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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伯靜靜道:“可能在某些人的眼裏,我們這兒就是一窩壞蛋。他們可能覺得,要是有人殺了他妻子,便會打電話給我:‘嗨,上尉,我這兒死了個人,前面的房間裏一團糟。我手上呢,還有五百塊閑著呢。’然後我回答:‘好說。啥都別動,我拿條毯子立馬就來。’”

“沒那麽糟糕。”我說。

“你晚上去塔列家,找他有什麽事?”

“他掌握了一些證據,跟弗洛倫斯·阿爾默的死有關。阿爾默太太的父母雇塔列追查此事,可他始終沒有告訴他們得到了什麽證據。”

“你認為他會告訴你?”他挖苦我。

“只能試試看唄。”

“還是說,只是因為德加莫太囂張你才想還以顏色?”

“也是一部分原因吧。”

“塔列是個敲詐老手,”韋伯輕蔑道,“不止一次了。能不跟他打交道最好。我這就告訴你他手上有什麽。他從弗洛倫斯腳上偷了一只鞋。”

“鞋?”

他淡淡一笑。“就是一只鞋。後來在他家裏搜到的。是一只綠色的天鵝絨輕便舞鞋,跟上鑲了點小水鉆。是在好萊塢一個專做戲裝鞋服的人那兒定做的。對了,你不問問我這只舞鞋有什麽要緊的嗎?”

“這只舞鞋有什麽要緊的呢,上尉?”

“她有兩雙一模一樣的舞鞋,一起定做的。好像那也沒什麽稀罕。備著,以防鞋子穿舊或者碰上某個醉酒的莽漢趴到女士的腿上來。”他頓了頓,淺淺一笑。“其中一雙似乎從沒穿過。”

“我好像有點懂了。”我說。

他往後一靠,篤篤敲著椅子扶手。他等我開口。

“從阿爾默家邊門通向車庫的是條粗糙的混凝土小路,”我說,“相當粗糙。假設她不是自己走的,而是被人抱進去的。假設那個抱她的人幫她穿上了舞鞋——其中一只拿的是新鞋子。”

“然後呢?”

“假設在萊弗瑞給出診中的阿爾默醫生打電話的當兒,塔列注意到了這一點。所以他拿了那只新鞋,覺得它是弗洛倫斯死於他殺的證據。”

韋伯點點頭。“要是他不動那只鞋,等警察去發現,那確實是證據。他一旦拿了,那東西只能證明他是個小人。”

“給她的血液做過一氧化碳測試了嗎?”

他把手掌平攤在桌上,低頭看著。“做過了,”他說,“血裏是有一氧化碳。而負責調查的警察認為,死者的體征也對得上。沒有打鬥的跡象。他們認定阿爾默醫生沒有殺害他妻子。他們也許弄錯了。我覺得案子查得有點粗淺。”

“誰是負責人?”我問。

“我想你知道答案。”

“警察趕到後,沒有發現少了只鞋嗎?”

“警察趕到時,鞋子並沒有少。你一定記得,在警方接到報警前,萊弗瑞先給阿爾默醫生打了電話,他便連忙回家了。關於那只失蹤的鞋子的事,都是塔列自己告訴我們的。他有可能把那只新鞋從屋裏偷了出來。邊門沒鎖。女傭睡了。問題是他不像是會知道有只新鞋可以拿。我不敢說他想不出這種鬼點子。他是個鬼鬼祟祟的小滑頭。但我不明白他怎麽會知道舞鞋的事兒。”

我們坐在那兒,看著對方,思索起來。

“除非,”韋伯緩緩說道,“我們可以假定這個阿爾默的護士是塔列的同夥,兩人合謀敲阿爾默一筆。有可能的。有些跡象支持這種看法。更多的跡象則是反證。你斷言山裏淹死的姑娘就是這個護士,有什麽具體原因嗎?”

“原因有兩個,分開來看都不夠有說服力,可放在一起,就很像回事了。一個禮拜前,有個模樣舉止都挺像德加莫的粗魯家夥去過山裏,拿了張照片給別人看。照片上是米爾德裏德·哈維蘭,跟繆麗爾·切斯頗有幾分相似。頭發、眉毛等等都不一樣,可就是挺像。大家都沒怎麽幫他。他自稱‘德·索托’,說是洛杉磯的警察。話傳到繆麗爾·切斯耳朵裏,她顯得很害怕。如果那人真是德加莫,這點就很容易站住腳了。另一個原因是在切斯家的糖罐裏藏了根有心形吊墜的金腳鏈。腳鏈是在她死後才發現的,那時她丈夫也已被捕。那顆心的背面刻著:艾爾給米爾德裏德。一九三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獻上我全部的愛。”

“那可能是另一個艾爾和另一個米爾德裏德啊。”韋伯說。

“別騙自己啦,上尉。”

他身子往前一探,伸出食指,仿佛把空氣戳出了一個窟窿。“你究竟想得出什麽結論?”

“我想得出的結論是金斯利的妻子沒有槍殺萊弗瑞。他的死跟阿爾默太太的案子有關。跟米爾德裏德·哈維蘭有關。可能跟阿爾默醫生也有關。我想得出的結論是金斯利太太之所以失蹤,是因為有什麽事把她嚇壞了,而她知錯也好不知錯也罷,她並沒有殺害任何人。要是我能查明真相,就能掙到五百塊。理所應當得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