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第6/6頁)

但奇怪的是,為什麽兇手在實施犯罪前放過一名女子?

兇手想將她大卸八塊,難道真的是在將要下手的那瞬間,兇手大發慈悲了?

不!絕不是。

上田喜一很快否定了這一想法。兇手是在為下一次真正的行兇做準備。他是故意放掉那個女人,這樣,偵查人員肯定會誤以為第一現場在某家醫院的病房。兇手相信被他放掉的女人一定會向警察匯報她不可思議的經歷,而這正是兇手希望的。所以說,布置那間“病房”只是為了誤導警方,兇手在行兇前可能已經拆除了那間“病房”。

可是,上田轉念一想,希望建設的高鍋真有那麽殘忍嗎?他真的變態到要殺人?

人不可貌相,不可以妄下定論,可上田還是認為高鍋應該不是那種人。他是惡毒的開發商,非常狡猾,肯定一肚子壞水,這些都沒錯,不過像他這樣的惡棍,應該不至於會犯那麽傷天害理的殘酷罪行。兇手會不會是那個看上去溫和善良、有著紳士風度的男人?

這時,上田喜一的眼前浮現出他在工地上遇到的那位紳士的形象。他看上去五十歲出頭,身著英式的毛衣和長褲,嘴裏叼著煙鬥,牽著德國狼狗,正優哉遊哉地在散步,一副成功人士的派頭。上田想起當時他曾覺得,那個幾次打電話舉報這棟違章建築的人,就是這位中年男子。

如果兇手想拆掉房子以銷毀犯罪證據,就有必要收到區公署建築科要求拆除違章建築的命令。因為毫無征兆地拆除一座幾乎完工的房子,會顯得很不自然,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但是如果有建築科監察人員下達的拆除令,拆除房屋就變得合情合理了。為達到這個目的,他必須主動舉報這棟在建中的違章建築。

舉報電話還須盡早撥打,因為在此前的違章建築處理案中,縱然接到投訴的監察人員三番五次地前往現場,開發商也不會乖乖依法執行。如果在房子就要完工時舉報,然後迅速依法拆除,就會顯得有些誇張和做作。所以必須裝模作樣,與監察人員打打太極拳。於是他早早向監察人員舉報,並且經常追問。

上田認為,兇手可能有兩人。不過,他覺得也可能只有一人。因為接聽電話無須露面,對方也可以用假聲。

但是這裏有個疑問,據僥幸逃脫的女人稱,用私家車載她、將她帶進病房的,是一位頭發烏黑、不戴眼鏡、留有短髭的五十來歲男子。高鍋只有三十三四歲,還梳著分頭,應該打扮不出這模樣,那恐怕不是高鍋吧?

這麽說,難道真是那個牽著狼狗的紳士?他頭發花白,戴著黑框眼鏡,年齡有五十多歲,如果他把頭發染黑,摘下眼鏡,不就與那名女人所描述的一致了嗎?何況,染黑頭發還可以看上去年輕些。

可是,上田又想,如果真是這樣,紳士與開發商高鍋就是同謀。假設紳士真是那個變態殺人狂,那麽高鍋與這件事扯上幹系,又該作何解釋?

上田喜一立刻著手調查希望建設的內幕。他發現,這家公司前一段時間差點倒閉,開發房產的資金周轉非常不暢。

那位紳士看上去似乎很有錢,會不會是他曾對開發商施以援手,於是高鍋答應幫他一個忙?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上田喜一向警察署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