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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撥了同一個號碼,請求轉到市區版的肯尼·海斯特。他以前是個犯罪報道記者,我認識他很多年了。我們東拉西扯聊了一分鐘,隨後我說:

“桑尼·莫·斯坦被殺,是誰為你跑的新聞?”

“托德·巴洛。他現在去了《快郵報》。怎麽了?”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知道細節。”

他說他會去資料室取來文档,再打電話給我,結果十分鐘後他回電了。“他的頭部中了兩槍,在他的車裏,在富蘭克林大道離貝爾西別墅約兩個街區。時間,大約晚上11點15分。”

“日期呢,2月20日,”我說,“是嗎?”

“對,正是。沒有目擊者,沒有逮捕任何嫌犯,只是詢問了警方按例會查的賭徒、失業的拳擊手和其他一些慣犯。有什麽不對嗎?”

“那個時候他是不是有個同夥也在城裏?”

“這裏沒有提到。叫什麽名字?”

“威皮·莫耶。我的一個警察朋友說起一個好萊塢的闊佬當時涉嫌在押,後來由於缺少證據被釋放了。”

肯尼說:“稍等。我想起來了——是的。有個叫斯蒂爾格雷夫的家夥,是‘舞者’餐廳的老板,應該是個賭徒之流。人不錯,我見過他。那是一出鬧劇。”

“怎麽說,鬧劇?”

“有個耍小聰明的家夥向警方告密,說他就是威皮·莫耶,於是他們拘押了他十天,等待克利夫蘭的回音。克利夫蘭警局置之不理。斯坦被殺肯定跟他沒關系。斯蒂爾格雷夫那一整周都被關著。完全沒有聯系。你的警察朋友肯定是三流雜志看多了。”

“他們都是這樣,”我說。“所以他們只會耍嘴皮子。多謝,肯尼。”

我們道別後掛了電話,我靠著椅背坐在那兒,看著我的照片。過了一會兒,我拿出剪刀,剪下了有報紙頭條標題的那部分。我把兩部分照片分別放進兩個信封,連同記事簿上那張紙一起放進我的口袋裏。

我撥了梅維斯·韋爾德的高級住宅的電話。鈴聲響了幾下後,一個女人接起了電話。這是一個我以前可能聽過,也可能沒聽過的疏遠、正式的聲音。那聲音說:“你好?”

“我是菲利普·馬洛。韋爾德小姐在嗎?”

“韋爾德小姐要到晚上很晚才回來。你不介意留個口信吧?”

“事關重大。我在哪裏可以找到她?”

“我很抱歉。我並不知道。”

“她的經紀人知道嗎?”

“有可能。”

“你能肯定你不是韋爾德小姐本人嗎?”

“韋爾德小姐不在。”她掛斷了電話。

我坐在那裏,傾聽著聲音。起初我以為是她,後來我覺得不是。我思考得越久就越糊塗。我下樓來到停車場,開車離開了。


[1]約翰·埃德加·胡佛(1895—1972),美國聯邦調查局由調查局改制之後的第一任局長,任職長達三十七年。

[2]露絲·斯奈德(1895—1928),美國人,被指控謀殺丈夫而被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時,攝影師湯姆·霍華德將徠卡相機綁在腳腕上,秘密拍下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