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3頁)

我坐在轉椅上,打開包裝袋,幾張起保護作用的柔軟泡沫塑料將皮條和雪利從莫娜手中取出的骨制品分開。那件骨刻——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件工藝品——其尺寸和形狀與一只加長口紅相當,上面黏附著一些幹燥的土壤,但我依然看得出其表面有縱向凹痕,一端扁平為底座。我一開始還認為它是一塊棋子。

我從辦公桌頂層抽屜裏找出一只牙刷,在骨刻表層輕輕地刷動,清除掉大部分覆蓋物。我又從同一個抽屜裏找出一只牙簽——另一件對考古學家具有不可估量價值的工具,剔除骨刻溝槽裏的塵垢。我一邊清理,一邊思考著對該物品進行斷代的困難性——倒不是其確切年代,因為碳同位素測定就能解決這個問題,而是其用途。例如,它是否是一件傳家寶,在最後與莫娜一起被葬入沼澤地之前,是否已經流傳了一段時間了?連莫娜自己的大部分骨骼都被沼澤酸性物質熔化了,這件物品為什麽會跟緊緊攥著它的手一起被保存了下來?

清理結束後,我數了數,一共有十條平行的溝槽環繞著骨刻,並與一條單獨的溝槽交會,後者從底部一直延伸到平滑的錐尖,整件物品像一朵未打開的蘑菇傘蓋。我對此類工藝品的設計圖案頗為熟悉,甚至無需查證。但令我備感興奮的是,幾分鐘後,我把手裏的物品與一本關於博因河谷的書裏的一張插圖進行對比,在墓道中發現的祭祀用品中有一件約二十五厘米長的石雕男性生殖器,其微型復制品就跟莫娜葬在一起。

我驚詫不已。我終於找到莫納什與隔河相望的布魯·納·波因尼之間、莫娜與建造紐格蘭奇的新石器時代人之間的直接聯系了。我本來幾乎已經對莫娜的年齡不抱任何希望了,現在這個問題又再次被提了出來。

我將骨雕翻過來,發現底座下面挖有一個孔眼,孔眼處形成小小的骨質拱洞。我拿起皮條,發現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將其穿過孔眼。

莫娜是被別人用她自己的項鏈勒死的。這件骨雕當時就懸掛在那件項鏈上——直到鏈條崩斷。不知為什麽,她在臨死前的痛苦中把項鏈墜死死地抓在手裏。那麽,這究竟是一個絕望的女人為扯斷她脖子上的繩索而死抓著不放,還是她故意要把這個生殖器形狀的骨雕帶入墳墓?

我沒想到這麽晚才忙完工作。我推開衣櫃的推拉門,想為自己挑選今晚參加科魯家宴要穿的衣服。我對服裝比較隨意,退一步說,今天可能是《卡門》中的吉蔔賽女郎,第二天就有可能是《城市》中的權利經紀人。我就像一條變色龍,我喜歡把身上的衣服跟自己的情緒甚至是周圍的環境搭配起來。有時是精心設計的(比如聖誕爆竹的穿著效果),有時卻是純屬偶然(比如我去拜訪修道院時,我的穿著和卡皮翁修女簡直“一模一樣”)。

我不知道一百多年前在博因城堡參加演出的瑪麗·瑪格麗小姐是否也對自己的外表很在意。但是當時與現在不同,現在選擇的余地太多了,而當時她也許只能寄希望於唯一一件漂亮合身的裙子。那我的曾外祖父呢?他會擔心什麽?不是他的穿著,除非他的西裝已經很破舊了。他也許會希望步行送瑪格麗小姐回家。不,她住在賽爾布裏奇,乘馬車至少要兩個小時的路程。她當晚肯定要在博因城堡過夜了——當然不是跟他住在一起。她會跟家人的朋友住在一起。當樓上的人們熟睡的時候,他們倆也許會在樓梯口擁抱。擁抱,親吻……還有呢?他們會不會挑起彼此的欲望,然後他們又各自壓抑自己的激情,告誡對方那樣做會有失尊重,應該堅守童貞直到洞房花燭夜?

那種事就真的那樣糟糕嗎?我心裏想著,把衣架掛在衣櫃的橫梁上。從真正意義上講,那一刻兩人才真正彼此屬於對方。如果雙方忠貞不渝的話,他們將永遠屬於對方。然而,其他保證就談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