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服騎射三(第2/3頁)

那些普通老百姓呢,腦袋上戴點什麽好呢?老百姓沒有帶冠的權力,只能戴塊抹布,包在發髻上,叫做巾幘。不過胡服騎射還是施益於百姓,老百姓戴上了帽子。帽子是胡人的發明專利(他們發明了很多東西,還有騾子,從前趙簡子視胡人培育的這種似馬又長著驢耳朵的混血兒為珍品,當作寵物養了兩頭)。

胡人發明的帽子不同於中原士人一貫的冠。冠這東西,沒有什麽實用,就是一個圈兒或者棍兒,弄在腦袋上,類似孫悟空的緊箍圈,只是表示身份,空圈細棍,不能保暖。但是胡人的帽子是暖額的、防風沙,其“爪牙帽子”是用動物皮革做的,像爪牙一樣緊緊扣在頭上,趙武靈王改成黑色綾絹做,給士兵戴在頭上,類似現代的護士帽。老百姓也喜歡把這帽子戴給胎毛稀疏的小孩子。但是大人不戴,大人還是喜歡抹布和冠。帽子徹底征服了漢人是在魏晉後,烏紗帽、四塊瓦、東坡帽,獲得流行,兼具冠和帽的特點,又能包頭,又標身份。

老百姓得到的另一個好處是靴子,這也是胡人的專利。中原人則穿履,履的面料是麻的、布的,有錢人穿絲面料的。由於深衣都是垂到腳面的,所以履的鞋幫很低,低到了露出大半個腳面的地步,輕盈倒是輕盈,但是跑起來不跟腳。路上土多,泥土常把這美麗的履給弄臟巴了。戰場上更是泥濘,猛跑幾下,鞋幫和鞋底全揉爛了——因為鞋底是布作的(納著密密的針腳),倘跑在石子上,還要硌腳。總之,履適合民間不適合戰場。如果在履的鞋底下多加一層木底,倒是可以防範泥巴,那就是屐(日本人現在還在穿木屐)。木屐雖不怕泥路,但這樣的硬底不能彎折,穿上後只能像日本美女那樣搖著屁股走,在公子哥家的花園裏固然是好看,但是戰場上這麽走就保不住命了,還不被胡人追上一把戳死。

胡人穿的則是皮靴,底子是革的,軟硬合適,防泥善跑,鞋幫又高,高成了靴筒,一直到膝蓋下面,可以護腿,也適合騎馬,奔跑靈活。在靴面和靴筒表面還裝飾著幾十個、上百個青銅泡,晶瑩閃亮,威武奪目。經過趙武靈王改革,靴子也慢慢走入中原,廣泛流傳,男女都有穿。隋朝以後,宋明的官員們更必須穿靴,叫做皂靴,皂靴好處很大,踢老百姓屁股的時候,比較給勁。

總之,帽子、靴子、褲子、騾子,這都是騎馬民族的專利。公元前307年,趙國的士兵們都穿上了騎馬民族發明的漂亮靴子,頭上戴爪牙帽子(武官們則頭戴野雞翎——鹖鳥冠),上身短衣,外披輕甲,腿穿現代化的褲子,手持長戟,豐姿颯爽,的指揮下,奔馳沙場,遊擊嬉戲,實在是酷呆啦!

但是,這麽好的東西,也有人反對。趙武靈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個老腦筋的反對派。他故意在家中裝死,鬧著不肯上朝,就是為了免於穿胡服。不過你也要理解他啊,試想,如果你單位領導讓你明天改穿粘罕、金兀珠的衣裳帽子上班來,你會照辦嗎?當然你可能巴不得這麽爽一把。但是你們公司的副總呢,也樂意照辦嗎?穿著粘罕的衣服來?

公子成,是副總級的,當然不肯穿,躲在家裏裝病,嘴上還振振有詞:“臣聞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意思說,中國是世界的中心,我們不求別人,都是別人大老遠跑到這兒來學習取經。我們卻舍此高級文明不用,而因襲遠方野蠻之服,更易古人的教導,背離中國的傳統!總之,不可以!寧可在家裝死。

這“公子成”是個國粹家,什麽都是中國的好。中國即使亡國了,沒有國君了,也比夷狄之有君好!

趙武靈王聞言,親自跑到叔叔家裏,作了叔叔“公子成”大量細心耐致的說服工作,陳之以利害。你不要小看這叔叔,在分封制余緒的時代裏,國君的親族都受封為官,公子成就是一個朝中顯貴。趙武靈王說:“顯貴啊!阿不,叔父啊,衣服,是為了方便穿的的;禮儀,是為了利國而設的。胡服騎射能夠利國,有什麽不好呢?我們的開國先人趙簡子修建晉陽,為的就是向開拓胡地;他的兒子趙無恤立馬常山,兼並諸戎盤踞的代國,他們二人的大願,就是開辟北疆千裏,以胡人之地為我用哦。可惜後來者沒有繼承,裹足不前,寸土未增,也沒發展出一套北向作戰的利器,導致中山狄人依仗齊國大兵,侵掠我們邊邑,水灌我們鄗城(河北高邑),燒殺我們邊民,仇怨至今未報,先主在天之靈,今猶忿之。現在,我們胡服騎射,遠可以備三胡,近可以報中山之怨,上可以雪先王之恥。您作為親貴老臣,不能體會開國先主的苦心,卻順應中國之陋俗,違逆先主北向驅胡的大願,忘記國家之大恥,這不是寡人所期望於您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