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婦人之仁(第3/3頁)

從來種族屠殺就絕不可能使一個國家富強,與此相反,是一個國家富強之後,才有種族屠殺的資本,且同時,對於一個富強的國家而言,種族屠殺反倒是最失敗的擴張手段。某些笨伯或者說懶蟲,完全不會分析社會現狀,不屑於研究復雜多變的民族問題和階級問題,只是啟動他們平滑如鏡的大腦回路,揪住未必真實的表面現狀,然後想用簡簡單單一個“屠”字就解決全部問題——搞政治怎可能那麽輕松愜意?

即以今時今日而論,倘若種族屠殺真能加速中國重新統一,進而富強的步伐,那麽裴該寧可抹殺良心,遭到萬世唾罵,也會嘗試采取這一政策。但那根本是不切實際的妄想,雍、秦兩州胡戎有數十上百萬之多,你怎麽可能殺得過來?需要花多少時間、代價才可能殺絕?對方難道就束手任由你殺不成麽?你屠彭胡一支,則他族驚懼之下,是從此偏過脖子來任由你砍,還是幹脆起而一搏?

“苟晞、王彌等殺戮百姓,所過殘破,於今安在啊?豈晉殺不盡,而胡可殺盡麽?我不欲使卿為白起、項藉,身死而名墮,卿其能知我苦心否?”

郭默聽裴該口氣有所松動,倒也見好就收,不再狡辯,只是連連頷首請罪,說自從大都督遣使頒令以來,我就沒再妄動屠刀了……

可是他殺的就已經不少啦,事後清點,三縣戎人,泰半屠戮,竟不下三萬之眾!裴該緊著攔阻,才剩下萬余青壯,以及大群的婦孺而已。

而且經過彭夫護這麽一鬧,都盧已成空城,晉人也基本流散,於是裴該無奈之下,只得毀棄都盧城,將剩余晉人也全都遷居到烏氏去。

對於所俘戎人,多數押往扶風國,與晉人混居屯墾,其中戎婦適齡者,皆配晉人——倒有一半兒都被前軍將士瓜分了——小戎擇十歲以下孤兒,送長安入孤兒營。

對於郭默,裴該先是訓斥,繼而勸誡一番,暫不嚴懲,記其大過一次——並將此事通告諸將,引以為戒。郭默逃過一劫,深感裴度勸諫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