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李鴻章一生的最後一次議和(第3/11頁)

8月24日,慈禧告訴李鴻章,只要你能議成和,什麽條件那就都由你做主了(“便宜行事,朝廷不為遙制”);27日,加授奕劻為“議和全權大臣”,31日,加授劉坤一、張之洞為“議和大臣”,參與“東南互保”的總督們還升了職,漢黨徹底翻身。

慈禧如此心急火燎,一是怕八國聯軍會追過來,二是逃亡的日子實在是太難過了,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住的是破廟,吃的是野菜粥,你以為會有碗?那是路邊撿到的破碗,你以為會有筷子?那是樹枝做的筷子!

李鴻章開始積極試探各國對於“議和”的態度,老毛子當然表示要“全力支持”,並且在積極幫助李鴻章,支持“議和”就是支持他們自己。俄國一支持,它的利益對手英國就要反對,於是李鴻章上奏慈禧,加授了劉坤一、張之洞為“議和大臣”。他和俄國人走得很近,就要不可避免地引起英國人的不滿,而劉、張兩人與英國的關系比較好(英國的利益中心在長江流域,正是劉坤一和張之洞的地盤,此時他們正在“互保”),“議和”的重點就是搞定八國內部各派。

而反對最強烈的是德國,瓦德西率領德國遠征軍還沒有到北京,德國的最大利益還沒有實現,德國就是在8月23日正式照會各國:李鴻章可以北上,但德國絕不與他進行談判,李鴻章只要落入我們手中,我們就將扣留他為人質!

德國一強烈反對,俄國就急了,他們強烈抗議德國的強烈反對,表示誰要逮捕李鴻章他們就要向誰開戰。

好吧,大哥你橫,在東方的土地上,我們還不是俄國的對手,於是為了避免了和俄國正面沖突,德國勉強同意了可以與李鴻章進行談判,但提出了一個令朝廷絕對無法接受的條件。

按照八國的共識,“懲兇”是“議和”的前提條件之一。9月5日,德國就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他們接受“議和”的新條件:“朝廷必須嚴懲戰犯兇手,特別是屬於最高層的罪魁禍首,並沒收其全部財產。”

德國的意思是:“兇手”不止是端王集團,還要包括慈禧太後。

慈禧被這個條件嚇壞了,說起來,她對這場和談最大的希望和唯一的條件就是確保她的權力安全,大清的損失要次於她個人的損失去考慮,而現在,不僅權力安全要失去,生命財產安全都沒了,那還議什麽和啊。

結束吧,一切都結束吧,為了權力安全,原先還是一邊抵抗,一邊求和,而現在同樣為了權力安全,只能是放棄抵抗,完全求和,自己這邊趕緊找替罪羊,同時反復指示李鴻章,談判只要掌握一個原則:只要洋人不找她算賬,不讓她交出大權,其余一切都好說。

第一個動作就是——徹底剿滅義和團。

義和團成了和談的最大犧牲品

慈禧的行動十分迅速。9月7日,她正式發布“剿拳”諭旨,說明戰爭是義和團引起(“此案初起,義和團實為肇禍之由”),命令各地“痛剿”義和團,務必斬草除根,不可放過一個,首先是在跟洋人和談的京津地區——“今欲拔本塞源,非痛加鏟除不可!直隸地方,義和團蔓延尤甚,李鴻章未到任以前,廷雍(代理直隸總督)責無旁貸,即著該護督督飭地方文武嚴行查辦,務凈根株!”

京津間的團民早在城破時就消失了,各地開始嚴厲排查,“雨後歸農”的很多團民又被翻出來了,有的被殺頭,有的被逮捕坐牢,有的被訛詐一筆錢財。於是“查團”又成為了一些地方官吏的發財手段,很多團民幹脆紛紛入教,以“教民”身份自保。在梨園屯,教民和官吏一起威脅和訛詐“老團民”,他們找到了高元祥(十八魁之一)的母親,要求她交出高元祥,高母交不出,教民就“用繩子穿著她的鼻子遊街”,然後逼迫高母湊錢給他們(《山東義和團調查資料選編》)。

地方官吏要發財,“查團”的風聲越來越緊,一直潛伏的趙三多也無法再潛伏下去了,隱姓埋名到1902年,他終於和梅花拳的另一位傳人景延賓(直隸廣宗縣人)在直東邊境再次舉起反抗的大旗,不過這次是連大清朝廷一起反了,他們的口號是——“掃清滅洋”!從當初的“順清”“扶清”,到如今的“掃清”,只過去了短短三年多的時間,而袁世凱派出部將段祺瑞率新軍圍捕,景延賓被殺害,趙三多被捕,他拒絕招供,在牢房裏絕食自殺。“義和團”因趙三多而起,也因趙三多而滅,它被“徹底鏟除”了。

而對於慈禧來說,只推出義和團作為替罪羊還是不夠的,畢竟開戰的決定由她親自下達。李鴻章已經摸清,八國中除了德國,其他國家從利益考量都不主張把慈禧作為“禍首”,這對慈禧來說是一個重大的好消息。而李鴻章聯名劉坤一、張之洞和袁世凱不失時機地給慈禧上密折:太後您可以把罪過推到“主戰派”身上嘛——“明降諭旨,歸罪於該王大臣等,以謝天下”,所謂的“王大臣”,指的就是端王集團的最核心成員——載漪、載瀾、載勛、剛毅、崇綺、徐桐、啟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