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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稍等。還沒完呢。假設他有塊心病,弗洛姆塞特小姐,攪得他天天不得安寧。今天晚上他看起來就是那樣的。假設他心裏頭有些事情我們不了解——或者說我不了解——他現在覺得應該有個了斷了。他會希望找個僻靜的去處,想想該怎麽辦。你覺得會不會是這樣?”

我不說了,等她的反應,一邊用余光看著德加莫不耐煩的樣子。過了片刻,那姑娘聲調平板地說:“他不會逃跑躲起來的,因為他沒啥可逃也沒啥可躲的。但他有可能想獨自待上一陣,思考思考。”

“去個陌生的地方,找家旅館,”說著我想起在格蘭納達公寓聽到的故事,“或者還要僻靜得多的去處。”

我四顧尋找著電話機。

“在臥室裏,”弗洛姆塞特說。我要找什麽,她立馬明白了。

我穿過房間,走進盡頭處的一扇門。德加莫緊跟在我身後。臥室是象牙和白玫瑰的色調。一張大床,床腳沒有豎板,枕頭上睡出一個圓圓的凹坑。濕漉漉的洗漱用品擺滿嵌在墻內的梳妝台,上方是面鑲邊的鏡子。透過一扇門,能看到浴室裏桑葚色的瓷磚。電話機在床頭櫃上。

我坐在床沿上,輕輕拍了拍弗洛姆塞特小姐的頭睡過的地方,拎起聽筒,撥長途。接通接線員後,我請他轉獅角的吉姆·巴頓,要本人聽,有急事。我把聽筒放回基座,點上煙。德加莫陰著臉低頭看我,岔開腿站著,粗野蠻橫,毫無倦容,像是隨時要翻臉。“什麽意思?”他咕噥道。

“等著瞧。”

“這事兒誰做主?”

“是你說交給我的。我在——除非你想讓洛杉磯警方做主。”

他在拇指指甲上劃亮了一根火柴,看著它一點點燃燒。他使勁吹了一大口氣,火苗並沒有熄滅,只是東扭西歪。他扔掉那根火柴,拿出另一根,塞到牙縫裏嚼著。片刻之後,電話響了。

“接通獅角的電話了。”

那頭傳來巴頓昏昏欲睡的聲音。“喂?這裏是獅角的巴頓。”

“這裏是洛杉磯的馬洛,”我說,“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你,小子。不過我還在打瞌睡呢。”

“幫我個忙,”我說,“雖然我說不出你幹嗎要幫我。親自或者派人去一趟小鹿湖,看看金斯利在不在那裏。別讓他看見你。你或許會在小屋前認出他的車,或者看到燈亮著。別讓他離開。發現後立馬回我電話。我趕過去。可以嗎?”

巴頓說:“他要走的話,我沒理由攔他啊。”

“會有一位貝城的警官跟我一起去,他要向金斯利詢問一樁謀殺案的情況。不是你那樁謀殺案,是另一樁。”

電話裏沉寂了半晌,間或有一陣雜音。巴頓說:“你不是在耍滑頭吧,小子?”

“不是。坦布裏奇2722,盡快給我回電。”

“大概要花上半個鐘頭。”他說。

我掛上電話。一看德加莫在咧嘴笑。“那小妞給你打了什麽我看不懂的暗號?”

我從床上站起來。“沒有。我只是在想辦法分析金斯利的心理。他不是什麽冷血殺手。不管有什麽深仇大恨,現在火氣也該消了。我想他可能會跑去自己眼中最安靜最偏僻的地方——為了平復心情罷了。幾個小時後他沒準就會自首。趕在他那麽做之前先找到他,對你來說好像比較好。”

“萬一他自殺就沒戲了,”德加莫冷冷道,“像他那樣的人很容易走那條路。”

“你得先找到他才能阻止他。”

“沒錯。”

我們回到起居室。弗洛姆塞特小姐從小廚房裏探出頭來,說正在煮咖啡,問我們要不要。我們喝了點咖啡,圍坐著,仿佛在火車站送朋友。

二十五分鐘後,巴頓的電話來了。說金斯利的小屋裏燈亮著,屋旁停著一輛車。


[1]當指《阿裏巴巴與四十大盜》故事中強盜藏身的油簍,詳見《天方夜譚》。

[2]原文作“Whom did you wish to see?”這裏的“whom”是非常正規的用法,口語中通常用“who”代替。譯文難以傳達,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