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竊之信

智者所恨莫過於機靈過頭。

——塞內加

18××年秋,一個涼風陣陣的傍晚天剛黑之際,在巴黎聖熱爾曼區迪諾街33號四樓我朋友那間小小的後書房,或者說藏書室裏,我和朋友C.奧古斯特·迪潘一道,正在享受著雙重的愉悅,一邊沉思冥想,一邊吸著海泡石煙鬥。至少有一個小時,我們保持著一種完全的沉默。當時在任何偶然矚目者的眼中,我倆說不定都顯得是全神貫注地沉浸在汙染了一屋空氣的繚繞煙圈之中。可就我自己而論,我當時是正在琢磨黃昏初臨之時我倆所談論的某些話題;我指的是莫格街事件,以及瑪麗·羅熱謀殺案之不可思議。所以,當我們的房門被推開並走進我們的老熟人、巴黎警察局長G先生之時,我認為那真是一種巧合。

我們對他表示了由衷的歡迎,因為此君雖說討厭,但也頗有風趣,而且我們有好幾年沒看見過他了。我倆一直是坐在黑暗之中,此時迪潘起身想去點燈,可一聽G的來意便又重新坐下,G說他登門拜訪是要就某件已引起大量麻煩的公事向我們請教,更確切地說是想征求我朋友的意見。

“如果是件需要動腦筋的事,”迪潘忍住沒點燃燈芯,並說,“那我們最好還是在暗中來琢磨。”

“這又是你的一個怪念頭。”那位警察局長說,他習慣把凡是他理解不了的事情都稱之為“怪”,而且就那樣生活在一大堆“怪事”當中。

“非常正確。”迪潘一邊說一邊遞給客人一只煙鬥,並推給他一把舒適的椅子。

“這次是什麽難題?”我問,“我希望別又是什麽謀殺案?”

“哦,不,不是那種事。其實這件事非常簡單,我相信我們自己也能處理得夠好,不過我認為迪潘會喜歡聽聽這事的詳情,因為這事是那麽古怪。”

“既簡單又古怪。”迪潘說。

“嘿,是的,可又不盡然。實際上我們都感到非常棘手,因為事情是那麽簡單,而我們卻束手無策。”

“也許正是這事情的非常簡單使你們不知所措。”我的朋友說。

“你胡說八道些什麽!”警察局長一邊應答一邊開懷大笑。

“也許這個秘密有點兒太公開。”迪潘說。

“哦,天哪!誰聽說過這種高見?”

“有點兒太不證自明。”

“嘿嘿嘿!呵呵呵!哈哈哈!”我們的客人樂不可支,縱聲大笑,“哎喲,迪潘,你早晚得把我笑死!”

“你要說的到底是什麽事?”我問。

“嘿,我就告訴你們,”局長答道,隨之沉思著慢慢吐出長長的一口煙,並在他那把椅子上坐了下來,“我三言兩語就可以告訴你們,但在我開始之前,請允許我提醒你們,這是一件需要絕對保密的事,要是讓人知道我向誰透露了此事,我眼下這個位置很可能就保不住了。”

“講吧。”我說。

“要麽別講。”迪潘道。

“這個,好吧,這消息是一名地位很高的要人親口告訴我的,王宮裏一份絕頂重要的文件被人竊走。竊件人是誰已經知道,這一點確鑿無疑;他是在有人目睹的情況下竊走文件的。另外還知道,那份文件還在他手裏。”

“這何以得知?”迪潘問。

“這顯然是根據文件的性質推斷而得知,”警察局長回答,“根據文件一旦被竊賊轉手便會立即引起的某些後果尚未出現這一事實,也就是說,根據他正按照其最終必然會利用那份文件的計劃在對其加以利用這一事實。”

“請稍稍講明白一點。”我說。

“好吧,我可以鬥膽說到這個程度,那份文件會使竊件人在某一方面獲得某種權力,而這種權力之大不可估量。”那位警察局長愛用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大明白。”迪潘說。

“不大明白?好吧,倘若把那份文件泄露給一位我們不便稱名道姓的第三者,那有位顯要人物的名譽就將受到懷疑,而這一事實使文件之持有者現在能擺布那位名譽和安寧都如此岌岌可危的顯要人物。”

“但這種擺布,”我插話道,“大概得依賴於竊件人確知失竊者知道他就是竊賊。可誰敢……”

“這個竊賊,”G說,“就是D大臣,他什麽事都敢做,不管那是不是一個男子漢該做的事。他這次偷竊手段之巧妙不亞於其大膽。我們所說的那份文件,坦率地說,是一封信,一封那位失去它的要人獨自在王宮時收到的信。她正在讀信,突然被另一位要人的出現所打斷,而這個高貴的人物正是她最不想令其見到那封信的人。慌亂中她未能將信塞進抽屜,只好把已拆開的信放在了桌面上。不過朝上的一面是姓名地址,因此信的內容並沒有暴露,從而沒引起那位高貴人物的注意。在這個節骨眼上,D大臣走了進來。他目光銳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桌上的信件,認出了寫地址姓名的筆跡,覺察到了收信人的惶遽,並揣摩出了她的秘密。在按他通常的方式匆匆辦完幾件公事之後,他取出一封與桌上信件有幾分相似的信,並將其拆開假裝讀了一陣,然後把它放在桌上那封信旁邊。接著他又就公務談了大約有十五分鐘。最後告辭之時,他從桌上取走了那封不屬於他的信。那信的合法所有人眼睜睜看他把信拿走,可當著那位就站在她身邊的第三者,她當然沒敢聲張此事。那位大臣溜了,把他自己的那封信(一封無關緊要的信)留在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