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 戰後的莫幹農村(第5/8頁)

朋友們見我參加工作,不輕視而都欣賞。我們的理想:每個人都是主人,亦每個人都是工人。日子甚快,莫幹蠶種場制種到一萬五千張的時候,我問運成舅:我們最後目標是多少?他計算在三萬到五萬張之間,則維持種場與桑園而外,足以貼補學校經費,不再增產。同時我們討論到庾村其他事業亦然,維持本身工作,貼補教育費,即止。如再有增產力量,則入合作社,我們這團體為合作社之一員。我們不但不含私人企業意義,亦不擬成一公益財團。蠶種在戰前每張價一元,戰後約值米一鬥。

這裏我要述一件與我工作略有關系,在我跡近虎頭蛇尾,在人未曾成美的事,是抗戰初我捐獻作抗敵用之杭州住宅,在前章《抗日戰起》中曾記當時往來電報。勝利那一年的十二月,是膺白逝世十周年紀念,我將所作《家傳》定稿付印,蔣先生親作序文,政府於是日又下一次褒揚令,令文末段有“原籍祠宇,著地方官查明修復”等語。我不明指意,函問嶽軍先生,得復:“一為所捐住宅改作膺白紀念祠堂,二為莫幹山上下公益用的房舍修葺事。”我又去信:一不贊成作個人紀念祠堂,二莫幹公益之事不敢累省庫。下附嶽軍先生抄示所致浙江省主席黃季寬(紹竑)函稿:

季寬主席吾兄勛鑒:和平啟運,歲序更新,辰維浙水宣勤,仁施廣被,遙企嘉謨,忻祝無已。茲有陳者,追崇黃膺白先生勛業永留遺愛一節,前議以其生前自建之西湖廬舍,改為紀念祠宇,曾肅一電,並托朱惠清兄傾陳私臆,計已早荷鑒察。嗣因此事上聞於元首,亦蒙欣然示可,是以客冬國府明令復有“原籍地方紀念祠館,著由浙江省政府查明修復,妥為維護”之語,原令應已由行政院錄轉到省,茲謹抄附備查。尋繹文意,所望於貴省政府查明修復妥為維護者,似系膺白先生原籍杭州府屬之紀念祠館為範圍,其在杭垣湖濱之館舍似亦在內。此外莫幹山上下,膺白先生手建之住屋設備,曾經化私為公,捐入庾村小學,昔為黃舍今已頹廢者,尚有多處,皆其畢生心力所萃,最足以紀念哲人,擬請指定幹員與黃沈亦雲夫人(上海愛棠路一七七號)面商決定,何者列為紀念祠館,何者不入葺護範圍,借便施工興復,護持始終,以符府令。至湖濱之紀念祠宇,應如何被公益於群眾,避作官廳接待之所,期有合於創建人捐撥之初衷,當已仰邀察及,敢再附陳末見,用資參考。素仰吾兄與膺白先生公義私情,契合至深,瑣瑣陳懇,諸祈衡奪,即飭洽辦,並賜復示為禱。耑此,敬請勛安,並祝年厘,弟張群敬啟。

下面節錄我復嶽軍先生的信:

十二月廿九日、一月十五日兩次賜書,先後領悉。關於膺兄紀念祠宇及修葺莫幹山一部分住屋,雲以為(一)山中建築雖為公益,但決不願累及省庫,此例不可由我開,俟有復興計劃,當逐漸自加修理。(二)杭州捐屋作消極的紀念祠,非膺兄平生之志,亦非雲毀家紓難之心。抗戰以前,雲對此屋,原有一願,欲以作一活動博物館。德國某博物館,其倡始乃一私人,向各方零星丐乞而成,所陳列許人動手,機件許裝拆。曾與君怡討論,並擬過名稱曰“天生博物館”。此外,浙江省有“臥薪嘗膽生聚教訓”歷史,忠義之士,發揚民族精神者,代不乏人。聞戰前曾有搜集鄉邦文獻之舉,所得材料尚有存者,若以“紀念祠”之意,改作“兩浙文獻館”,則性質大不同,作用亦大不同,雲尚可以省民資格,貢一得之愚,私人亦有文件可以轉贈。(卅五、一、廿四)

嶽軍先生對文獻館之議甚為贊成。俞寰澄先生由渝返滬告我,他們曾談過如何及由何人進行此事,嶽軍先生笑向他說:“你們浙江還怕缺少此項人才?”我見蔣夫人時,亦向她談到不作祠堂而作文獻館的意見。在蔣先生到滬請父老茶會席上,我的席次在蔣夫人鄰座,她說蔣先生對文獻館之議,十分贊成,可即進行。並言:日內赴杭,因澄廬未曾修好,將借住此屋。過幾日,他們返滬,蔣夫人在離滬前又電話告我速進行,我問如何進行,她一時叫不出黃主席的號,我說出季寬主席,她曰然。蔣先生到杭州後,將這屋所在的“南山路”改稱“膺白路”。

我一不欲因這所捐屋而加公家以負擔,二自己應該避嫌。作祠堂我且謝卻,豈有插手之理,故只作建議,建議亦偏重於不作消極之用。君怡見我苦得無頭無腦,建議文獻館請浙江大學史學系辦,庾村之事請浙大農學院辦。他知我怕對不起性白和同仁們,告我浙大如接受,必仍請性白。後來浙大校長竺藕舫見“莫牧”出品牛奶與白脫油,問我用多少工人,我據實告訴了他,他稱贊“莫牧”成本輕而出品好,批評他們的農場用工人太多,減少則又工作懈肆。我於是心平下來,自己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