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第5/6頁)

當我睜開眼睛時,發現自己躺在病房的床上。病房很狹小,墻上掛著一幅薔薇畫。房間裏沒有什麽家具,床頭有一個病房裏常見的帶抽屜的小桌,桌上放著醫用搪瓷盤和藥瓶。我嚇了一跳,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到了這裏。接著,我回想起曾經乘坐過中年男人的汽車,我想可能是我出了交通事故,受了傷,所以才被送到這裏。可是我身上並沒有傷口,也沒有感到骨折會導致的疼痛。

這時,一個醫生模樣的人走了進來。他戴著白色大口罩,幾乎遮住了半張臉。但看他的頭發,我還是認出他便是邀我乘車的男人。他說現在要給我做手術,接著就拿起一把大號手術刀,旁邊沒有助手和護士。我感到他要殺我,於是撕心裂肺地大聲喊叫起來。男人說,如果出聲就殺掉我。我永遠也忘不了他那時陰森森的眼神。

我不顧一切地苦苦哀求他,他注視了我一會兒,然後拿起桌上的搪瓷盤,抓住我的手腕,想把手術刀刺進去。我絕望地大呼救命。也許是動了惻隱之心,最終他同意放我走,並警告我說,決不可外傳今天發生的事,如果我走漏風聲,他一定會來殺掉我,下次決不會讓我活著走出這家醫院。我保證,說自己一定會守口如瓶。

於是他放下手術刀,卻冷不防在我的手腕上注射了一針。見我恐懼得顫抖不止,他叫我不用擔心,說那是安眠藥,因為擔心我會記住回去的路線並向人透露,要讓我先睡著。五分鐘後,我便失去了意識。

多麽不可思議的經歷。這名女子是新宿一帶站街的暗娼,原以為搭上了一個大款,沒想到上車後失去了知覺。第二天早上,有人發現她睡在房檐下,於是將她送到了派出所。以上是派出所的記錄。她說她遭到了恐嚇,被人灌醉倒在那裏。

搜查本部非常重視這個女人提供的信息,認為這和碎屍案之間存在著某種關聯,因而開始重點查找她提到的所謂的“醫院”。她堅定地表示,那個房間肯定是病房。

根據她的敘述可以推斷,那個男人很可能是個性變態,也就是施虐狂。如果真是這樣,那麽他傷人或者殺人就不需要動機,只要他喜歡被害人,就會下手。即大街上有他喜歡的女人,他都可能實施犯罪。

但這個女人的講述也有可疑之處。她說她被帶進的是一家醫院,可醫院裏會發生這種事嗎?將一個睡著的女人從車裏抱進醫院,即使在深夜,也難逃其他人懷疑的目光。男子決定放她回去後,就給她注射安眠藥讓她睡著,然後將她抱出病房,穿過走廊,走出大門,將她塞進車裏。這一系列動作怎麽可能沒有人看見呢?縱然是深夜,醫院裏也有值班人員,還有保安。

不過,搜查本部並沒有全盤否定該女子的講述,她的經歷作為警方的材料,由報社刊登了出來。

上田喜一讀到了這則報道,驀地想起杉子原町二四七番地的那棟違章建築。

那棟違章建築已經在五六天前,由希望建設自行拆除了。以前凡是與高鍋沾邊的違章建築,監察人員往往束手無策,但這次的事件是例外,很快就解決了。上田曾悲觀地以為高鍋會玩捉迷藏,拖延個一年半載。因為等客戶住進去後,建築科就只好善罷甘休。從高鍋以往的表現看,得到上述結果的可能性非常大,因而拆除的順利反而令人感到意外。從貼上“違章建築”告示的日子開始算,整個拆除工作只用了兩個月時間。

不管這房子如何簡易,拆除都是一種資金損失。可能高鍋意識到區公署的強硬態度,才長痛不如短痛,抓緊時間自己動手拆除。高鍋以後還要從事建築業,或許不想給建築科的人留下太惡劣的印象。

可上田總覺得高鍋這次太自覺了,真不知他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高鍋如此聽話,依法執行,那以前為什麽要捉迷藏兜圈子,甚至杜撰子虛烏有的建築物所有權人?畢竟那房子百分之九十的工程量都已經完成了。

上田沒看過那棟房子的內部情況。他在剛開工後就去過工地,對其內部結構卻一無所知。當然,圖紙上畫的和這一棟的實際情況完全不一樣。

如果那屋子裏的房間布置成病房的模樣——上田讀著新聞報道,暗自琢磨。

把房間布置成病房,在墻上掛一幅花卉畫,擺一個帶抽屜的小桌,這些根本用不著專業的工人師傅,高鍋一個人就能勝任,而且電源線都已經接好了。兇手深夜裏用車將昏睡的女子載到即將完工的房子裏,把女子放在床上。

然後,兇手勒死女子,肢解屍體。因為整棟房子裏沒有別的人家,兇手有充分的時間收拾現場的血跡。

接著,兇手將肢解好的屍塊裝進車,分開丟棄。等拋屍結束後再拆除房子,以毀掉行兇的證據。由於區公署對兇手行兇的房子下達了違章建築的拆除指令,所以拆除變得再正常不過,人們也不會感到奇怪。估計在拆除前,高鍋已經親手清除了痕跡,招來的工匠也不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