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大風歌(二十一)分封之爭(第3/4頁)

漢五年十二月,劉邦這一次封的十個侯中間還有一個人,我們多次提到過這個人,這個人我們在講座中間提到的次數比曹參都多,這個人就是夏侯嬰,也叫做滕公,這個人也是第一批被封的侯,其實這個人就是幹什麽呢?就是個車夫,就是專門給劉邦趕車的,當時的官職叫太仆,按照當時的規定,太仆的官是正部級官員,很高的一個官,那麽這麽一個趕車的人,劉邦憑什麽給他封侯呢,其實這個趕車的人很不簡單,能夠給皇帝開車,那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而且這個夏侯嬰,他給西漢初年三個皇帝開車,他一生給三個皇帝開車,漢高祖劉邦,漢惠帝劉盈,漢文帝劉恒,一直開到死,他一生做的官就是太仆,擔任三代皇帝的這個官,我們看這個人,他到底有什麽過人之處,為什麽劉邦父子三個人都那麽信任他。我們先說第一件事,這個夏侯嬰原來確實是一個沛縣縣政府一個專職的車把式,就是趕馬車的,但是這個人每一次出車回來,他都愛把他的車開到哪兒去呢?把他的車趕到泗水亭亭長那兒,到劉邦那兒,然後兩個人坐下來一聊就是一天,跟劉邦關系非常鐵,後來中間出了一次事,兩個人不知道怎麽在一塊兒,我估計是兩個人在切磋武功吧,不知道怎麽回事,擔任亭長的劉邦把夏侯嬰打傷了,這個事在當時秦代叫犯法的事,因為劉邦是個吏,你身為吏你把別人打傷,這叫犯罪,只要有人告,劉邦就得受罰,所以這件事果然被人舉報了,一舉報,查到劉邦那兒,劉邦知道自己這是犯罪的事,馬上矢口否認,不是我打的,夏侯嬰怎麽辦呢?夏侯嬰為劉邦做偽證,做偽證啊,他說我確實是傷了,但是這個傷不是泗水亭長劉季打的,那這事不就過了嗎,那反過來秦朝政府逮著告狀的人,打的人也不承認,被打的人也不承認,那就是告狀的人是誣告啊,要懲罰那個告狀的人,那個人他不幹了,他說我講的是事實啊,再上告,再上告這個案子發回來重審,這一審夏侯嬰頂不住了,到底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所以發回來一重審,夏侯嬰為了這個事挨了好幾百棍,而且坐了一年多的牢,但是夏侯嬰很能夠擔當,做大牢、受大刑,一口咬定就不是泗水亭長劉邦打的,最後硬是讓劉邦給躲過去了,這是他倆交往的第一件事,他能自己受刑、坐牢,也絕不舉報劉邦,寧可作偽證、坐牢,不告劉邦,這就是劉邦跟夏侯嬰,他兩個生死之交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我們前面講過,我簡單提一下就知道了,彭城大戰,劉邦打敗仗了,劉邦打敗仗在逃的時候,我們不是說過嗎,替他趕車的就是這個夏侯嬰,結果在逃的路上遇見了自己的兒子和女兒,兒子是漢惠帝劉盈,女兒是魯元公主,誰救了他的兒子和女兒?夏侯嬰,為了救兒子,劉邦差點十幾次要殺夏侯嬰,夏侯嬰最終是把他兒女全帶出來了,所以劉邦死了以後,包括呂後,包括漢惠帝劉盈非常感激夏侯嬰,因為畢竟夏侯嬰救的是漢惠帝的性命啊,所以到惠帝當上皇帝的時候,當年那個小男孩後來當了皇帝了,這個小男孩非常感激這個趕車的夏侯嬰,就專門蓋了很多房子給那些高級官員住,專門挑了一處最豪華的、離皇宮最近的房子給了誰呢,給了夏侯嬰,而且說了,發了話,這個房子只能夏侯嬰住,因為什麽呢?“近我”,這是《史記》的原話:“近我”,就是離我的住所比較近,這是第二件事。可見夏侯嬰還是有他的過人之處的,第三件事在滎陽對峙的28個月之中,劉邦多次出逃,我們過去講韓信北伐的時候曾經講過,劉邦有一次從滎陽逃出來只帶了一個人,這個人是誰呢?就是夏侯嬰,劉邦在大難之中帶一個人出逃,帶的就是夏侯嬰,為什麽帶夏侯嬰,第一他信任他,第二夏侯嬰會趕車啊,那是個F1車手,高明的車手,所以他帶著他一塊兒,他兩個人渡過黃河,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闖到韓信的大營,趁著韓信沒有起床,奪了韓信的軍印,跟劉邦在一塊兒的就是這個夏侯嬰,所以他兩個是生死之交。所以應該說夏侯嬰在劉邦的心目中間,雖然夏侯嬰不會出謀劃策,不會治國理財,不會領兵打仗,但是夏侯嬰有一點,劉邦最欣賞了,大家聽我剛才講了那麽多事情,能聽出來吧,劉邦最欣賞夏侯嬰的其實是兩個字,忠誠,這是劉邦最看重的,夏侯嬰對劉邦的忠誠,是劉邦父子兩代、三任帝王最看重的,所以劉邦在世,夏侯嬰太仆,惠帝在世,夏侯嬰太仆,漢文帝在世,夏侯嬰還是太仆,這就是這個人最重要的一個品質,就是忠誠。

畫外音:

從王立群先生的講解中可以看出,夏侯嬰西漢初年三代皇帝的“太仆”,他本人並沒有多大才華,但是對君主的忠誠使他倍受三代皇帝的信任,但是僅僅有這一點就能夠封疆列侯嗎?在夏侯嬰身上還有哪些優點?劉邦封他為侯到底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