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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像是個善良的小家夥,”我說,同時仍然注視著那只舉槍的手。此刻,它沒有一絲震顫。

她不屑地大笑道:“他當然是,這就是為何他這麽厲害。你以為你夠狠了,阿米哥。與斯蒂爾格雷夫一比,你就是只軟柿子。”她放低了手槍,此時我該一躍而起。我還是沒有把握。

“他曾殺過十幾個人,”她說。“每次都臉帶微笑。我認識他很久了,在克利夫蘭就認識他了。”

“用冰錐嗎?”我問。

“要是我把槍給你,你會替我殺了他嗎?”

“要是我答應,你會相信嗎?”

“會。”山下某個地方傳來了汽車聲,但似乎還遠隔千裏,毫無意義,就像巴西叢林中猴子的怪叫聲一樣,與我沒有關系。

“如果不得不這麽做的話,我會殺了他,”我說著舔了舔嘴唇。

我向後靠了靠,膝蓋微曲,再次準備一躍而起。

“晚安,阿米哥。我穿黑色衣服,因為我美麗而邪惡——而且我輸了。”

她把槍遞給我。我接了過來,拿著槍站在原地。又沉默了片刻,我們倆誰都沒動。她微笑著,一甩腦袋,跳進了車裏。她發動引擎,砰地關上了車門。她任由引擎轟鳴,坐在車裏望著我。此刻她臉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剛才我的演技不錯吧?”她柔聲說。

汽車猛地倒退,輪胎在瀝青路面上滑過,發出刺耳的聲音。車燈閃起。汽車繞了個彎,經過夾竹桃叢後消失了。車燈向左轉彎,車開上了一條私家小路。車燈消失於樹林中,車聲在樹蛙拖長了的“呱呱”聲中漸漸淡去。然後什麽聲音都沒有了,有一陣子萬籟俱寂。周圍沒有任何光線,除了那輪古老而疲倦的月亮。

我退出槍裏的彈匣。裏面有七發子彈。後膛裏還有一發。少了兩發。我聞了聞槍口。有人開過槍,因為它被清理過了。也許,開了兩槍。

我又推回彈匣,將槍平放在手掌上。這是一把白色骨質槍柄、點三二口徑的槍。

奧林·奎斯特中了兩槍。我在房間地板上撿到的兩枚彈殼正是點三二口徑的。

昨天下午,在凡努斯旅館332號房間裏,一個臉上遮著條毛巾的金發美女正是用一把白色骨柄的點三二口徑手槍指著我的。

對於這些巧合你可能會想得太多,你也可能想得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