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寧案

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二月八日,膺白在滬,接南京譚主席延闿電曰:

上海黃膺白先生:同人推公出任外交,望速命駕來京,共商一切。延闿庚。

上年膺白受命組織上海特別市政府時,他曾有致蔣先生代請收回成命之漾電,很勉強而後受命。這次他並未推辭,於二月廿二日到京就職,我未同行。此時正當開始北伐緊要時候,政府要使國際改變觀瞻,他願意充此轉圜之任。從英雄外交回到常人外交,從打倒列強回到條約束縛,而這些條約又實是不平等的。這個使命難以有功,我甚恐懼;於膺白的性情不相宜,而他亦不是一個職業外交官,我希望其不做,但未參加意見,只是心裏有點不安。

“寧案”一般人稱為南京事件,是一年前——國民革命軍進南京時,一部分兵隊搶劫各國領事館和傷害僑民的案子,在膺白手裏公開磋商辦理。“濟案”一般人稱為“五三”慘案,是他到任後兩個多月,北伐進展到山東,日本兵在濟南開火屠殺的事,他因此去職。二者我都將在後面略為敘述,先說我心裏為他不安的理由。國民革命軍攻下武漢至此已經一年多,勢力還只到長江,此時正二次準備大舉北伐。北伐停頓的原因:一為整頓內部,上章述過寧漢分裂左右派之爭,和南京桂系對蔣先生之相逼,是非不論,其非團結一致可見;二為改正國際和國內視聽,北京猶存在一個相延十余年的中華民國政府。新成立的南京國民政府為內外所屬望,亦為內外所恐懼;屬望為對北京軍閥之厭惡,恐懼為慮國民黨之偏於過激。國民黨這時已放棄聯俄容共政策,開始清黨;雖已清黨,而國民黨猶留有聯俄時之組織,和容共時的習氣。加以上年八月桂系之事,十二月蔣先生之新婚,人事之消長,感情之出入,均別具一番面目。國民黨高唱打倒帝國主義與買辦階級,現在面臨著要脫離蘇聯而不得不向老帝國主義者謀緩和,而一個後來總握中國財政經濟的新階級已經漸浙形成。這些都使新任的外交部長,尤其是膺白與蔣先生的公私關系,十分為難。他竟沒有想到,也沒有為他自己利害一想。

他面臨著與前不同甚至相反的任務,驟然間從“打倒列強”口號回到依照國際公法,要國際樂成國民革命軍之北伐,統一中國,其中最重要是對日外交。長江以北,尤其山東,是日本最易借端借口的地方。去年要北伐時,日本曾托辭保護僑民而出兵山東,這次難保不再出兵。出兵是易燃之火,這時的日本,侵略派正得勢,田中義一主政,膺白與之沒有淵源。兩國間奔走的人,第一希望其不出兵,第二希望能約束不生事端。去年中國方面,蔣先生親自到過日本,這最少是一種友善的表示。日本方面,還沒有軍人清一色。上海總領事矢田在寧漢對立時,與漢口總領事高尾都同情南京的。

膺白就職的當時,國民政府秘書處已抄送到兩件電稿:其一是福建省方主席聲濤的,其二是廣州李總指揮濟琛的。方主席電曰:

南京國民政府李協和(烈鈞)兄:現準漳廈海軍林司令國賡電:銑日英藍公使密談雲:“赴寧極表同情,惟舊年三月廿三日寧案甚望到滬時可圓滿解決,即可如約赴寧,並經電滬英總領事與黃部長從速接洽”;又雲:“寧英領署現仍有中國軍隊,亦望政府妥為辦理”各等語。查英使在閩時,與弟亦曾談及寧案,據雲英政府對我政府極欲表示好意讓步,並不願有所苛求;談話要點如下:一、懲兇。英使之意,嚴緝兇手,依法懲辦,所有案內帶兵長官,如有在逃,不在國民政府管轄區域之內者,須以明令布告以後不再任用。二、道歉。英使之意,此案在中國人方面鹹抱歉忱,兩方意思業經接近,只須正式履行道歉手續。三、賠償。英使之意,兩方各派委員會同調查事實,一如財產被掠住屋被焚等件,如被害負傷等,然後決定賠償辦法。謹以奉陳,希與國府諸公裁奪辦理。方聲濤巧。(十七年二月廿一日收到)

李總指揮電曰:

南京國民政府鈞鑒:洽電奉悉。英使南遊,日前曾得方主席電告,當令汕方歡待。頃得報告,藍使筿晨自廈(門)汕(頭),即午公宴,賓主甚歡,席間演辭對我極表美意,定巧日下午離汕赴(香)港,留港三天即到廣州等語。至時當遵令款待,增進鄰誼。謹復。李濟琛巧未。(十七年二月廿二日到)

寧案不過結束一項事件,不是一個條約。在國民政府欲開睦鄰之路,觀上兩電亦甚顯然;不但是外交的,亦關於財政的。中國財政築基於關稅,本反經濟常例,而此關稅尚操在外籍總稅務司之手。以下膺白致蔣先生之電可參考,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