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十五章

蘭坊縣衙大堂廊廡處早已擠滿了看審的人群。丁虎國將軍乃當坊耆宿,聽說要審理他的命案,滿城百姓都想看個究竟。

三通鼓響,只見帷簾開處,狄公頭戴輕翼掐絲烏紗帽,身穿雲龍出海綠錦袍,腰圍玉帶,足登皂靴,出內衙,進大堂,登高台,入公座。公案前早有堂役侍立兩側,值堂看刑,書辦人等亦各就各位,當差堂前。

狄公將驚堂木一拍,命丁禕上堂聽令。

丁秀才早被傳到大堂,聽狄公傳喚,忙於公案前跪下。狄公道:“丁禕,那日你將吳峰告到本堂,稱他害了你生父性命。本縣數日來明查暗訪,獲憑信證據不少,已將吳峰拿下,然尚有些許疑難之處須加澄清。本縣馬上鞫審被告吳峰,你須聽個仔細,若是中途有話要說,只管講來。”

狄公拔根火簽擲於堂前。少刻,二堂役將吳峰從牢提中到堂上。

吳峰跪於公案之前,泰然自若,等候狄公發問。

“被告姓甚名誰,操何營生,講!”

“老爺聽稟,小生勝吳名峰,長安人氏,秀才出身,出於偏好,已棄文從畫數年。”

狄公臉一沉,說道:“吳峰,你身為秀才,本為斯文士子,而你不在京師勤學苦讀,矻矻求進,卻來這偏遠小縣優遊歲月,作惡造孽。你如何害了了虎國將軍性命,快快從實招來。”

(矻:讀‘枯’,矻矻:辛勤勞作的樣子。)

吳峰說道:“老爺容稟,所傳小生犯下殺人之罪,純屬丁禕向壁虛構,實乃千古奇冤。說起丁虎國,小生至今仍是只聞其名,未見其人。小生在長安之時,常聽家父說丁虎國欺君妄為,血債累累,最後終獲褫職之懲,故對其劣跡醜行略有所聞。然對他本人卻素不相識,直至他兒子丁禕在此調三窩四,對小生竭盡造謠汙蔑之能事時,方知他原在這蘭坊苟延殘喘。丁禕無中生有,惡意中傷,實屬荒誕,不值一駁。故小生對此也就置若罔聞,未予理會。小生思想來,老爺一向兼聽明斷,絕不會信了丁禕一面之詞,深文周納,冤枉了小生這無辜之人。”

狄公高聲喝道:“吳峰休得放肆!本縣問你,如你所雲,丁將軍何以一向懼你?又為何整日幽閉家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步?再者,若是你不存歹意,為何還要於丁宅前後布下眼線,探聽丁家虛實?”

任憑狄公厲聲喝問,吳峰卻不失寸心之平,從容答道:“老爺且息雷霆之怒。前兩句問話,純屬丁宅家事私衷,小生對此一無所知,也就無法作答。這第三句問話,卻是稀奇,小生的回復為八個大字:子虛烏有,絕無此事!不知原告可有證人與小生當堂對質?”

“吳峰,如今你對簿公堂,還敢嘴硬放刁!你放明白點,本縣已拿住你遣去的眼哨一名!只是與你三頭對案為時尚早!”

吳峰聽了怒道:“定是丁禕那廝對此蠅營狗苟之人餌以重利,從而借刀殺人,嫁禍於我,用心何其狠毒!”

狄公見堂前吳峰終於憤然作色,心中暗喜。自思機遇難得,切莫失之交臂,須緊握戰機,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對吳峰來個單刀直入,一針見血!章程拿定,狄公厲聲道:“吳峰聽了,你對丁家如此切齒痛恨,並非出於丁、吳兩家世仇宿怨,卻是因你心懷不軌,與人爭風吃醋所致。你擡起頭來,看看這嬌嬈女子是誰!”

狄公從袖中取出從吳峰所作觀音畫像上剪下的頭像,命班頭傳於吳峰觀瞧。丁、吳二人一聽案中涉及一年輕女子,立時都變了臉色,丁禕則嚇得睜大了眼睛。

狄公正對堂前二書生察言觀色,忽聽身邊班頭驚叫一聲,急扭頭一看,只見方正手持畫像呆呆立於案邊,面色如白紙一般。突然,方正叫道:“老爺,此女非是別人,正是我長女白蘭!”

廊廡處一片大嘩,狄公本人亦驚訝不已,只不過是未露形色。急舉驚堂木一拍,喝道:“肅靜!”又從容對方正道:“方班頭,快將畫像交吳峰一瞧!”

方正畫像上認出女兒,吳峰更加局促不安,手足無措,但丁禕卻如釋重負,一身輕松。”

吳峰凝視畫像,沉默不語。

狄公喝道:“你與此女有何瓜葛,快快招來!”

吳峰面色灰敗,咬牙答道。“不招!”

狄公臉一沉,嗔道:“公堂之上,刑罰無情,不由你不招!”

吳峰定一定神,心一橫,大聲說道:“任憑大刑加身,筋骨斷,體膚裂,也休想叫我開口!”

狄公怒道:“案犯吳峰,竟敢咆哮公堂,抗拒本官。左右,皮鞭侍候!”

眾堂役聞命一聲吆喝,二人褰了吳峰衣袍,另二人將他按伏在地,只等班頭上前施刑。

(褰:讀‘千’,撩起(衣服等)。)

方正苦痛萬分,舉目瞧狄公一眼,只是不前。狄公會意,心中暗暗佩服。方正乃一正直之人,惟恐一怒之下結果了吳峰性命,故示意他命別人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