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第4/6頁)

上田喜一再次騎上摩托車,向現場駛去。

兩天前停止施工的簡易房現在差不多完成了八成,屋外已經上了窗板,塗成了巧克力色,木工和瓦工正在作業。

“真頭痛!”上田面對著那裏的工人自言自語。

當然,沒有人搭理他。建築的大門緊閉,上田無法進入。監察人員只需根據建築物的外部大小來算建築密度,不會去關心內部情況。

和工人們交涉也是白搭,上田只好推著摩托,沿著小路走向大道。

這時,迎面過來一位頭戴遮陽帽的男子。他身著英國風格的毛衣和長褲,紅臉膛,白頭發,戴著黑框眼鏡,叼著煙鬥,一看就知道是個總裁級別的大人物。

上田跨上摩托,與其擦肩而過。他回了一下頭,發現對方正牽著狗站在那裏,也朝自己看。

上田忽然想,是不是這個人打的匿名電話,舉報這裏的違章建築呢?電話裏是中年人的聲音,語氣聽上去從容不迫,應該是個有點來頭的人。

當然,這只是上田的猜測,並沒有什麽根據。

03

將女性分割成數段的碎屍案受到了媒體的廣泛關注。

最初,有市民在東京往橫濱的第三京濱國道旁的樹林中,先後發現了女人的兩只腳。雙腳都是從腳踝處砍下的,沒有穿鞋襪。根據法醫鑒定,死者的年齡在二十五到三十歲之間。

兩天後,兩只手也相繼找到。這一次是在多摩川河岸邊的草叢裏,和前面提到的雙腳都屬於同一死者。從手掌的特征觀察,死者生前應該不是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她的手指柔軟,大概不怎麽進廚房,不是那種承擔繁重家務的女性。而且她的手指甲上還塗著鮮紅的指甲油。

因此警方判斷,被害人不是一般的家庭主婦,很可能是酒吧或夜總會等娛樂場所裏的從業人員。

警方開始尋找被害者的頭顱與軀幹。報紙大力宣傳了這前所未有的殘酷犯罪,如果在以往,肯定還會將此作為獵奇事件。

三天後,搜查隊在多摩川上遊發現了死者的軀幹。報道那裏有一條土堤築就的小路,白天有人車經過,一到晚上就漆黑一片。軀幹被扔在路旁雜草深處,像吊在肉鋪店裏的肉塊。這時,距離發現雙腳已經過了三天,傷口處已出現蛆蟲。

目前,被害人的頭部還不知下落。兇手碎屍是為了隱瞞死者身份,剝光衣物、砍掉頭顱、模糊面部特征也都是這個目的。以前這類碎屍案的兇手基本都是被害人的親戚熟人,所以警方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次的案件應該也不外乎如此,於是就按照這一路線開始偵查。不過,現在找出死者頭顱、查明死者身份,是第一要務。

報社對偵查行動作了跟蹤報道。警方先是到酒吧等餐飲場所進行搜尋,可是在那種地方,有許多女性都下落不明,於是警察加大了在酒吧等地的偵查力度。

行兇現場也是個謎。兇手大多會在室內行兇,在自己家中的情況尤其多見。如在玉之井鐵漿溝碎屍殺人案中,被害人是兇手的妹夫,犯罪現場就在兇手自己家。名古屋碎屍案中的兇手也是被害人的親戚,他在大阪的自家中殺害了被害人。據此,偵查人員認為,此次兇案的第一現場也很可能是兇手家。

據法醫判斷,被害人先是被勒死,然後遭到兇手切割,因為被害人的傷口上沒有切割時的應激生理反應。可是,不管心臟停止跳動多久,四肢遭到切割後,肯定會流很多血。很難想象兇手能夠獨自在其不熟悉的環境中,手忙腳亂地舞刀弄斧,事後還要收拾血跡。如果真是這樣,那也必須有其他共犯幫忙。

並且,從腳、手、軀幹的發現地點來看,兇手應該有代步工具。他用汽車載屍塊,然後分別丟棄到不同的地方。他很可能驅車到多摩川附近的土堤上,在同一個夜晚丟棄了兩只手和軀幹,在此之前,他已經在公路邊的樹林裏丟棄了雙腳。

報紙連日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報道,應該會有人猜測到死者的身份,然後向警察反映情況。然而,知情人並未出現。不過,如果兇手是被害人的親屬,那麽的確可能出現沒有人提供線索的情況,因而警方更加確信此案為家屬作案,他們考慮是不是因為家庭內的復雜情況導致了這場悲劇。

在偵查期間,一位年輕女性向警方提供了一些情報。

我不知道我的經歷和這起案件是否存在關聯。

兩周前,我在新宿街頭遇到了一位中年男人,他邀我坐他的車。那是一輛中型家用車。我不記得車牌號了。他大概四十五六歲的樣子,頭發黝黑,沒戴眼鏡,留有短髭。當時是晚上十一點多,他把車停在青梅街道一處僻靜的地方,請我喝他買的啤酒,然後他又重新啟動了車子。之後,我就不知不覺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