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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面有序列號。”我說。

“沒人會記得槍的序列號。”

“不記得最好,”我說,“不然我就要有心事了。”

他的手握到槍上。他把槍放到屁股旁邊。

“卑鄙小人,”他說,“估計他把克麗斯特爾給甩了。”

“我不明白,”我說,“你動機不足,因為你是個文明人。但她的動機是足的。”

“不是同樣的動機,”他厲聲道,“而且女人比男人沖動。”

“好比貓比狗沖動?”

“怎麽說?”

“某些女人要比某些男人沖動。只能這麽說。你要想事情是你太太幹的,咱得有更好的動機才行。”

他轉過頭來與我對視著,眼裏沒有半點笑意。嘴角已經咬出了白色的牙印。

“我覺得現在好像不是開玩笑的時候,”他說,“我們不能讓警察拿到這把槍。克麗斯特爾有許可證,槍注冊過。他們會知道號碼,哪怕我不知道。不能讓他們拿到。”

“可福爾布魯克太太知道槍在我這兒。”

他固執地搖搖頭。“只好賭一把了。是的,我知道你在冒險。我不打算讓你白幫忙。如果現場看上去他可能是自殺,我會叫你把槍放回去。不過聽你的說法,不是那樣。”

“不是。那得他一開始連著三槍打不中自己才行。可就算你多給我十塊錢,我也不能掩蓋一樁謀殺。槍必須送回去。”

“我想的可不止這個數,”他不動神色道,“我想的是五百塊。”

“你花這麽多錢想換來什麽?”

他湊過來。他的眼神嚴肅、冷峻,卻並不銳利。“萊弗瑞家裏,除了手槍,還有沒有什麽東西能表明最近克麗斯特爾去過?”

“一條黑白連衣裙,一頂像貝納迪諾的服務生說她戴著的那種帽子。還有一打我不清楚狀況的東西。幾乎肯定會有指紋。你說她的指紋沒被采樣過,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就不會拿她的指紋去核對。她家臥室裏會有許許多多。小鹿湖的木屋裏也是。還有她的車裏。”

“我們應該把車弄——”他開腔道。我打斷他。

“沒用的。別的地方多得是。她用哪種香水?”

他愣了片刻,神色茫然。“噢——皇家吉勒雷恩,香水中的香檳,”他呆板地說,“以前也用過一款香奈兒。”

“你的那玩意兒是什麽味道?”

“是種西普香水。檀木香的西普水。”

“那邊的臥室裏全是這味道,”我說,“我聞著像便宜貨。不過我也不懂。”

“便宜?”他說,我的話刺痛了他的心,“天哪,便宜?一盎司我們要賣三十塊呢。”

“好吧,那玩意兒聞著更像三塊錢一加侖。”

他把手重重地放到膝蓋上,搖搖頭。“我是在談錢,”他說,“五百塊。立刻就能開支票。”

我任由他的話像跟粘了土的羽毛般打著旋飄落到地上。身後一個老頭兒顫巍巍站起來,乏力地摸索著走出房間。

金斯利凝重地說:“我雇你是保護我,讓醜聞遠離我,有需要時,也保護我妻子。不怪你,但避免醜聞的機會已經完全錯過。現在的問題是我妻子要丟腦袋。我不信她打死了萊弗瑞。不信,但我也說不出理由。一條都說不出。就是有這個信念。她甚至可能昨晚去了他家,這把槍甚至正是她的。但不能證明人是她殺的。對待別的東西她粗心大意,對待槍沒準也一樣。落到誰的手裏都有可能。”

“那邊的警察可不會挖空心思去抱你一樣的信念,”我說,“要是之前跟我打交道的那位很能代表他們的作風,他們只會挑出頭號嫌疑人,開始揮舞棍棒。等他們查看過情況,你太太一準兒是頭號嫌疑人啊。”

他用力摩擦著手掌根。他的慘相帶幾分戲劇性,真正的悲慘往往如此。

“我陪你去趟萊弗瑞家吧,”我說,“一眼看去,現場簡直太標準了。她留下了別人看她穿過的衣服,也許都能查到。她把槍落在樓梯上。會傻成那樣,難以想象。”

“有點兒同情心吧。”他疲倦地說。

“但這些不能說明什麽。”我說,“因為我們是從推測的角度看問題的,而沖動或仇恨驅使下犯了罪的人,直接幹完就走了。我聽到的一切都表明她是個魯莽的蠢女人。現場的哪個環節都看不出人為設計的跡象。所有跡象都表明完全缺乏人為設計。不過就算那邊沒有一件東西指向你太太,警方也會把她跟萊弗瑞聯系在一起。他們會調查他的背景,他的朋友,他的女人。查案過程中,你太太的名字必然會被提及。到時候,他們發現她已經失蹤一個月了,準會樂呵呵坐直身子,摩擦起滿是老繭的手掌。他們當然還會查手槍的來路,要是槍是她的——”

他的手摸向椅子,在身旁找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