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皇李淵的忠臣(第2/3頁)

說白了,這就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而裴寂比任何人都清楚,真正找他麻煩的人不是什麽和尚法雅,也不是什麽兵部尚書杜如晦,而是天底下最有權力的人——皇帝李世民。

盡管明知道李世民不能容他,可裴寂還是抱著一絲僥幸心理,央求皇帝讓他留在京城養老。

然而,他的要求遭到了李世民的一口回絕。

不但一口回絕,而且李世民還借此機會痛痛快快地數落了一番。

數落的對象不僅是裴寂,還包括李淵。

李世民說:“計公勛庸,安得至此?直以恩澤為群臣第一。武德之際,貨賄公行,紀綱紊亂,皆公之由也。但以故舊不忍盡法,得歸守墳墓,幸已多矣!”(《資治通鑒》卷一九三)這段話的意思是說:“要論先生的功勛,豈能擢升到如此高位?你不過是蒙受太上皇的恩澤,僥幸在群臣中位居第一而已。武德年間,賄賂公行,朝綱紊亂,問題都出在你的身上。只因念在你是故舊,不忍心依法處置,你能活著回到家鄉,已經是萬幸了!”

李世民都把話說到這分上了,裴寂還能怎麽辦?

他當然只能灰溜溜地卷鋪蓋走人。

不過,裴寂離開長安的時候,其實內心還是有一絲慶幸的。

因為李世民說得沒錯,能讓他活著回老家,確實是已經法外開恩、手下留情了。換句話說,就算李世民找個更嚴重的罪名砍他的頭,甚至是抄他滿門,裴寂也不敢說半個不字。

在淒涼的返鄉路上,裴寂不由自主地想起了當年的劉文靜——同樣是首義功臣、開國元勛,一朝不能見容於皇帝李淵,便落了個身敗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場;倘若今天的李世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那裴寂很可能會死得比劉文靜更難看。

所以,沒有步劉文靜之後塵,得以全身而退,保一個善終,裴寂實在是要謝天謝地了。

李世民將裴寂逐出朝廷不久,就將劉文靜平反昭雪,不但下詔追復了他的官爵,讓其子劉樹義承襲了魯國公的爵位,還把一位公主許配給了劉樹義。

毫無疑問,這是對劉文靜在天之靈的一種告慰和補償。

裴寂黯然回到了家鄉蒲州(今山西永濟市)。本以為離開了長安的是非之地,總算可以安度晚年了,可他斷然沒有想到,更倒黴的事情隨即接踵而至。

無獨有偶。上一次瘋和尚法雅隨口說了幾句“妖言”就讓他倒了大黴,而這回一個叫信行的狂人又大放闕詞,差點要了裴寂的老命。

這個信行是個招搖撞騙的江湖術士,有一次在街上遇見了裴寂的家童,忽然心血來潮地附在他的耳邊說:“你知道嗎?裴公是有天命的人啊!”

家童把這話告訴了裴府的管家恭命。後來恭命又向裴寂做了稟報。裴寂一聽之下,當即嚇得目瞪口呆,渾身暴汗。

說他“有天命”,這不等於是說他想造反嗎?這可是滿門抄斬、十惡不赦的大罪啊!

按照常理,聽到這種大逆不道之言,裴寂應該第一時間通知當地官府,將傳話的人逮捕問罪,借以洗脫幹系。

可是,眼下裴寂根本不敢這麽做。

因為他本來就是戴罪之身,如今傳播這句話的人又是自己的家童,他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清、洗不脫幹系的;更何況皇帝李世民原本就愁抓不他的小辮子,要是裴寂主動報官,那無異於自尋死路。

所以,裴寂絕對不能報官。

唯一的辦法只有一個——滅口。

當時信行已經死了,於是裴寂就讓恭命馬上殺掉那個傳話的家童。

恭命嘴上唯唯,可一轉身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把那個家童放掉了。

因為他心裏另外藏著一本小九九。

恭命是裴寂十分信任的管家,專門負責收納封邑之內的各種貢賦。經手的錢多了,恭命自然就起了貪念。他前後侵吞了一百萬的巨款,並且早已揮霍一空。因此,他這次之所以放走家童,就是準備東窗事發的時候,拿手裏的把柄和證人要挾裴寂。

果然,“天命事件”過去不久,恭命侵吞錢財之事就敗露了。裴寂怒不可遏,立即遣人捉拿。恭命連忙一口氣逃到長安,向朝廷告發了這件事。

李世民勃然大怒,當即宣布了裴寂的四大罪狀:“位為三公而與妖人法雅親密,罪一也;事發之後,乃負氣憤怒,稱國家有天下,是我(裴寂)所謀,罪二也;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陰行殺戮以滅口,罪四也。”(《舊唐書?裴寂傳》)

李世民本來完全可以置裴寂於死地,可很多朝臣替他求情,說裴寂罪不至死,應該發配,李世民最後便把他流放到了靜州(今廣西梧州市)。

短短幾個月之內,裴寂兩次遭貶。他萬念俱灰地走在山長水遠的貶謫之路上,感覺這就是自己人生的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