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四部傑作(第2/6頁)

真實的感情,個體的感情,不顧一切的感情,足以笑傲死神的感情——湯顯祖的這種呼籲,使我們聯想到歐洲的人文主義者和浪漫主義者。歐洲人文主義者熱情地呼籲一個以人為中心的世界,來代替原先那個以神為中心的世界。有的人文主義者甚至認為,為了減輕生活中的辛酸和悲傷,人類情欲的價值遠勝於理性的價值。(參見愛拉斯漠:《瘋狂頌》。)到了浪漫主義者那裏,感情的濃度和自由度又有進一步的增長。站在個性立場上向傳統觀念挑戰,頌揚非理性的自發生命力,成了許多浪漫主義者的創作使命。湯顯祖的《牡丹亭》展現了與歐洲人文主義者、浪漫主義者們的追求極相近似的觀念,表現了人的自發生命力從令人窒息的氛圍中終於蘇醒的過程。

在中國古代其他許多富有感情的戲中,情是包容在主人公身上的一種稟賦,而在《牡丹亭》中,情則是掌控全劇的中心。杜麗娘固然是一個成功的人物形象,但我們不能僅僅像分析其他戲劇形象的性格特征那樣來分析她。她更是一種純情、至情的化身。

《牡丹亭》中所奔瀉出來的感情激流,對於明代的現實,對於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思想文化體制,都帶有明顯的反叛性。但是,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是,在歐洲,這種時代性的反叛基本上取得了勝利,而在中國,這種反叛很快就煙消雲散了。當時,中國封建社會的宗法一體化結構離全面崩潰還遠,它的調節功能還在發揮作用,因而還有足夠的力量把湯顯祖的新鮮思想吞沒掉。

湯顯祖的摯友,那個敢於非議程朱理學的達觀和尚,終於被捕,死於獄中;

與湯顯祖有過交往、對湯顯祖產生過重大影響的勇敢思想家李贄,也終於被捕,死於獄中;

湯顯祖的那些東林黨友人的遭遇,更是人所共知。

湯顯祖本人可以在任職期間讓在押囚徒除夕回家過年,元宵節外出觀燈,但這種頗有一點人道主義氣息的措施並沒有超出他的職權範圍(浙江遂昌知縣)。自己的官職也難於保全,更不要說長期堅持這類措施了。《牡丹亭》的思想影響當然大得多,但在當時,也無法對社會面貌產生實質性的改易。

更令人深思的是,連他自己的思想文化結構,也會部分地吞沒《牡丹亭》中的瑰麗情思。他知道《牡丹亭》是自己一生中最滿意的作品,但他已無法再達到這個水平,後來創作的劇本,雖也不錯,卻已遠不能與《牡丹亭》的精神力量同日而語。這就是一種在自相矛盾之中的自我吞沒。

在湯顯祖身上我們看到,中國古代戲劇文化無法像歐洲的戲劇文化一樣,在重大社會改革的過程中起到巨大的精神鼓蕩作用。湯顯祖沒有能做到的,他的後輩也沒有能做到。

到李玉的《清忠譜》,雖然金剛怒目,卻是封建社會自身結構內部調節的問題了。在那裏,已經很難找到超越於那個社會政治思想結構之外的新鮮思想。

二、《清忠譜》

《清忠譜》一般署為李玉(約1602—約1676)所作,實際上畢魏、葉時章和朱素臣也參加了創作。蘇州劇作家們多有合作之舉,《清忠譜》即是一例。

《清忠譜》所寫的事情,發生在湯顯祖死後十年。湯顯祖曾長期引為友好的東林黨人,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鬥爭。他們公開謾罵、請願,以至沖擊衙門,矛頭直指罪大惡極的宦官魏忠賢(1568—1627),他們希望以自己的鮮血和生命引起皇帝對魏的警覺。

這場鬥爭的基本隊伍已經是蘇州市民,而領導者則是官僚階層中的剛介正直之士,盡管他們已被罷官,或官職不高。於是,《牡丹亭》輕艷的異端,被《清忠譜》壯烈的正統蔭掩了。正是這種蔭掩,從一個角度標志著中國思想領域裏剛剛露頭的人文主義思潮的自然退歇。

《清忠譜》帶有很大的紀實性,《曲海總目提要》說它“事皆據實”,甚至可以對歷史記載作出補充。它所反映的事件——發生於1626年的東林黨人周順昌(1584—1626)的冤獄事件——曾引起過許多戲劇家的興趣,據祁彪佳(1602—1645)《曲品》記載,寫這一事件的劇作先後曾產生過三吳居士的《廣爰書》、白鳳詞人的《秦宮鏡》、王應遴的《清涼扇》、穆成章的《請劍記》、高汝拭的(《不丈夫》及未著姓氏者的《孤忠記》等。誠如吳偉業(1609—1672)在《清忠譜序》中指出的,這個創作熱潮,在魏忠賢案剛剛布露時就形成了:

逆案既布,以公(指周順昌——引者案)事填詞傳奇者凡數家。李子玄玉所作《清忠譜》最晚出,獨以文肅與公相映發,而事俱按實,其言亦雅馴,雖雲填詞,目之信史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