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十四章

次日晨,狄公用罷早膳,對洪參軍說道:“今晴空萬裏。鳳光旖旎,我意欲安步當車前去丁宅,你去喚陶甘一同前往。”

三人穿廊過院,出縣衙西門,徑往丁宅而去。

狄公輕裝簡從二訪丁宅,事前未知照丁禕。管家見縣令大人突然駕到,位引去花廳請茶,一面遣人飛報丁禕。

丁宅忙喪亂成一片。少不得請高僧來宅中掛榜開經,拜七七四十九天梁王懺。靈寢和道場均設在正廳,靈樞前立一銘旌,上書“顯考丁大將軍虎國尊靈之位”,兩側一副挽聯,寫道:

木本水源先世澤

春霜秋露後人賢

靈前香煙繚繞,白燭高燒,一班和尚正法螺鐘磐。吹吹打打,為死者唪經唱佛,超度亡靈早升天界。

走廊中靠墻有一方桌,上面壽禮成堆,均以紅紙包裹,上附祝壽吉言,賀喜佳句,真是琳瑯滿目。狄公見了,大為詫異。管家忙解釋道:“老爺,這堆壽禮本應早早清理入庫,奈困家奴忙於料理喪事,不得空閑,故仍堆擱於此。”

丁秀才縞素绖帶,趕至花廳來見縣令。狄公道:“今明二日本縣欲升堂審理今尊命案,因有幾處細節尚需查實,故復來府上一訪。本縣這就去令尊書齋,你丁憂理喪忙碌,不必相陪。”

(绖:讀‘疊’,古代喪服上的麻帶子。華生工作室注)

二衙卒仍在走道中值番,保護現場,見了縣令,忙稟報無人走近書齋大門一步。

狄公啟開封條。推門進屋。剛欲邁步,只覺一股惡臭沖鼻而來,忙以袖掩面,急退數步,說道:“屋內似有腐爛之物,陶甘,你速去靈堂向做佛事的僧人討幾柱香來。”

陶甘領命而去,少頃返回,手中檀香煙霧濃烈,氣味刺鼻。狄公一人持香入內,須臾復出,手舉懸畫鐵釘一枚,一頭刺了一只半腐的黑鼠,將鐵釘交於陶甘,說道:“命衙卒將此死鼠用木匣裝了,休要丟扔。”

狄公將檀香擱於書案筆架之上,以熏去室內臭氣。

陶甘返回,三人一同進入書房。狄公手指地上一紙盒道:“此盒原在丁將軍衣袖之中,內裝九枚蜜棗,上次離去時,我將它放在書案上端硯近旁,黑鼠聞到甜味就爬上書案享用,瞧,死鼠留於書案之上的足跡仍清晰可見。”

狄公俯身,仔細揀起地上那紙盒,放在桌上,只見一角咬了一個窟窿,揭開蓋子一看,九枚蜜棗剩下八枚。

狄公道:“此乃又一殺人兇器,原來這些蜜棗均染有劇毒。”遂命陶甘:“你於地上好生將那枚染毒蜜棗尋來,休要用手碰它。”

陶甘跪地仔細尋找,終在一書架下將那尚剩一半的果脯尋了出來。

狄公於衣縫中取出牙簽,將蜜棗簽了,置入盒內,重新蓋上,命洪參軍道:“將此盒用油紙包了,帶回縣衙留待查驗。”

狄公四下觀瞧一遍,搖頭道:“看來別無可疑之處,我們還是回縣衙再作道理。陶甘,你將房門重新封上,二衙卒仍須在門外值守,不得有誤!”

三人離了宅自回縣衙,一路無話。

回到內衙書齋,侍役獻茶畢,狄公開言道:“洪參軍,你去差一名衙隸將仵作喚來見我!”

洪參軍去後,狄公對陶甘道:“此命案越發奇了,我們尚不知兇手如何施用那小匕首殺人,卻又發現了他備用的兇器。再者,被告吳峰有一詭秘女友,無獨有偶,原告丁禕也有一秘密情人!”

陶甘道:“老爺,此二女會不會實為一人?丁、吳若是情敵,二人爭風吃醋,丁禕先下手為強告了吳峰,也就不足為怪!”

狄公道:“此言倒甚有些見地。不過,若如此吳峰如何不殺丁禕本人,卻要壞他父親性命?”

陶甘道:“我亦為此犯難,還有,我更不明白兇犯如何讓丁虎國接受了染毒果脯。我思想來,此物一定為兇犯親手所贈。走廊中桌上堆滿壽禮,兇手不會將禮物放在那裏,若是這樣,他又如何肯定丁虎國偏將那紙盒揀去?”

洪參軍插進話來:“兇手既殺了丁虎國,卻為何不將紙盒從其袖中取走。反而將此罪證留於作案現場?”

陶甘連連點頭,嘆道:“前也見得些大小疑案,卻不似今日之事如此犬牙交錯,撲朔迷離。除丁虎國命案外,那風景畫之謎尚一衷莫是,錢牟的那名神出鬼沒的奸黨也仍逍遙法,說不定又在呼朋引類,繼續作惡。老爺,此人到底是誰至今仍無一絲消息?”

狄公苦笑道:“卻是沒有。昨日喬泰說他已將錢宅門丁人等一盤詰,卻誰也不知他相貌特征,更不知他姓張姓李。他總是深夜才來,長長的大氅遮了身體,一條圍巾档了口鼻,大氅的帽沿又蓋了腦門。他從不講一字,就是雙手也總是籠於袖中,不肯顯露出來。”

三人又喝一盅茶,隸役報稱我做已經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