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濃縮(第4/5頁)

隨後,傑尼醫生被明確地警告,如果再不吐露施瓦遜的身份信息,警方將以窩藏重要證人的罪名對他處以巨額罰金。他依然保持沉默,但臉上表現出擔憂的表情。

結論:接下來的假設可能性極大。傑尼宣稱他從六點到九點都在街上閑逛,這一點很可能是謊言。警方幾乎可以肯定他必定是購買了前往紐約郊區某處的車票,也確實乘坐了火車往返於該處。我們正在調查該時間段所有的車次,以期找到某位乘務員或者乘客,能夠認出傑尼醫生,以證明在該段時間內他確實乘車外出過。截止報告完成時,尚未得到結果。

在沒有得到確切的證據(某人能夠指認出他當時出現在某列火車上,這就算得上確切的證據了)之前,逮捕傑尼醫生毫無意義。甚至即使有了確切的證據,在能夠切實跟施瓦遜產生聯系並引出施瓦遜之前,逮捕他都不會起到什麽作用。由於傑尼的頑固不合作,以及他的所謂“原則”,施瓦遜事件的影響被進一步放大。目有看來,除了窩藏證人一條罪名外,警方找不到對於傑尼醫生不利的證據。

讀完之後,秘書安靜地把報告放在了桌上。市長和警察局局長對視了一眼,心裏更加郁悶了。最後,市長嘆了口氣,聳了聳肩。

“我同意警官下的結論。”他說,“不管外面的報紙怎麽炒,我支持他。”

“我寧願你的手下步步為營,不要犯錯,不要冒進,不要做蠢事以致釀成大禍。你怎麽看,桑普森?”

“完全贊成。”

“我也建議按奎因的建議來辦。”局長評論道。書記員拿起另一張報告,大聲讀了起來。

有關薩拉·福勒的補充調查報告

令人極度不滿意。她拒絕透露周一夜晚拜訪唐寧醫生住所的目的。此女性已經瘋瘋癲癲,回答含混不清,話語中夾雜著大量的《聖經》詞句。訊問時間周二下午兩點,地點道恩宅邸。

結論:毫無疑問,薩拉·福勒與唐寧醫生決定共同保守某項不為人知的秘密,彼此已經達成了默契。警方目前沒有證據能證明這一點。她與唐寧均受到警方嚴密的監視。

“真是令人難以置信,你們的人只發現了這麽點兒線索。”區長驚嘆。

“我還從來沒見過這麽一群難對付的證人,”局長喃喃自語,“還有嗎,傑克?”他嚷道。

還剩下最後一份報告。這份報告的篇幅很長,引起了所有與會者的注意。秘書開始朗讀。

有關菲利普·莫豪斯的調查報告

獲得了非常有趣的進展。我們通過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聯系到了助理檢察官拉普金。從他那裏得知,其手下負責遺囑與財產的辦事員遇到了一起迄今為止從未遇到過的業務問題。在莫豪斯律師前來登記歸档的阿比蓋爾·道恩的遺囑中,有一項特殊條款,該條款要求立遺囑之人死亡之時,由律師即刻銷毀她的某些未拆封的隱藏秘密文件。遺囑中交代這些文件由律師保管。

立即前往訊問莫豪斯。於今天下午在道恩家發現莫豪斯正與赫爾達小姐在一起。訊問發現了一些特殊情況。奎因警官當即警告莫豪斯不可銷毀這些文件,而是將其移交警方,因為這些文件可能跟謀殺案的發生有關。但莫豪斯冰冷自若地回答,他已經把這些文件都銷毀了。

問:“什麽時候銷毀的?”回答:“昨天下午。當我的委托人去世時,這是我立即采取的行動之一。”

奎因警官詢問那些文件的具體內容。莫豪斯宣稱他對這些文件的內容一無所知。他宣稱自己嚴格遵從遺囑的要求,將這些文件在未開封的狀態下就銷毀幹凈。這些文件已經在莫豪斯的事務所存放了多年。老莫豪斯還健在,並負責家族事務的時候,這些文件就已經在律師的手中了。莫豪斯只是理所當然地接過父親的客戶,繼承了這些文件。他只是在按照遺囑的要求履行義務,在委托人面前遵守職業道德,承擔責任,等等。

在此情況下,須對其提出公訴——這是一起謀殺案——他無權在未與警方協商的情況下,私自銷毀與可能與案情有關的證據。莫豪斯堅稱他的行為是合法的。

“讓我們走著瞧!”桑普森吼道。

訊問時赫爾達·道恩亦在場,她表現得心神不寧。警方訊問她有關被銷毀的文件之事,她表示對文件的內容完全不了解,甚至壓根兒就不知道這些文件的存在。她聲稱最近幾年來,死者的絕大部分私人信件均交由她來處理。

結論:建議區檢察官桑普森辦公室立即調查此事的法律權限。如果莫豪斯身為法律公仆,公然僭越了本州賦予他的法律權限,那麽建議考慮對其起訴之可能性。如果起訴不成,則應將此事提交律師協會,由他們定奪。除了少數持不同意見者之外,警方絕大多數人都相信,這些失落的文件對於偵破這起案件來說,可謂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