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北方政權對察舉制的采用(第4/8頁)

在這種情況之下,不僅中正制與“清途”制成了士族化政策的一部分,而且察舉制與學校制,也不可避免地表現出濃厚的士族化色彩。如太武帝神 四年所征之範陽盧玄、博陵崔綽等30余人,大抵為北方名門郡姓之頭面;而同時州郡所貢之秀孝,自然也是同類人物。《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延興二年詔:

頃者州郡選貢,多不以實,碩人所以窮處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進,豈所謂旌賢樹德者也。今年貢舉,尤為猥濫。自今所遣,皆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

可見孝文帝確定的察舉標準,是“門”與“才”,這與南朝取士“才地俱允”、“人門兼美”之原則,如出一轍。又同書《韓顯宗傳》記其太和中上言:

進賢求才,百王之所先也。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賢良方正之稱。今之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而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敘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是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

由其批評之激烈,正見察舉中士族化傾向之嚴重。

下面我們以秀才為例,略作統計,以印證這一情況。北魏之秀才,我大略考得86例。據《新唐書·柳沖傳》,山東郡姓以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郡姓以韋、裴、柳、薛、楊、杜為首。諸姓之得舉秀才者,依數量之多少,有:河東聞喜裴氏,有裴務、裴美、裴宣、裴延儁、裴景融、裴敬憲、裴佗、裴思齊、裴俠(2)9人;清河崔氏,有崔祖虬、崔相如、崔元獻、崔勵、崔休、崔暹6人;範陽盧氏,有盧誕、盧觀、盧文偉、盧辨、盧叔仁5人;趙郡李氏,有李同軌、李叔胤、李謐、李愔、李普濟5人;河東解柳氏,有柳崇、柳仲起、柳蚪3人;博陵安平崔氏,有崔士元、崔挺、崔殊3人;隴西狄道李氏,有李彥、李琰之、李超3人;太原晉陽王氏,有王寶興、王希雲、王延業3人;滎陽開封鄭氏,有鄭羲、鄭伯猷2人;京兆中山韋氏,有韋駢;河東汾陰薛氏,有薛 駒;弘農華陰楊氏,有楊鈞;京兆杜氏,有杜振。僅僅以上之姓族合計即達43人,占北魏秀才可考者之半數。

其他姓族之舉秀才者,如河間謨邢氏,有邢巒、邢產、邢虬、邢臧4人;勃海脩李氏,有李叔寶、李長仁、李述3人,清河繹幕房氏,有房景先、房亮2人;武功蘇氏,有蘇湛、蘇亮2人;隴西狄道辛氏,有辛祥、辛穆2人;河內溫司馬氏,有司馬澄、司馬祖珍2人;勃海蓚封氏,有封琳;太原晉陽郭氏,有郭祚;安定朝那皇甫氏,有皇甫;北平無終陽氏,有陽藻;西河介休宋氏,有宋世景;中山毋極甄氏,有甄邯。以上23人,又占北魏秀才可考者之四分之一。加上鮮卑貴族之元昭、穆子琳,北魏以姓族舉秀才者占北魏秀才之五分之四。余者,除去一些門第一時難定莫辨者,出自寒微的秀才寥若晨星。北魏由清途入仕者,同時包括鮮卑與漢族姓族;而秀才察舉,則主要是漢族姓族的入仕之途。

北魏秀才之任用可考者約67例,其任官情況大致如下:

中書博士15人,太學博士7人,太常博士1人。據《魏書·官氏志》所載孝文帝太和中第一次《職令》,國子博士(即原中書博士之改稱)在第五品中,太學博士及禮官博士在第六品中。禮官博士疑即太常博士。據太和二十三年復定之《職令》,國子博士在第五品上,太學、太常博士在從第七品。以上除為博士官者,合計23人,占35%,在三分之一以上。

諸府僚佐掾屬,如參軍、主簿,公國郎中令,州別駕、治中、主簿、西曹書佐等,共20人。僚佐掾屬之品秩因府主高下而異,難以一一詳考。就其可知者判斷,大致在五、六、七品左右。此20人占30%左右,不及三分之一。

員外散騎侍郎2人,尚書郎3人,著作佐郎4人,中書議郎2人,奉朝請9人。據太和第一次《職令》,諸官品秩分別為從第四品下,第五品上,第五品上,第五品上,第六品下。據太和二十三年《職令》,尚書郎第六品下,員外散騎侍郎第七品上,秘書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下,奉朝請從第七品下。以上合計共20人,占30%。

此外,還有拜除縣令、大理平、檢校禦史、步兵校尉等官者。大致說來,北魏秀才之任官,在五、六、七品之間。所拜之官,與當時權貴士族之起家官,大致相近。

北魏由秀才一途入仕者,大部分在後來都成了北魏以及東魏北齊和西魏北周的中高級官僚。這裏根據史傳記載,並參考了毛漢光編制的《北魏官吏總表》,略作統計,將北魏秀才在仕途上所達到的最高官品在五品以上者之比例,列表如下以供參考(表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