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商議(第2/4頁)

哪有自己還沒有坐穩位置,就主動說要制約皇權的!

如果朱瞻基不是穿越的,他當然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但是他是穿越的人,他能知道儒家的優劣勢,當然也能知道皇權不受限制會變成多麽可怕的事情。

當然,說是這樣說,這只是給大臣們一個希望,朱瞻基才不會現在就自廢武功,限制皇權。

只有當儒家勢力不再雄霸朝野,制度完善以後,限制了大臣們的權力,才會限制皇權。

這也是對皇權的一種保護,因為誰也不能保證,子孫後代就一定是英明賢主。

解縉站起身說道:“殿下,如此自相矛盾,豈是治國之理……”

朱瞻基擺了擺手,笑道:“解師無需擔憂,孤知道自己在說什麽。一個龐大的帝國,治理起來本就是循序漸進,許多治理之策,也都會相悖。在遇到這樣情況的時候,就必須要斟酌再三,形成妥協與平衡。

大明要強大,百姓生活要富足,需要孤與諸位的不懈努力。這其中,最關鍵的兩點,一是法度,二是開啟民智。

開啟民智需要幾代人不屑的努力,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孤暫且不去說它。就先提一提這個法度問題。

太祖皇帝當初命左丞相李善長制定大明律,集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另有五刑,十惡,八議,共計四百六十條。

這些律法雖然囊括層層方面,卻多有疏漏,以至於民間按舊例行事,判案成為主流。

孤不才,願拾遺補漏,完善律法。這律法,不僅要限制文武大臣,平民百姓,也該制約皇權,宗室。

只有天下人人守規,這律法才是公正的。大明也只有有了這樣一套法律,才能讓人人守法,行有所規。才能揚威四海,民心所向。

今日諸卿在此,孤許下話來,凡是諸卿各自完善律法,一經采用,必有嘉獎。”

蹇義有些興奮地問道:“殿下,這新進律法,如何采用?”

朱瞻基道:“任何一門律法,先經廷議,通過之後由內閣審核,再由孤來審核。一旦采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修改律法,必須要經朝廷百官,七成以上同意,才能修改。”

蹇義不顧體面,雙膝跪地叩首:“殿下英明!”

其實這雖然算起來是個進步,但是律法的施行要經過朱瞻基的同意,也就是說,一些不符合皇權利益的律法,也根本不可能通過。

所謂的限制皇權,在目前來說,還只是畫一個大餅而已。

差過了這些話,眾人的話題又回到了劉家事務上來。

劉家當初是以毛氏偷漢,按照大明律中第十九大項工樂戶及婦人犯罪中的條例對她進行處置的。

但是在原條款中,女子奸罪,不過是杖一百,贖金十八貫。劉家處置毛氏,原本就是為了她的家宅和八畝地,怎舍得讓毛氏拿出十八貫來,他們可是把那些錢財看做是自己的了。

何況,這裏面還有隱私,那就是根據以往的案卷來看,毛氏偷漢其實莫須有。

毛氏夫死,按照朝廷法度,不到三十,本就應該再嫁。她只是看不上族中為她挑選的浪蕩子,自己尋了外村一踏實的鰥夫,就被誣陷沉河,這是完全的草菅人命。

關於案件過程,眾人很快就根據法令有了明確地重審程序,關鍵還在於朱瞻基利用這件案子達到什麽目的。

朱瞻基提出了兩點要求,說道:“其一,孤要人人都知道,鄉老雖然代表朝廷,卻不能斷人生死。其二,宗法必須要小於國法。”

李慶這個時候抱拳說道:“殿下,臣願前往林州,審核此案,並讓這件案子天下皆知。”

朱瞻基卻不置可否地笑了起來,說道:“殺雞焉用牛刀,李侍郎稍安勿躁。”

李慶的確有些心急,他被從刑部調往工部,本來就是要去當尚書的,但是因為朱瞻基看不慣吳中這個老好人當刑部尚書,把他又趕回了工部幹他的老本行。

吳中回去了工部,加上還有一個宋禮當尚書,就把李慶給耽擱了下來。

朱瞻基以前不了解李慶,更信賴聲名遠揚的顧佐,現在讓顧佐當了刑部尚書,李慶不好安排了。

但是通過這一段時間的接觸,朱瞻基發現,李慶這樣的人才是自己現在最需要的幹將。他沒有顧佐的圓滑,長袖善舞,但是缺少一個闖將,一條池塘裏的鯰魚。大明的官場太穩了,穩的有點保守,所以需要這樣一個人來攪和一番。

而且,朱瞻基現在已經收到了朱棣抵達星城,並且即將前往西洋的消息,所以,他覺得自己可以動動了。

如今的大明朝堂,有兩大貪官,一個是劉觀,一個是方賓。方賓是兵部尚書,把柄就在朱瞻基的手裏捏著,在並不需要保持穩定的時候,朱瞻基不會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