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丁稅的實施和對通商貿易造成的影響(330—334 A.D.)

無論是基於策略或出於偶然,征稅方式像是要將田賦歸並在丁稅[128]內,政府把解交金額分配給各行省,用繳納貢金人口數和應繳稅款總數來表示。後者往往取決於前者,如果後者的數量極多,那麽這個行省的貢金就很可能位於諸行省之首。丁口就是負擔貢金的人頭數,每個人頭按比率得到定值稅額,此定額不僅要被普遍接受,也是法定的算定值。一個負擔貢金的人頭,因意外事件影響和整體環境變化,所代表的身價經常會變動。有很多奇特狀況被當作知識而得以保存,最重要的一個案例,是有關羅馬帝國最富裕的行省,同時也是現在歐洲最光輝耀目的王國。君士坦提烏斯貪婪的大臣刮光高盧財富,每個人頭每年的貢金是25個金幣,接位的皇帝推行仁政將丁稅減到7個金幣。在極端剝削和暫時施惠之間尋求一個合理比率,丁稅應定為16個金幣,大約等於9英鎊,這才是高盧征稅的正常標準。[129]但這種計算對有心人而言,很容易能夠通過推論聯想到兩個困難,就是大家對丁稅的力求平等和懲罰嚴厲性感到震驚萬分,對其稍加解釋也許可以令我們對有趣的帝國式微的財政狀況有所了解。

其一,只要財產的劃分出現不公平的狀況就會引起不滿,這是人性不變的法則。由於稅收的評定應完全平等,其中絕大部分的人會被剝奪生計,此即羅馬丁稅的原則。但在執行時,人們卻感覺不出不公平,主因是貢金乃根據實況來繳納,不是以個人為單位來征收。幾位貧窮的市民可合組成一個人頭,共同分擔稅款,而富有的省民依據財產,可負擔好幾個名額的丁口。西多尼烏斯·阿波利納裏斯生活在統治高盧最有成就的皇帝的時代,他曾提出最富詩意的要求,把自己負擔的貢金,比擬為希臘神話裏的怪物革律翁[130],懇請赫拉克勒斯大發慈悲,砍掉惡龍的三個頭好拯救性命。西多尼烏斯是極為富有的詩人,他都不斷提到這個問題,我們的腦海裏可以浮現出許多高盧貴族像死去的海德拉(Hydra)[131]一樣,長著100個頭,軀幹伸展到整個國土,吞食著數以百計的家庭的景象。

其二,就高盧丁稅平均值而言,每年的額度是9英鎊,我們可拿來與當前國家[132]的狀況作比較。現在法國被專制君王統治,有一群勤勉、富裕和熱情的人民,要想達成目標,還有相當的困難。法蘭西的稅收並沒有因恐懼和奉承而加以誇大,不至於超過年度總額1800萬英鎊,由2400萬居民來分擔。[133]其中只有700萬人是有能力的父親、兄弟或丈夫,此外都是不用納稅的婦女和小孩。每個負擔貢金的臣民有相等的比率,每人不會超過50先令(20先令為1英鎊)。但他們的祖先高盧人正常繳納的稅金,反而要高出四倍之多。之所以有這麽大的差異,不全在於金銀的缺乏或富足,而是古老高盧和現代法國的社會狀況有很大差別。如果國家的每位臣民都有基本的自由權利,龐大的稅額就會由全體人民來分擔,不論是征自財產或消費。

古老高盧的大多數土地,跟羅馬的其他行省一樣,都是由奴隸耕種,農民受束縛的狀況與嚴苛的奴役制度沒什麽差別。主人享受勞力的成果,大多數人處於貧窮狀況,任何市民只要擁有相當財產,或過著溫飽的生活,就會名列貢金名單上。這部分的人雖少,但很合理地要負擔更大比例的丁稅。這種主張的真相可用以下例證說明:埃杜伊人是高盧最有勢力和最進步的部落或城邦,據有廣大的區域,現在包含大約50萬居民,隸屬奧頓和訥韋爾兩個主教轄區[134],等到增加沙隆和馬孔以後,[135]人口總數達到80萬人。在君士坦丁時代,埃杜伊地區提供2.5萬個人頭數的丁稅,由於這一地區的人民無法忍受貢金的重擔,君主將人頭數再減少7000個。剛好出現與明智的歷史學家所提出的見解相類似的情形,也就是有自由權利和繳納貢金的市民沒有超過50萬人。政府行政在正常狀況下,每年支出大約是450萬英鎊,雖然看起來每人分擔了超過正常四倍的稅額,但皇帝直屬行省高盧的征稅,只是法國現在稅收的四分之一。在君士坦提烏斯橫征暴斂下算出來是700萬英鎊,在尤裏安仁慈或明智的統治下則減到200萬英鎊。

地主深受其害的丁稅,自由市民中富有而數量龐大的階層卻可以逃避。為了分享來自技藝和勞動,或存在於貨幣和商品中的財富,皇帝把分開計算且是個人的貢金,強加在臣民有關貿易的主體上。雖也有免稅措施,但對時間和地點都有嚴格限制。像是允許地主出售自己土地的產品,對於自由行業者經過批準給予某些特權,但與商業有關的各方面,都因嚴格的法律規定而受到很大影響。亞歷山大裏亞有地位的富商,從印度進口寶石和香料供西方世界使用;放高利貸的人從金錢的利息中,謀得的不勞而獲的可恥收益;手藝精巧的制造商、工作勤勉的匠人,甚至僻遠鄉村毫無名望的零售商,都要讓稅務人員進入他們獲利的場所。羅馬帝國的統治者對不光彩的俸給也甘之如飴,能夠容忍公娼這門行業。這種施用於各行各業的普通稅,因在第四個年度征收而被稱之為“五年攤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