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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果然到了,眨巴著他們那堅毅平和的大眼睛,目光中流露出警覺和懷疑。

“好地方,”弗倫奇說。“客人在哪兒?”

“在那兒,”貝福斯不待我回答就接口道。

他們一刻不耽誤地進入了房間,來到他面前,低頭望著他,神情嚴肅。

“死了,你說是不?”貝福斯評論說,開始表演了。

弗倫奇彎下腰,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扳機環撿起了地板上的那把槍。他的視線撇向一側,然後用力扳過他的下顎。貝福斯則用一支鉛筆滑入槍管一端,撿起了另外一把白柄手槍。

“我希望,指紋都在該在的地方,”貝福斯說。他嗅了嗅,說:“哦,是的,這個寶貝已經用過了,你那把怎麽樣,克裏斯蒂?”

“開過槍,”弗倫奇說。他又聞了聞,“不過有一段時間了。”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個袖珍手電筒,向黑槍的槍管裏照了照。“是幾個小時以前。”

“在海灣城,懷俄明大街上的一棟房子裏,”我說。

他們不約而同地把頭轉向我。

“猜測嗎?”弗倫奇慢悠悠地問。

“是的。”

他走向罩著防塵罩的桌子,將手槍擱在上面,離另一把有些距離。“最好立刻做好標記,弗雷德。它們是兩把一模一樣的槍。我們兩個都要簽字。”

貝福斯點點頭,在口袋裏摸索一番,然後拿出幾張綁線標簽。這玩意兒警察都隨身帶。

弗倫奇回到我身邊。“我們不要再猜測了,直接說說你知道的部分。”

“今晚一個我認識的女孩打電話給我說,我的一個客戶在山上有危險——來自他的危險。”我向椅子上的屍體努了努嘴。“那個女孩開車把我送上來的。我們通過了路障。很多人看見了我們倆。她把我放在了房子的後面,然後回家了。”

“叫什麽名字?”弗倫奇問。

“德洛麗絲·岡薩雷斯,家住貝爾西別墅公寓,位於富蘭克林大道。她是拍電影的演員。”

“哦哦,”貝福斯說著,翻了翻眼睛。

“你的客戶叫什麽?是同一個人嗎?”弗倫奇問。

“不是,那完全是另外一個人。”

“有名字嗎?”

“還沒有。”

他們一臉嚴肅蒼白的表情瞪著我。弗倫奇的下巴幾乎抽搐了一下。肌肉疙瘩出現在他的頜骨兩側。

“新規矩嗎,哼?”他輕聲說。

我說,“對外公布總要有個協議。地方檢察官想必會同意這一點的。”

貝福斯說,“你太不了解地方檢察官了,馬洛。對外公布對他來說算什麽,就像我嚼吧嚼吧幾顆嫩豌豆。”

弗倫奇說:“無論怎樣,我們都不會給你任何保證。”

“她沒有名字,”我說。

“我們總有辦法能查到的,小子,”貝福斯說。“幹嗎要走這常規的一套,給我們大家都添麻煩呢?”

“不要對外公布,”我說。“除非正式起訴。”

“你不可能僥幸逃脫的,馬洛。”

“他媽的,”我罵道,“這家夥殺了奧林·奎斯特。你把那支槍帶回市區,檢查一下擊中奎斯特的子彈。在你們把我逼上絕路之前,至少能通融我這麽一點吧。”

“我不會冤枉你的,”弗倫奇說。

我沒吭聲。他盯著我,雙眼充滿冷酷的恨意。他的嘴唇慢慢張開,聲音很厚重:“他中槍時你在這兒?”

“不在。”

“那誰在這兒?”

“他在,”我望著死去的斯蒂爾格雷夫那頭。

“還有誰?”

“我不想對你撒謊,”我說。“我不想告訴你任何我不想說的事——除非是答應我的條件。我不知道他中槍時有誰在這兒。”

“你抵達時有誰在場?”

我沒有回答。他慢慢地轉過頭去,對貝福斯說:“把他銬上,反手。”

貝福斯猶豫了一下。接著他從左邊屁股口袋裏拿出一副鋼手銬,向我走來。“把手放在背後,”他以一種機械的聲音說。

我照做了。他“哢噠”一聲把我上了銬。弗倫奇緩緩走近,站在我面前。他的眼睛半開半閉,眼圈周圍的皮膚因疲倦而顯得灰暗。

“我打算發表一段小演講,”他說。“你不會喜歡聽的。”

我沉默不語。

弗倫奇說:“寶貝,我們的實際情況是這樣的。我們是警察,大家都恨我們恨得牙癢癢,仿佛我們沒有很多麻煩,我們還得應付你。我們似乎被人欺負得還不夠,被那些坐在要人辦公室裏的、市政廳的家夥、白天的老板、晚上的老板、商會,還有坐在飾有鑲板的辦公室裏的市長閣下,他的辦公室比整個重案組的三間寒酸的辦公室加起來還要大四倍。我們似乎去年不必在這三間連椅子都不夠的辦公室裏處理一百十四起兇殺案。我們把生命浪費在翻撿肮臟的內衣、辨別腐爛的牙齒。我們爬上黑漆漆的樓梯去抓一個吸了一肚子鴉片的持槍小流氓,我們也不總能抓住他們,我們的妻子整夜整夜地等我們回來吃晚飯,我們回到家的時候太他媽的累了,吃不香、睡不好,甚至都讀不動報紙上關於我們的謠言。於是,我們住在一條廉價街道的廉價房子裏,在黑夜裏失眠,聽著街區裏酒鬼打鬧取樂。就在我們要躺下時,電話響了,我們得起來,一切從頭來過。我們做的總是錯的,一向如此。一次都沒對過。如果我們要人招供,就把他揍個半死,他們和一些奸詐的律師在法庭上會叫我們蓋世太保,我們弄錯語法時,他們就嘲笑我們。要是我們犯了錯,他們就會把我們扔到貧民窟,我們在美好涼爽的夏夜,將酒鬼們從陰溝裏帶走,被妓女們大吼大叫,還要從穿著佐特套裝[1]的混蛋手裏奪下匕首。不過這一切都不會讓我們真正開心。我們還得對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