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義和拳進京前的瘋狂(第6/8頁)

40多年前(1860年左右),圍剿太平軍的曾國藩在處理長江流域民間秘密結社這樣棘手的問題時,總結了一個著名的指導性方案——“只問匪不匪,不問會不會”,後來成為了朝廷處理類似問題的“曾國藩原則”,意思是官府只打擊犯罪事實,而不管你有沒有參加犯罪組織。老曾的這個原則表面上看來是很令人費解的,因為千百年來,別說犯罪組織,民間結社向來都是歷朝歷代嚴厲禁止的,反正在朝廷的眼裏,你可以結婚,但不能結社,結婚是你想和一個人過另外一種日子,而結社可能是你想和一群人過另外一種日子——造反。

那麽曾國藩是不是容許了犯罪組織存在呢?不是的。老曾此舉是沒有辦法。用我們熟悉的話來說,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當時的“犯罪組織”可不止有太平天國(拜上帝教),還有哥老會、小刀會、白蓮教等不下幾十種,湘軍的兵力有限,對付太平軍都犯難,當然要騰出手來對付對朝廷的主要統治威脅,至於其他的“犯罪組織”,只要它們暫時還沒鬧事,就留到以後去慢慢收拾。

所以,政治家永遠都是現實的,他們知道很多的事情都無法求全,沒有最完美的方案,身居高位者一定不要是“理想主義者”,他最好是一個最世俗的人。現代型政治體制其實就是保證(也就是限制)領導者成為一個“俗人”,讓他的眼睛始終關注現實中的每一個細微需求,針對性地解決,而不是去追求那些高大全、最後卻離實際需求很遠的“理想主義”。因為不受限制的理想主義,往往會帶來最壞的結果,動機純正的巨大的“善”,往往會帶來巨大的惡,只有大家都現實一點,務實一點,“俗”一點,事情才好辦。

慈禧的這道上諭正是隨著直隸義和拳發展的情況而變化的,請注意一下發布這道上諭的時間是4月下旬(農歷三月份),此時正是直隸義和拳組織“遍地紅”之時,慈禧的“只問匪不匪”就是從直隸義和拳的現實情況出發,它有兩個目的:一是更好地“剿匪”,更加積極、穩妥、有效地“剿匪”,甚至如果我們回憶一下幾個月前袁世凱在山東的舉措,也是這個手段。而另外更重要的,慈禧更加希望通過官府的工作,能夠讓拳民停止“反教滅洋”,因為慈禧最擔心的是刺激到這幫洋人她將來無法收場啊。

這時候,正是因為直隸義和拳越來越不可控,朝廷中有人又想起了張汝梅“改拳為團”的想法,上奏慈禧。慈禧對這個想法是沒有太多興趣的(此時如果她立即批準,正中端王集團下懷),5月1日,慈禧命令裕祿和袁世凱分別在直東調查了解(“著裕祿、袁世凱,各就地方情形,通籌妥議,據實覆奏”)。裕祿和袁世凱均回奏不可行,於是慈禧仍然堅持她的那一招——剿。5月9日,慈禧發布上諭,不僅要求繼續在直隸剿匪,還要注意防範北京(“著步軍統領衙門嚴密稽查,設法除禁,毋任聚亂滋事,致啟釁端!”)。

到了5月17日,在高洛村流血事件發生之後,慈禧立即敏感地意識到必須確保京城內“不亂”,她諭令步軍統領衙門牽頭,召集“各有關部門”商討出一個妥善的辦法。5天之後(22日),慶親王奕劻也上奏朝廷應該全力保護北京城內的使館和教堂,步軍統領衙門隨即公布了在北京城內禁拳的十項規定,其中有加派兵力措施(“派勇巡查、責成司坊加強巡視”),有株連保甲措施(“有習拳者鄰右同坐”),甚至還有輿論控制措施(“嚴禁刻字鋪刊刻義和拳揭帖”),不可謂不嚴厲。

同一天,慈禧發布諭令,要求在直隸各地“剿匪”的裕祿注意一下軍紀問題,不要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激起更大反彈,反而不利於“剿匪”(“著裕祿嚴飭帶兵各員及地方文武,查明實在滋事拳匪,指名拿辦,儻或任意株連,藉端訛索,波及無辜,即當從嚴懲辦”)。

兩天後(24日),高洛村拳民開始向北京進軍,北京外的局勢更加緊張,慈禧再一次諭令各“有關部門”迅速想辦法,被點名的包括步軍統領衙門、直隸總督府、順天府、五城,前幾個機構大家都比較熟悉,需要簡單介紹一下的是“五城”。

“五城”的全稱是“五城察院”。當時的京城除了分為內外城,還分為了東、南、西、北、中這“五城”(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五個“區”),由朝廷都察院對這五個“區”分派禦史巡城,這些巡城禦史的辦公室就統稱“五城察院”。從級別上看,五城察院雖然是都察院的派出機構,巡城禦史也是一種級別比較低的禦史,但他們卻是直接對皇上負責的,他們可以彈劾任何人,甚至包括指責皇上,相當於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