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實際發生的經過(第2/7頁)

“你們要知道,到這個地步,我還只是坐在那裏想而已;靠的只是一個想法而已。我說,是個親近他的人。哎,雖然理論上看來,也有可能是外面的人偷偷溜進來行兇(比方說是傅來明),可是看來很令人懷疑。傅來明和他並不親近;甚至不算好朋友,你從他們彼此談到對方的口氣裏就可以聽得出來。何況,一個外面的人要偷溜進來的話,還得躲過戴爾和艾蜜莉亞·喬丹所組成的電眼監視器,他們兩個當中始終總有一個人在家。不過要是談到什麽可能的話,倒不妨用另外一個說法,看看會引到什麽地方。

“結果就是相信另外一個參與其事的必定是艾蜜莉亞·喬丹或戴爾兩人當中的一個。事情實在是太簡單了,所以反倒讓人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想通。可是這個人很確定不會是戴爾。我且不說我自己深信,這位令人尊敬得可怕的戴爾,絕不會是令人尊敬得可怕的胡彌先生願意讓他偷看藏在櫃子深處的家醜的人。當做雷金納上尉發瘋的證人,可以。要當做同謀,不行。而且由時間表上也看得很清楚不可能是戴爾。

“就是這樣。由你們所知道的各種理由,我已經得到了胡彌被那支從十字弓發射的箭殺死的結論。某人一定得等到吉姆·安士偉藥性發作,然後這個人必須和胡彌一起進入書房,協助他把薄荷精倒進那個不省人事的家夥嘴裏。再把另外那個酒瓶和蘇打水瓶拿出去。這個人必須先把那支箭帶出書房。這個人必須要讓胡彌在裏面閂上房門;至於箭還在門外,胡彌是怎麽給說動了閂門的,我就不知道了。這個人必須弄好猶大之窗的機關,這個人把胡彌殺了,關上猶大之窗,處理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善後,這樣你們都清楚嗎?

“呃,戴爾在六點十分讓吉姆·安士偉進了門。(確認過了。)到安士偉在書房裏喝那杯下了藥的酒,至少有三分鐘的時間,還要更久藥性才會發作。(這點由安士偉本人證實。)戴爾在六點十五分時離開那棟房子。(這點我確認過,寫在我那張時間表的上端,那裏只有完全沒問題的事實。他在六點十八分抵達修車廠,正如他本人在庭上所說的,到修車廠走路約需三四分鐘。)有可能在一分半鐘的時間裏處理完殺死艾佛瑞·胡彌的那些亂七八槽的事情嗎?不可能,時間因素就證明不可能。

“而這一點就讓我發現了那個明顯的事實,就是只有艾蜜莉亞·喬丹和胡彌以及那個失去意識的人在屋子裏。到戴爾在六點三十二分開著車子回來之前,她一個人在那裏有十七分鐘之久。

“哦呵?我們先來想一下這個女人,她有哪些合於參與那個計謀的條件?她和胡彌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們,這當然足夠讓她成為那個家庭的一分子了。她可以說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心一意地愛著艾佛瑞。她一激動起來——你們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會直呼他的名字,這可是除了他的親弟弟之外,沒人敢做的事。她的地位也讓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棟房子裏的事情。要是艾佛瑞必須把他的計謀透露給什麽人聽的話,最可能的人選就是一個看來很實事求是、動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裏的時間也夠長久到能打進那攸關家族榮譽的封閉小圈子裏。

“然而這仍然只是理論而已,你們明白吧?所以我們來看看從六點十五分到六點三十二分之間那神秘的十七分鐘裏,她做了些什麽。(她說)她在六點三十分的時候收拾了行李下樓來。我要請你們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說的證詞,因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說的同樣證詞——當初我特別小心地仔細研究過,就像對其他人的證詞一樣。她說她給自己收拾了一個小旅行包,替史本賽叔叔收拾了一個大箱子,然後她下了樓。

“就是這裏,戴爾的證詞裏有一點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這有關系。戴爾回來之後,發現她正站在書房的門前——聽好了,在書房門前。她突然哭喊著告訴他說書房裏的兩個人在互相砍殺,還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來明。戴爾說這時候‘她給史本賽·胡彌大夫的一個大箱子絆了一下’。

“我覺得奇怪的是那只箱子在通到書房的那條小走廊裏做什麽。那棟房子的樓梯——你也看過的,肯——直通前門。那也就是說,她提著行李下樓來,想到要去書房向艾佛瑞說再見,就往後面走進了那條小走廊,手上還提著行李——或者至少是,你們注意了,提著那個箱子。這是怎麽回事?如果是提著兩件行李下樓,以我的經驗是總會把箱子放在樓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門口去,一般人不會那麽麻煩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後面去,跟人道別的時候還把行李提在手上到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