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鬼來花園(第2/5頁)

聽到這兒,我對案情大概也有了猜測,便主動追問:“韓哥,我跟你打賭,兇手是他的老婆,對吧?”

韓哥瞪了我一眼,然後罵道:“別打岔,安靜聽我說!”

韓飛在現場對死者進行了屍檢,屍檢結果是門老板被人用斧錘類鈍器打擊頭部導致嚴重腦顱損傷死亡。屍體已開始腐爛,蠅蛆聚集在屍體上瘋狂產卵。全身沒有搏鬥、抵抗等造成的損傷。

隨後,韓飛提取了蠅蛆的標本,經分析確認為絲光綠蠅幼蟲,長約9.5毫米,處理後呈黃褐色不透明,蟲體向前彎曲,腹面棘帶形成溝坎狀,近於枕木樣變,符合3齡期第四天和第五天的體征。

韓飛按照這些特征推算,產卵時間應該在檢驗前七天—即為5月8日前後,結合胃內食物等情況,死亡時間最大可能在5月7日晚11點左右。

在案情分析會上,首先由老高總結了仙境家居裝飾公司及死者的基本情況。仙境公司已經成立七年多了,是由賈門亨等三人組織的裝修隊發展起來的。隨著資本不斷擴大,死者生前的生活逐步奢華起來。門老板經常由秘書兼司機關雲娟陪同進出各種娛樂場所,他對這種活動興趣極高。

根據關雲娟的口供,門老板住這裏已經有半年多時間了,但她不清楚是誰的房子。她只負責晚上把他送到那裏便回來。

按照她的想法,那裏肯定有女人。最近一周時間,關雲娟一直沒見過門老板。由於他活動太多,常有幾天見不到面的時候,因此她沒有太在意,只是給他打了幾次電話,均無回音。

“根據現場勘查的情況和初步掌握的材料,”韓飛開始講出自己的看法,“這個案子估計是常見的感情糾紛問題。現場沒有被翻動的跡象,沒有打鬥痕跡,是死者在睡眠狀態時被人突然襲擊,損傷很重。作案人隨身攜帶致命兇器,就是想要一下子殺死死者。”

韓飛說完之後,老高順勢道:“不錯,作案人應該是從門進入的,門鎖沒有被撬,不是有鑰匙就是有人給開了門,而被害人死前應該是處於睡眠狀態。這是因為,如果有客人來,被害人怎麽也要穿上衣服才能去開門。”

老高和韓飛的推論,得到了在場警員的一致認可。

韓飛覺得還不夠充分,繼續補充道:“我在現場檢測到了兩種鞋印沒有被排除,應該是作案人所遺留,其中有一個女鞋印,這種鞋印與現場的那雙女人拖鞋,大小基本一致,是否為同一人還不好說。”

其中一名警員在韓飛說完後,提出了自己的問題:“按照韓法醫您的推測,兇手會是這個女人嗎?”

韓飛仔細想了想,咬緊下嘴唇道:“目前還不能武斷決定,唯一能夠確定在案發時,有一個女人在場。這個女人可能和死者認識,甚至有房門的鑰匙,她能開門帶人進入。當有人來時,被害人已經睡著,而由這個女人開的門。如此一來,這女人算是同夥,內外勾結預謀作案。只要找到這個女人,案子基本上就破了。”

在場的辦案人員大部分都同意韓飛的分析,也有人提出:“那也不能排除一人作案的可能性。比如說,作案人與被害人是熟人,晚上敲門說有什麽急事,被害人開門後,立即闖入中心現場將被害人打死。偽裝被害人處於睡眠狀態,試圖誤導我們,然後離開現場。”

老高匯總大家的看法,做了總結並布置下一步工作:“無論是什麽情況,反正是熟人作案,與女人有關。再找找那個關雲娟,把她作為知情人。一是查清案發前後她的活動情況,重點鎖定在5月7日前後,一天一天地排查,時間、證人都要落實到位。二是從她那裏入手,摸清死者生前與女性接觸的情況,越具體越好。”

跨省追兇

按照老高的安排,刑偵隊員再次找到關雲娟,並作為本案的相關知情人員,辦理傳喚手續。經刑偵隊員的反復詢問核實,基本排除了她參與作案的可能性。

但她提供的一些情況很有價值,值得進一步調查。死者在業余時間喜歡去娛樂場所活動,如打保齡球、打台球、遊泳。女人這塊兒確實比較復雜,他對關雲娟本人也暗示過不少次,但都是試探性的,並沒有強迫和她發生關系。

關雲娟也是個明白人。有一次,她曾開玩笑說:“你老纏著我幹什麽?歌廳那姓白的小姐對你多好呀,你怎麽不把她包下來呀?”

結果,他倒說了一句好像受到了啟發也可能是給自己找個台階下的話:“這倒也是個辦法。”但沒人清楚他是不是當真了,後來他就再也沒有讓關雲娟陪他去那個歌廳。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按照關雲娟提供的線索,老高一行人真去了那個叫“紅梅贊”的歌廳,確實有個姓白的小姐,叫白瑞麗,22歲。據老板說,原來幾個女孩子共同住在後面的一間小屋裏,後來白瑞麗就不住了,每天晚上12點左右就被人接走。一周前晚上剛開張,一個男的來找她,那男的非常土。她跟著那個男人出去了,至今未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