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誰都會有那麽一天,人生終點站

第1章 規律逃不脫,入土方為安|民間喪葬風俗

一、喪禮,為逝者的“未來”

您在宋朝的親身經歷告訴您,總的來說,宋朝的子民是歷史上生活得最幸福的子民,以至於您產生這樣的想法,選個宋朝最好的年代,比如宋仁宗治下,終老一生,那是多麽幸福啊,最好能長生不老,盡享繁華而又寧靜致遠。

您的想法倒是不錯,但也未免貪婪。幸福一生或可追求,但長生不老那不是得寸進尺而又非常不現實嗎?

因為人,就算最幸福的人,也逃不掉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

咱們現在就說說宋朝人的身後事。

中國古代的喪葬禮俗有章可循,最為重要的原因是受儒家倫理道德體系的影響。嚴格依照禮法的規定舉辦喪葬儀式,不僅僅是孝道的集中體現,而且關乎死者後世子孫的命運。對於死者的家屬而言,這是更具現實意義的考慮,甚至可以說,葬死者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在為生者謀取福祉。

大體說來宋朝的喪葬之禮可以分為喪和葬兩大部分。

“喪”的第一階段稱為“初終”,是指彌留之際,要將人遷入正房,使房屋內外安靜,等人氣絕,此時要求“男子不絕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絕於男子之手”。您知道“絕”就是死去的意思,您就明白這個要求了。接著是所謂“復”,按今天的話說,就是招魂。當然,這是封建時代的迷信之舉,時人還未具備世間並無魂魄這種科學常識。宋朝招魂是人剛咽氣時,由專事之人或親屬拿著死者穿過的衣服爬到房頂上,或是在死者居住的房屋南面,揮舞死者的衣服,嘴上大喊三次:“某人復。”然後將舞過的衣服覆蓋在死者屍體之上,這大概是借屍還魂之意。

第二階段是“立喪主”等儀式。通常是以喪者的長子為主喪之人,如無長子,則立長孫。另外設“主婦”,要麽是死者之妻,或是長子、長孫之妻。同時決定一個“護喪”之人,可以是家長,也可是能幹而又知曉禮法的子孫,喪禮的大小環節都由他來組織。

第三階段是易服報喪。死者的內外有服親屬和在喪禮中服務的人員都要去冠易服,穿上素衣。易服的基本原則是依據性別和與死者親屬關系的遠近。通常情況下,死者的妻、子、兒媳、妾等去冠和上衣,披頭散發,男子則脫得更多,而且要赤腳,婦女不赤腳,等等。而有服親屬等則要去掉華麗的裝飾。按照規定,死者親生兒子三天不食。很顯然,三日或一天不食,身體在極度悲傷之中是很難堅持下來的,因而禮法作了相應的變通。報喪一般由“護喪”者在“喪主”的授意下進行,通常要通知遠近的親戚、朋友、同事等,這些人得報後陸續前來吊喪。

第四是沐浴、更衣、“飯含”等事項。沐浴是對死者遺體的清洗裝扮,以便其“上路”順當。這是相當復雜的過程,先在屋裏布置帷幔,由專門的人在死者遺體旁邊架床,床上鋪席子,將屍體擡到床上。侍者換下死者的衣服,然後開始清洗屍體,梳理頭發,整理面部,等等。換壽衣一般依據死者家庭的經濟狀況,壽衣可多可少,衣料質地也可好可壞,因而裝扮有奢有簡。在侍者沐浴遺體的過程中,“喪主”以下的所有人等都要面朝北依次排列在帷幔之外。等死者遺體移至正堂中間以後,設一靈堂,喪主以下拜靈堂哭祭。此後為“飯含”儀式,這一程序通常由喪主完成,就是用小勺子舀洗凈的米灌入死者嘴角,同時放入一枚錢,以此祝願死者黃泉路上衣食無憂。

第五是設靈座、魂帛、銘旌。在遺體之南設一架子作為靈座,靈座之前設香爐、香合,擺放酒、果等祭品。以白色的絹作成“魂帛”,死者生前有畫像,便可懸掛於靈座上,頗為類似現代的遺像。然而,很多人生前不曾有畫像,因而宋朝“魂帛”多種多樣,死者穿過的衣服、鞋等都可以。所謂“銘旌”,就是在帛上書寫“某某之柩”文字。官品高者帛長,如三品以上長達九尺,用竹竿將帛掛在靈位的右側。靈座、魂帛、銘旌等設置完畢,親朋好友便可以“入哭”吊喪了。

第六是“小斂”。按照禮法,“小斂”應該是相當重要的喪禮程序。通常是在死者去世的第二天舉行,主要處置死者的遺物,在宋朝似乎更多的是衣物。將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安放在遺體的周圍,用麻繩系牢,然後大家一起將遺體擡到“小斂”床上。死者的親屬等睹物思人,十分悲痛,自然又要進行祭奠。

第七是“大斂”,就是將屍體裝入棺材。通常情況下宋朝大斂有著較為固定的程序,先要準備好入殮的“衣衾”,把棺材放在堂屋正中偏西的位置,然後將死者從“小斂”床上移到棺材裏面。“大斂”儀式有幾個要點,一是死者的子孫等一起將屍體擡入棺中,這是家屬與死者之間親情的表現;二是要用衣物填滿棺材的縫隙,但不要將金玉等貴重物品裝入棺材,以免盜賊發現而挖掘墳墓;三是死者的親人憑吊,與死者遺體作最後道別;四是蓋上棺材蓋,並用釘子釘牢;五是派兩名婦女看守靈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