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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珍重,是吧?”海老澤還是不能接受加山的觀點,帶著幾分懷疑地把加山說的這個詞重復了一遍。

加山繼續說道:“擁有自己的物品,是誰都應該有的權利。不過,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就會給別人帶來麻煩。但是,他們一旦得到了擁有的權利就不願意放棄,並且認為自己的權利不應該受到任何人的侵犯,因此,周圍的抗議和勸說對於這種人完全沒有意義。這種人能夠意識到的,只有行使自己的權利。"

“這個嘛,不只是‘垃圾家’,許多問題都可以依此加以解釋。例如,那些不給上小學和中學的孩子交夥食費①的家長;再例如,那些賴掉生孩子的費用的孕婦,只強調自己的權利,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可以說,這些人有共通性。"海老澤終於同意了加山的看法。

① 日本的小學和中學有“給食” (提供午飯)制度,只交很少的錢就可以在學校裏吃一頓像樣的午飯。日本政府於1 954年頒布了《學校給食法》,每年的1月24日為“學校給食紀念日”。近年來,無故不交夥食費的學生家長越來越多,全國滯納總額已達二十多億日元,成為日本一大社會問題。——譯者注

他眼睛放著光,並且頻頻點頭。

加山在邊想邊說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觀點:“的確是這樣。表面現象雖然不一樣,但他們的根是一個。"

“很早以前我就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雖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具體情況,但我總覺得有某種共通的東西。那些動不動就怒火萬丈的人,還有那些糾纏不休的雞蛋裏頭挑骨頭的索賠者,也不知道到底

是怎麽了。很多日本人都有病!”

“就是有病!權利意識強雖然不是壞事,但同時必須履行義務。不願意履行義務,只強調行使權利的人,也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增加了這麽多。這些人認為享受權利是應該的,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是在幹壞事。他們可能還會振振有詞地說,孩子的夥食費應該由國家從稅收中拿錢,如今日本是‘少子化’時代,我們這些生了孩子的人對國家有貢獻,不給孩子交夥食費算什麽?”

“夠了!夠了!是因為教育失敗,社會風氣敗壞呢,還是因為這個可以吃得太飽的時代不好呢?這種時候,正是我們這些報社記者大顯身手的時候,得好好寫一篇報道!”

“是!”加山受到激勵,使勁點了點頭。海老澤說得對!加山認為, 這樣把社會上的矛盾和異常現象提示給人們,是一個報社記者的職責。跟海老澤對話時舉的那些例子,不管他們有多少經濟困難和精神壓力,加山都認為是壞事。不交夥食費也好,動不動就怒火萬丈也好,不管社會發生多大的變化都是壞事。在這些行為成為社會上見怪不怪的東西之前,一定要向人們指出:壞事就是壞事。能夠做到這一點,對於那些覺悟低的人來說,就是一場啟蒙運動。而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加山認為只有以報紙為龍頭的新聞媒體。每

揭露一次社會上的醜惡現象,加山都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

這是個系列報道,要在報紙上連載。加山重新考慮了一下這個系列報道的結構。要有病理學者的解說,要有剛才跟海老澤對話的內容作為結論。他把采訪錄音拷貝到電腦裏,然後一邊聽一邊把要點記錄下來,整理成文章。

這時,加山的手機突然叫起來,一聽鈴聲就知道是老婆光惠打來的。上班時間光惠一般是不來電話的,一定是有什麽急事。加山帶著幾分不安掏出了手機。

電話那頭立刻傳來老婆光惠的聲音:“喂,上班時間給你打電話,對不起啊!你現在有時間嗎?”光惠有些慌張,看來真有急事。

加山答道:“有時間!你說吧!”

“他爺爺病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