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黃冊攻防戰(第8/13頁)

裏長壓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縣裏上告,可縣裏直接駁回了——想告狀,先跟你們裏的鄉老商量去。可鄉老和裏長是穿一條褲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無邊的絕望。

這時王敘笑嘻嘻地過來,說你家田地反正也沒人種了,不如賣給我。高十哪裏肯賣,可不賣家裏就要餓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別無選擇,只得淪為佃戶。

王敘不光逃了徭役,還得了良田,貪心更熾,連下戶的徭役都幹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戶房主事,把本裏黃冊塗抹一番,把應役次序給改了。

咱們前面說了,裏甲應役是十年一輪,每一年都有一甲輪到徭役。王敘家本該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劉九對換了一下。劉九想也沒差別,就同意了,乙年去應役。結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黃冊次序,把王敘家改回乙年,劉九赫然還得服一次役。

劉九大驚,想要抗辯,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敘家就這麽舒舒服服地埋沒土地、避開了稅賦徭役,把負擔飛灑給了其他貧困人戶。

這個故事雖然是虛構的,可在大明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萬歷二十五年,宜興知縣秦尚明憤怒地說:“十五之中,上戶詭為中戶,中戶詭為下戶,甚者上戶竟等下戶,而下戶更過之。以貧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當真是觸目驚心。張萱在《西園聞見錄》裏感嘆道:“田連阡陌者諸科不與,室如懸罄者無差不至。”正是這麽一番景象。

王敘的故事還沒完。

他家坐擁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負擔,財富迅速積累起來。他主動修橋梁、鋪民道、立祠堂、開私塾,偶爾周濟一下窮人、資助一下讀書人,很快就在鄉裏樹起權威。他把家裏多余的銀錢,放給別人做高利貸,破產的鄭八、劉九、高十都不得不來找他,收益比田租還高。

靠著殷實家底,王敘的兒子再不必操心農稼,專心讀書,很快考中了狀元,在朝為官。王敘家的社會地位再拔高一層,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賦稅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戶、奴仆,都算作王家私產,不入黃冊。鄭八、劉九、高十的孩子們,不得不過來依附。

等到王敘的兒子告老還鄉,已成顯赫鄉宦,且與其他官場中人聯絡緊密。一代一代下來,遂成勢力。

在王敘的發家歷程中,我們看到:從甲首、裏長、鄉老這些自治體成員到衙門胥吏,沆瀣一氣,和地方富戶勾結在一起,把黃冊、魚鱗圖冊當成私有之物包辦,不斷把負擔轉移到貧戶身上,形成一整個鏈條上的腐敗,分攤風險和利益。

這在大明有個專門的名目,叫“團局造冊”,現在也有個類似的詞,叫“窩案”。在大明歷代朝廷文書裏,幾乎都反復提及這個詞,飭令各地嚴查,可見“團局造冊”之猖獗。

嚴格來說,“團局造冊”不算一種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團局造冊”才能實現。

朝廷對此並沒有什麽好辦法,因為基層不是直管,他們所拿到的數據都是間接的。

比如,你是個現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戶籍情況,一家幾口,是否結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證,電腦裏隨時調得出來;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幾個娃、幾畝地,縣裏老爺不可能親自下鄉一戶戶去數,只能靠裏長、甲首、鄉老、糧長這些地方自治團體代理人來收集、具保和上報。

換句話說,只要你搞定這些代理人,上頭很難查證真偽虛實。

不過這種“搞定”本身很昂貴,底層百姓無法負擔賄賂成本,只有王敘這樣的鄉紳、豪強以及富戶有能力做。有錢人越哭越富,窮人卻根本沒有哭訴的渠道。於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誠如顧炎武所言:“富戶操贏以市於吏,有富之實,無富之名。貧者無資以求於吏,有貧之實,無貧之名。州、縣皆然。”

除了之前講的那些,這些人還有很多手段,比如虛報死亡、隱漏資產、改換戶籍、虛報災荒、捏甲做乙、浮收稅糧。總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幹不出來的。每一個手段背後,都是大量利益輸送。

甚至連黃冊本身,都有大利可圖。

黃冊的攢造,朝廷是不出錢的,由各地官府籌措資金,這筆錢自然也會攤派到基層百姓頭上。很多明代縣志裏都有記載,一縣黃冊攢造的總費用,正常來講多則百兩,少則五十兩——注意這“正常”二字。

百姓並沒有議價權,官府說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們收取兩百兩,一百兩造冊,一百兩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條生財之路。

我說的這個假設,價格其實還保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