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下毒,李世民吐血(第3/3頁)

無怪乎許多讀者會在目不暇接、眼花繚亂的同時驚呼——這四天也太漫長了!

在此,我們無意考證這麽多事件確切的發生日期,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做一個推論。也就是說,《資治通鑒》完全有可能是為了敘述的方便和情節的緊湊,才把這麽多事件集中放在了武德九年六月初一之後的幾天內。在此僅舉一例:秦王府驍將程知節被太子排擠出京師、外調為康州刺史這件事,《通鑒》就把它放在了武德九年的六月初一之後,但是查《舊唐書?程知節傳》,這件事卻分明是發生在武德七年。由此可見,毒酒事件也極有可能和程知節事件一樣,並非發生在武德九年,但是被司馬光出於敘事需要實施了乾坤大挪移,硬是挪到了玄武門之變的幾天前。

最後,按照常理,太子李建成要舉辦宴會,總要有一點由頭,更何況與秦王早已走到了勢不兩立的地步,要邀他赴宴更需要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那麽,這樣的理由有可能是什麽呢?我們發現,在武德八年的十一月十三日,朝廷曾“加授秦王世民中書令、齊王元吉侍中”(《資治通鑒》卷一九一),兩個弟弟在同一天榮升要職,這難道不是最好的聚宴理由嗎?這難道不值得太子替弟弟們慶賀一番嗎?而假如太子真的以此為借口對秦王發出邀請,李世民好意思拒絕嗎?雖然沒有更多的史料支持我們這個推測,但是這種可能性並不能完全排除。

因此,根據上述理由,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這場幾乎要了李世民性命的夜宴,有可能是發生在武德九年之前;確切的日期,或許就是武德八年的十一月十三日夜。既然如此,休養了大半年的李世民完全康復之後才發動政變,就是合情合理的了,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綜上所述,毒酒事件及其之後李淵欲派秦王赴洛陽的事情,就未必是出自貞觀史臣的虛構。我們認為,這個事件在總體上應該是真實的,但是不排除其中的某些關鍵細節存在增飾的可能。在此僅舉兩例:首先,秦王的“吐血數升”之說就不可能屬實。“吐血”或許是真,但“數升”定屬虛妄。據醫學理論,一個健康成年人體內的血液為3.8~5.6升,人體失血的極限為1.9~2.8升,約占血液總量的50%,超過這個極限就有致命的危險。而李世民的“吐血數升”到底是幾升呢?2升以下不會用“數升”這種說法,所以至少也該在2升以上,很明顯已經突破了失血極限,因此絕不可信。

除了吐血的細節不真實外,另一個細節增飾的例子就是李淵對李世民所說的“建天子旌旗”的話。在太子和秦王水火不容的情況下,李淵讓秦王暫且避居洛陽,以免事態進一步惡化,這是完全可信的,也符合李淵維持平衡的原則,但是讓秦王“建天子旌旗”則顯然屬於誇誕之詞。因為李淵即便不是聖主明君,也斷不是昏庸之輩。作為一個年長的開國之君和成熟的政治家,李淵不會不明白“天無二日、國無二主”的道理,也不會不明白這麽做就意味著分裂和戰爭。

因此,這場毒酒事件總體上應該是真實的,但其中類似於“吐血數升”和“建天子旌旗”這種細節極有可能就是出自貞觀史臣的虛構。之所以做這樣的一些誇誕增飾,其目的無非是表明李世民受迫害的嚴重程度,從而證明其迫不得已自衛反擊的正當性,並且為他日後發動政變、奪取皇位提供更多的合法性。

無論這場詭異的夜宴確切發生在何時,也無論毒酒事件的真實程度有多高,總之,在武德九年六月四日之前,一個有目共睹、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太子和秦王的鬥爭已經走到了你死我亡的地步。那些置身於政治漩渦中的文臣武將們,包括大唐天子李淵,肯定都會為此感到極大的恐慌。

一個相同的疑慮必定會在他們的心中盤旋——

接下來還會發生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