匆忙下達命令,而且語氣裏充滿了緊張。部下不由自主地看了他一眼,他臉上的表情硬邦邦的。

“是那個已經被起訴了的案子的記錄嗎?”

這個案子早過了警察的偵查階段,現已移交至地方檢察院,快要進行第四次公審了,因此部下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

香春課長默不作聲地點了點頭。比起多余的回答,他這一動作更能讓部下感到上司做出決定時的威嚴。

這個案子現在已經通報檢察院,進入了公審階段,而負責偵查的不是別人,正是香春課長。那份記錄他已經不知看過多少遍,早已像他親自寫的一樣爛熟於胸,現在又要重新看一遍,部下感到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不多時,香春課長的辦公桌上堆起了好多本厚厚的文件冊,白色封面上寫著黑色的文字:《芝田市戶倉寡婦遭入室搶劫強奸殺人案》。

報案人詢問筆錄、實地勘察報告、檢查報告、屍體解剖報告、鑒定書、證人詢問筆錄、證據查收目錄、偵查報告、逮捕證、向司法警察的供詞筆錄、向檢察官的供詞筆錄等,從偵查初期,到嫌疑犯被捕的地方派出所的審訊記錄,再到送檢後的檢察官的審訊、起訴書為止的資料都在這裏,滿滿當當地裝訂了好幾大冊。

香春課長喝了一口茶,潤了潤舌頭和咽喉,然後拿起其中的一冊。他此刻的目光中,已經看不到半點老文學青年的激情,也沒有欣賞粗陶花盆上斑點的雅興,此刻他的內心,完全被他的職業執著心所占據,一心想要在堆積如山的搜查記錄中,找到突破性的發現。

這些資料有一大堆。偵查報告的裝訂冊後面,還附有一份送地方檢察院的文件復印件。只要讀一下這份五百來字的文件,可以大致掌握整個案子的要點。香春課長將目光落在這份文件上。

戶籍 B縣C郡D鎮E區三十一番地

出生地 同縣同郡同鎮F區三十一番地

居住地 A縣芝田市山岡八十一番地

工人 鈴木延次郎 年滿二十九歲

一、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為了籌集結婚費用,決定實施搶劫。於昭和××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晚十一時三十分左右,犯人從芝田市戶倉一〇八七番地二,即山根末子(無業,年滿三十歲)家屋後的防雨窗潛入,威脅並奪取被害人現金十萬三千日元。隨後緊縛被害人雙手,對其實施強奸。過程中因讓被害人看到面部,害怕罪行暴露,於是將被害人勒死。並於二十九日淩晨零點二十分左右,由原潛入處逃離了現場。

二十九日上午九時許,鄰居因有事造訪被害人家,發現被害人家屋後的防雨窗開著,心生疑慮,隨即向附近的派出所報了案。派出所的人員趕到現場開始調查本案。縣警本部對本案也極為重視,派遣了偵查員協同破案。根據取證鑒定結果,判定本案為入室盜竊,並將偵查範圍擴至被害人家以西約三公裏的××工業株式會社芝田工廠的職工宿舍。通過對品行不端人員的排查取證,於十一月十七日逮捕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經審訊,該嫌疑人於十一月三十日,供認了其單獨作案的犯罪事實及經過。

二、對犯罪情節的意見:

犯罪嫌疑人計劃於明年與芝田市的大川娟子舉行婚禮,由於缺少婚禮所需費用,又得知被害人是一個孤身獨居的寡婦,有大量存款,並向附近鄰居放高利貸,於是實施了犯罪。犯罪嫌疑人為獲取結婚費用而實施盜竊,犯罪動機不值得同情。在實施搶劫後,又捆綁被害人實施強奸,並殘忍地將被害人勒死,犯罪情節極其兇殘,理應予以嚴厲處置。

以上是案子的概要。

警察的實地勘察報告中,附有被害人寓所內外的示意圖、屍體發現現場示意圖、屍體位置圖以及相關照片。另有關於“被害人山根末子的位置”的文字說明。

本案的作案現場在山根末子的住所,位於芝田市東方八條鎮縣道約三公裏處的芝田市戶倉,具體方位為縣道以南第一個十字路口的西南角。該建築朝東,是木結構平瓦房,建築面積約為五十二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