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戰神

秦瓊是齊州人,父親曾是北齊時期的錄事參軍,在與北周作戰時戰死沙場。此後,秦瓊便與母親相依為命。

秦瓊高大威猛,武藝高強,少年時便以義氣在家鄉著稱。

長大成人後,秦瓊應征入伍,進了來護兒帳中,做了一名普通士兵。是金子總會發光,那場討伐楊玄感的戰役,讓秦瓊像那沙礫中的珍珠一般,發出了耀眼的光,被來護兒發現。戰場上,秦瓊長髯飄飄,威猛彪悍地揮舞著長槍,令敵人膽寒。他氣吞山河的氣勢,讓楊玄感的人馬看到後,竟然掉轉頭逃跑,嘴裏還驚恐地喊著:武瘋子來了!武瘋子來了!

沒錯,只要上了戰場,秦瓊就是一個瘋子,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瘋子。

一個普通士兵能讓敵人如此害怕,來護兒不可能不注意到他。倘若軍中多幾名這樣的武瘋子,何愁打不了勝仗?秦瓊就那麽深深地印在了來護兒的腦海裏。即使戰爭結束後,來護兒也不忘讓副將周法尚將那個“使馬槊的瘋子”給他請來。那時候,來護兒還不知道秦瓊的名字,只記住了秦瓊是使馬槊的。

秦瓊被“請”了過來,在他輕松提著馬槊,健步來到來護兒面前時,來護兒對他的馬槊產生了興趣,那是比他平常看到的,使用的馬槊粗壯幾倍的武器。來護兒伸手去拿馬槊,卻似拿到了千斤重的東西。拿起來都吃力的東西,竟然能在秦瓊手裏如同樹枝,舞起來令人眼花繚亂。

自此,秦瓊這個“小兵”便成了來護兒的寵將,甚至在秦瓊那相依為命的母親去世後,他還派人前去吊孝,引其他將士紛紛議論,說一個普通小兵的母親死了,身為將軍的他怎麽還會派人去吊孝。來護兒說,此人勇悍無比,且聽他老鄉說他自小就講義氣,濟困扶危,這樣有志氣,有氣節的人,以後必定貴不可言,不可小覷!

那時,沒人覺得秦瓊不可小覷,在他們眼裏,他只是個莽漢。可幾年後,他們意識到了來護兒眼光的毒辣,因為當初那個隱在眾多普通士兵中的秦瓊,最後成為了大唐的風雲人物之一,更成為了後人心目中的“門神”之一……

第二十一節 偷襲盧明義老巢

(1)

公元614年12月,隋煬帝派張須陀領兵去下邳統軍剿叛軍。可是,即使張須陀有勇有謀,那不足一萬人的兵卒,又怎麽能與盧明義的十萬大軍抗衡?幾個回合下來,隋軍死傷無數。處於劣勢的張須陀不得不退到盧明義營地七裏外,安營紮寨,等待機會。

張須陀退守,盧明義也不急於“吃”他。對於這一仗,盧明義有種貓逗耗子的心理。反正那隋軍就如掛在他頭上方的一塊鹹肉,何時吃還不一樣?他熬得起。

兩軍對峙,盧明義的起義軍糧草充足,只需耗到隋軍兵困人乏,斷糧斷草他就可以不費一兵一卒,將他們打個落花流水了。對於這囊中之物,他勢在必得,也不急於一時半會兒。與盧明義的勢在必得相比,張須陀可就難過多了,眼看糧草將盡,他們就要成為盧明義案板上的一塊肉了,張須陀即使再想強裝鎮定也裝不下去了。他想撤軍,想跑。

現在不跑,等待何時?三十六計,還是走為上計吧!可盧明義豈肯放他們離開?怎會舍得那掛在頭上方的鹹肉突然消失?

張須陀苦思冥想。

這邊,張須陀焦頭爛額,食不知味,夜不能寐。那邊,盧明義則坐在軍帳中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張須陀那老兒,太自不量力了,和本王作對!哼!不幾日,本王定叫他成那暴曬在烈日下的魚兒,翻不了身!哈哈哈……”

盧明義做著死魚表情,笑得前仰後合。盧明義身邊副將急忙附和道:“無上王說得是!無上王說得是!那張須陀老兒,如今對咱們是吃不下,嚼不爛,咽不下,吐不出啊!”

盧明義自起義起,便自稱“無上王”,想著這次要是大勝張須陀,肯定又要添加不少兵馬,不禁得意起來,搖頭晃腦道:“哼!這次我們就噎死他!那昏君底下的棒槌們,有何能力和本王對峙?快快吩咐下去!好好給本王盯著那老兒,不要讓他跑了!這塊鹹肉,本王非要吃到嘴裏不可!”

副將答應一聲,吩咐下去。盧明義則端起一碗酒,和副將碰了一下後倒進嘴裏,隨後又夾起一塊大肥肉,把嘴塞得滿滿的,痛快地咀嚼著,肉汁順著他的嘴角流了下來。不過,就在他又豪邁地端起一碗酒,準備往嘴裏灌時,有人來報,說張須陀跑了!

“什麽?跑了?往哪裏跑?本王碗裏的大肥肉,怎麽能讓他跑?給本王追!”盧明義將手裏的酒碗高高舉起,狠狠摔在地上。頓時,軍帳裏酒香四溢,香氣飄出帳外,飄向晚風中的天空,彌漫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