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下毒,李世民吐血(第2/3頁)

也許就是在近臣的如此遊說之下,李淵感到此事非同小可,於是暫時中止了命秦王赴洛陽的計劃。

以上就是毒酒事件及其余波。

許多學者認為夜宴一事疑點太多,不足采信,很可能是出於貞觀史臣的虛構。綜合懷疑論者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當時太子與秦王已成水火不容之勢,雙方劍拔弩張,沖突不斷,怎麽可能聚宴飲酒?

二、即便太子為了謀害秦王而故意設下鴻門宴,可秦王明知太子有不軌意圖,為何還敢去赴宴,並傻乎乎地喝下毒酒?

三、就算秦王去了,酒也喝了,可為何“吐血數升”而不死?莫非堂堂皇太子精心準備的毒藥竟然是假冒偽劣產品?

四、按《通鑒》記載,毒酒事件是在“太白經天”的六月初一之後的,也就是說,此事發生的時間不會早於六月初一。而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六月四日玄武門之變就爆發了,那麽,李世民怎麽可能在中毒吐血的短短三天後就能生龍活虎地發動政變,並力挽強弓射殺太子呢?這實在有些匪夷所思。

既然疑點這麽多,那麽毒酒事件果真是虛構的嗎?

我們的答案是:未必。

上述質疑也並非無懈可擊,值得推敲。由於除了兩《唐書》和《資治通鑒》,沒有更多的史料可資辨別此事的真偽,所以,我們只能從常識和邏輯的角度來進行相關的考察和推論。

第一,中國人最講究面子,即便是在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中,表面上的東西也是要維持的;背地裏越是鬥得不可開交,面子上越是要裝得若無其事,甚至還要比平時顯得更為友善。這在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中屢見不鮮,不足為奇。所以,李建成和李世民在當時的情況下聚宴,就不是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第二,既然已經赴宴,李世民就沒有不喝酒的道理。即便他懷疑李建成會在酒中下毒,那也只是懷疑而已,連兄長請客的酒都不敢喝,豈不是要讓人恥笑?依照李世民倔強而果敢的個性,這頓酒他非喝不可。聯系此前的胡馬事件,以李世民對馬術的精通,他未必看不出李建成給他的是一匹野性未馴的烈馬,但他還是若無其事地騎了上去。由此可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是李世民的一貫性格。

第三,李建成即使是想毒死李世民,估計也不敢讓他死在自己舉辦的酒宴上,因為這無異於明目張膽地謀殺。在當時高祖仍然想把一碗水端平的形勢下,李建成這麽做對自己也是不利的。即使他真殺了李世民,毒死自己親弟弟的罪名也不小。當初他阻止李元吉在齊王府行刺李世民,也是相同的道理。對於在鬥爭中一直占據優勢的李建成來說,應該不至於出此下策。所以,比較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李建成確實下了毒,但不是什麽假冒偽劣產品,而是一種藥性緩慢發作的毒藥,也就是能夠對李世民造成重大內傷但不會令其當場斃命的毒藥。對李建成而言,最好的結果就是讓李世民在中毒的幾天或者一段更長的時期後身亡,這樣一來不但能達到目的,而且能最大程度地洗清嫌疑,至少也能淡化殺人的罪名。而李世民最終之所以安然無恙,或許就是這種緩發型的毒藥在藥性和劑量上比較難以控制,因而未足以令他斃命。

此外,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李世民對這場鴻門宴早已心存警惕,所以只喝了極少量的酒。並且,也有可能事先準備了解藥,中毒之後在第一時間服用,從而極大地減輕了中毒症狀,保住了性命。

第四,這個事件的發生時間真的是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嗎?

其實這一點歷來就遭到普遍懷疑。因為《資治通鑒》把此事放在了“太白經天”之後,所以人們習慣上認為此事是發生在六月初一晚上,但是除了《通鑒》之外,兩《唐書》都沒有記載具體日期。所以我們認為,此事有可能是發生在玄武門之變的半年之前,也就是武德八年的年底。理由有三:

首先,按照兩《唐書》,此事都是直接記載在“楊文幹事件”後面的,並且《舊唐書》正是在毒酒事件敘述完後,才出現“九年,突厥犯邊”等語,而《新唐書》的記載順序也與此相同。這裏關鍵就是“九年”這個時間標志。如果《舊唐書》也認為此事是發生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那麽這個“九年”就應該冠於毒酒事件之前,而不是放在毒酒事件之後。所以,這就讓我們有理由相信:此事極有可能發生在武德九年之前。

其次,按《資治通鑒》記載,從六月初一的“太白經天”到六月四日的玄武門之變,其間連續發生了張亮事件、毒酒事件以及太子和齊王收買、陷害、斥逐、爭奪秦王府文臣武將的一系列事件;而後又是烏城戰報、齊王兼並秦王府將士、昆明池政變未遂等事件,繼而才有秦王府一幹心腹將吏力勸秦王動手的那一幕,最後才是玄武門的流血政變……在短短三四天之內居然發生了這麽多重大事件,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