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婦人之仁(第2/3頁)

其實這話應該反著理解,他的本意是說:在我看來,大都督多少都有點兒婦人之仁哪。

“天下大亂,皆因胡戎,若能殺盡彼輩,天下自然安泰。前此平彭盧時未能殺盡,才有今日之叛,今若殺盡,乃無明日之患!然察前此不殺者,為雍州尚未底定,秦州不在掌握,恐其再亂,遷延日久,有害方略。如今雍、秦二州,皆歸大都督,而彼獠又起叛亂,則此時不殺,更待何時啊?!”

隨即揚鞭一指,厲聲道:“叛者皆當殺!今殺此一族,諸戎俱恐,才能保得西陲長治久安!”

裴度一扳郭默的膀子,說請將軍略行幾步,我有幾句心腹話要說。

於是二人避至一旁,裴度壓低聲音說:“我本大都督家奴,承大都督看顧,釋籍為民,且賜裴姓,等於子侄。昔在江東、徐方,侍奉大都督數年,則大都督心意,度能略知一二——將軍可肯聽否?”

郭默說好啊,大都督究竟是怎麽想的,還請你不吝賜教。

裴度道:“大都督實有仁者之心,不分晉戎,皆目為子民。且將軍適才雲,亂天下者是胡戎?私以為不然。大都督曾與我等言道,亂天下者,實諸藩也,胡戎不過趁亂而起罷了……”

郭默聞言,雙眼略略一眯,撚須垂首,若有所思。

裴度續道:“既然仁德化被,不分晉戎,則必不願見將軍殺戮過重。若屠青壯,猶有可說,若殺婦孺,恐怕大都督得知,必然責罰將軍,卻又何苦來哉?彼婦孺又有何能,何必殺盡?”

眼瞧著郭默仍然是一副不以為然的表情,裴度又改口勸道:“且安定為邊塞,地近於戎,劉曜覬覦於側,戶口原本不蕃,若將戎人殺盡,必然貧瘠,所駐兵馬皆須他處糧秣供養,耗費必巨……將軍三思。”

裴度反復勸說,郭默這才收起屠刀,說把戎人中十五歲以上的男子都挑出來,全部斬首;其余婦孺,暫且圈禁起來,以待將來發落吧。

如今他來見裴該,卻見裴該雷霆震怒,心說好險,幸虧我當日聽了裴司馬所言,略微收了收手……於是稟報說:“婦孺皆俘,並未殺戮,即亂軍中死者,亦不梟首。”至於我親手殺那兩個,事出有因,部下士卒也難免有少量殺戮,比例太低,那就幹脆含糊過去算啦。

裴該不再言語,卻瞪著郭默好半天,一直瞪到郭默低下頭去,目光閃爍,這才輕輕嘆了口氣,告誡說:“思道,所謂‘兵者是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唯存仁心,始是國家棟梁,若貪殺戮,止一屠夫耳。軍法既不禁,不能說卿有罪,但卿捫心自問,所殺皆不得已,還是有意為之啊?

裴度天賦並不甚高,但確實跟隨裴該多年,是多少是能夠摸到一些大都督的脈搏的。郭默殺戎人青壯,他並不多勸,直到郭思道要向婦孺舉起屠刀,這才趕緊扯住——因為他知道,那是裴該的心理底線,萬萬不可突破。

裴該自命並無婦人之仁,他更欣賞孔子的話,要“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那麽何以為“直”呢?你操械反我,我必殺之,若只求自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誠如郭默所言,戎婦普遍比晉婦要剽悍,也有一定抄家夥幹仗的能力,但光有能力不算為罪吧?即便遊牧民族,也很少有編婦人為軍,出征搶掠之事,絕大多數情況下,婦人只有在保護自己親眷和財產的時候,才會被迫端起武器來。

則殺老戎猶有可說——全民皆兵嘛,老戎確實也有可能上陣——殺婦孺就屬十惡不赦了,裴該的這條底線是絕對不可觸碰的。

裴家軍法中並沒有不可殺降、殺俘一說,因為其實裴該也曾多次殺過,只是數量很少罷了。因應具體情況,或者是為震懾敵膽,或者是方便圈押俘虜,有時候亦不得不作此暴行,所以不可能明確劃線,一律嚴禁。那麽既然如此,在還沒有深入調查之前,就不能說郭默觸犯了軍法啊。

除非郭默真的殺戮了婦孺,那才罪無可赦——因為軍法嚴禁殺害平民,不管晉戎,而婦孺理論上是不能算作軍事人員的。

所以他也只能暫時按壓住胸中怒火,改為諄諄教導郭默了——

“且卿一路行來,不許戎部請降,則其必然操戈,豈非先將兵械交於彼手,再以此論罪,故意坑陷麽?且殺其卒而滅其族,猶可震懾他戎,若連老弱皆戮,其誰還敢降者?西州如何底定?社稷如何得復?”

後世網絡上有很多殺光某族的叫囂,這種極端種族主義言論,向為裴該所不齒。固然,即便中華民族也不是純以仁德化被萬方——那只是美好的理想而已——的,偌大疆域,也不是充話費送的,對於別族的血腥屠戮,史不絕書。但存在的未必合理,即便合理也不合乎道德,不合乎道德的事物必留絕大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