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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上這類細節的掌握決定了我們將如何評估這些資料來源,因為在1949年和1953年,波蘭國土上都彌漫著濃厚的斯大林主義色彩。在那些年間,波蘭的司法部和官方調查機構(所謂的安全部,Urząd Bezpieczeństwa,簡稱“UB”)簡直聲名狼藉。此外,在法庭上,被告人都透露出了他們是被屈打成招的信息——由於那段時期安全部成員常常會刑訊逼供,因此被告人的這種控訴聽上去可信度很高。

縱觀整個調查的操作方式,我推測,在那段時期,這種暴力取供的手段被用在了幾乎所有被沃姆紮安全部收押的犯人身上。無論如何,在這起案件的被告人的供述中,我們並沒有發現任何特殊的信息,也無法推斷出他們之間是否有某種共謀關系,或是否存在將他們所有人聯系起來的秘密組織。被告人在庭審期間會突然“失憶”——無法記起他們在審訊中提及過的許多細節,比對他們早前對7月10日事件巨細靡遺的描述,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似乎非常不具有說服力。畢竟,我們知道,在耶德瓦布內的猶太人身上所發生的“七月屠殺”的各種情景,在該事件之後一直都是小鎮居民們的談資。

如果我們審讀拉莫托夫斯基案調查期間收集的所有材料,很快會發現,其余的22名被告人,除了少數例外,幾乎人人都留下了口供。口供記錄非常簡要,且都圍繞三個相同的問題展開:1941年7月你住在哪兒?你參與了7月對猶太人進行的屠殺嗎?還有誰也參與了謀殺和圍捕耶德瓦布內的猶太人的活動?記錄這些口供主要部分的都是同一種筆跡,並由同一位調查官格熱戈日·瑪圖耶維奇(Grzegorz Matujewicz)簽署。除了一些補充的紀要,這些口供記錄都是在1月8日至1月22日之間完成的。換言之,整個調查事實上是在兩周內完成的。據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對沃姆紮安全部而言,這不是一起高優先級的案子,用在此案上的人力物力也相對較少。

對拉莫托夫斯基及其共犯之指控的措辭也反映了官方對此案的敷衍了事。我們從档案記錄中可以得知,他們被指控“協助德國政府,即於1941年6月25日,在沃姆紮地區的耶德瓦布內鎮中參與了對1200名左右猶太裔居民的逮捕;這些居民在布羅尼斯沃夫·斯萊辛斯基的谷倉中被德國人燒死”。如今,耶德瓦布內的猶太大屠殺卻變成發生在7月10日,調查期間收集的大量口供都反映了這一事實。然而,原告堅持認為事情發生在瓦瑟什塔因證詞中提到的那個日期:6月25日。幾個月中,控方和法庭都沒有糾正這個錯誤。在控方向最高法院提起最終上訴之後所下達的判決書中,我們才發現了對於案件發生日期的澄清說明:“耶德瓦布內屠殺的實際發生日期比沃姆紮地方法院所認定的日期晚了幾天”—事實上是晚了超過兩周!

我將與案件有關的所有信息,無論主次,都呈現在這裏,為的是明確指出,這並不是一起政治案件。的確,那些“控制—調查”档案的內容反映了沃姆紮安全部的觀點和計劃,它們都證實了我對此案的評估。在前文提及過的1949年1月24日的《清算報告》(“Liquidation Report”)中,用紅色印刷的第五條為“未來作戰活動計劃”。在這份報告中,這條內容並不是特別重要。從這份档案以及所有的“控制—調查”档案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所謂“未來作戰活動計劃”顯然很常規。畢竟,20世紀40年代晚期和50年代早期是斯大林掀起的反猶狂潮達到巔峰的時期,這股狂潮也直接導致了掃蕩了整個所謂的“人民民主”陣營的政治迫害。顯然,在被斯大林主義席卷的波蘭,強調戰時猶太人在波蘭人手中所遭受的苦痛,對誰都沒有好處。

我推測,之所以必須對拉莫托夫斯基等人提出控告,是因為已經有一份證詞被歸档在案,司法體制內的行政機關必須對其進行處理。但從各個方面都能看出此案被倉促對待,草草了結。另外,由於這不是一樁政治案件,因此,調查期間收集的各種材料能夠幫助我們重構事件的真實面貌,盡管我們絕對不能忽略,被告人的證詞很可能弱化了事件本身以及被告人對事件的參與程度。

注釋

1.“同時性的解讀”的意思是,在事件發生同時代中對該事件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