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原來是她

我回肥豬島時,已將近淩晨兩點了。我先到迪克酒吧喝了點兒東西,思考一下整個事件的前前後後。我喝了兩杯朗姆酒,心裏也有了一點兒頭緒。盡管我離開了幾個小時,丹尼爾仍在喬治王子碼頭的小機動船上等著我。他給我開船的時候看起來有點兒心煩意亂,盡管此時,暴風雨早就停了,可他還在不停地咕噥著,抱怨著暴風雨。我們在淩晨開船前往肥豬島,無星無月的天空下,大海也平靜了。又一次平靜了。

我的神經也平靜了,這是朗姆酒和思考的結果。

我的小屋漆黑一片。弗雷明沒在,他所謂的“打掃”只不過是移走了兩具屍體。除此之外;打碎的門窗上的玻璃和餐具的碎片散落了一地,被槍打過的毯子、床單、床墊亂成一團,子彈殼還嵌在墻上,血跡到處都是。未幹的血跡無言地昭示著幾小時前發生的事。

大房裏卻不黑,亮著幾盞燈,這不是我開的,可能是弗雷明給屍體處理局打電話時開的。我沿著落滿棕櫚葉的小路,走向大房那邊的廚房。

在兩天前我們慶祝德·瑪瑞尼勝利的那間堆滿印加藝術品的圓形起居室裏,我看見了她——竟然意外地看見了她!

她踱著方步,在溫那·格林的畫像前徘徊,苗條而胸部豐滿的身上穿著粉色絲褸。她拍著煙,旁邊對著沙發的咖啡桌上,放著一瓶被冰塊埋住的香擯酒。

“我以為你去了墨西哥城。”我說。

她迅速地一回頭,吃了一驚。那一瞬間,她的臉上充滿了詫異,可這很快又變成了微笑。雖然現在是淩晨兩點,可她的唇上依然塗著口紅。

“天啊,真高興看見你!我真是太擔心了。”

她向我撲來,粉色的絲袍隨著腳步翩然掀起,露出了白得耀眼的肌膚。她緊緊地抱住我,抽泣著,眼裏卻沒有一滴眼淚。

“你還活著!”她把頭埋在我胸前,感慨道。

“是的。”我對她笑笑,溫和地把她推開,“墨西哥城怎麽樣?”

她搖搖頭,好像在思考如何回答這個很平常的問題。

“呃……因為暴風雨,所有的班機都取消了。兩天後還有一班,那時再乘機去見阿歷克斯也不晚。我雇了條船從邁阿密回來。”

“我明白了。”

“給你來點兒喝的吧,”她走向酒櫃,“你要朗姆酒,還是要我冰鎮的香擯?”

“香擯。”

她走向咖啡桌,給我倒了一杯,說:“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你說什麽?”

“在小屋裏!一小時前我回來時,發現丹尼爾出去了,整個小屋就像一個屠宰場!用不著專家,誰都知道發生了什麽!內森,地上有血——還有碎玻璃。”

“是,我知道。”

她眯起眼睛,從杯子上方注視著我,“你……事情發生時你不在,是不是?”

我喝了一口香擯,“我在。”

她皺起了眉頭,“天哪!告訴我,是不是有人要殺你?”

我走到沙發那兒,坐下了;她坐在我對面,像個女學生似的,腿規規矩矩地放著,眼睛睜得又圓又大又天真。

“有兩個人拿著槍進到我屋裏,以為床單和毯子是我,使勁地開槍掃射。幸虧當時我躺在沙發上。”

“那你怎麽辦了?”

“我在其中一個人的臉上打了三拳,也可能是四拳;另一個人的頭被子彈打穿了。”

這讓她有點兒震動。她眨著長睫毛,說:“屍體在哪裏呢?”

我聳聳肩,“不知道。我去拿騷見哈羅德·克裏斯蒂時,他們還在那兒。”

她的眼睛睜得更大了,“你去見克裏斯蒂?他說什麽了?”

我再次聳了聳肩,“他否認是他派他們來的。”

“你又對他做了什麽呢?你不會……”

“殺他?不,我對這個混蛋什麽都沒做。告訴我——你看見小屋裏一團糟時,叫警察了嗎?有人來嗎?”

她做了一個毫無意義的手勢,手上還夾著煙,說:“電話好像壞了,我又害怕。謝天謝地,你在這裏。”

我同情地點點頭,“你該休息一下。太陽升起後我們讓潘波頓少校來處理吧,你覺得怎麽樣?”

她顫抖著身子,說:“呃,我恐怕難以人睡。”

我長久地注視著她。然後說:“你知道什麽能使你放松嗎?”

她搖搖頭,吸了口煙,又長長地吐了出來。

“一個睡前小故事。”

她吐出煙,表情更陰郁了,“一個睡前小故事?”她又搖了搖頭,表情十分古怪,“黑勒,你真壞。”

“不,”我說,我指著她,“你才壞。”

一瞬間,她的表情又凝固了,繼而爆發出一陣大笑,金發隨之抖動著。她揚起了眉毛,舉起酒杯,說:“我的睡前小故事是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