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變,未必通

眾所周知,戊戌變法與清末新政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前後相繼的兩次重大變革運動,但它們都以失敗而告終。如果說戊戌變法失敗的原因還較為簡單,比較容易理解的話,那麽導致清末新政從發起到走向失敗的原因則就遠為復雜多變,歷史留給這個末代王朝改革成功的幾率相當有限。

大體上,新政過程中存在著戊戌變法時期所沒有的四個問題。這些問題與矛盾只有在改革引發的社會變遷達到了一定程度以後才會顯現出來。

新政面臨的第一個問題,是鼓動政治改革者極力盲目照抄照搬西方政治制度。

在新政過程中,作為清末現代化精英的紳商階層,存在著一種對他們的政治選擇與政治行動具有巨大影響力的心理死角,這就是為了他們能夠迅速參政議政,他們不顧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否適用於中國當時的具體現狀,盲目急躁地把引入與全盤移植這種制度作為解決中國出路問題的工具與方法,其結果必然會出現消化不良與水土不服等種種症狀。

在一個民族面臨危機壓力的情況下,制度主義者的思維方式預設一種良好的政治制度——例如西方憲政制度,可以無條件地適合於所有民族與國家,並且可以產生與西方國家同樣的效能。這種預設會使危機壓力下的變革者順理成章地認為,只要大幅度地快速地移植某種被認為良好的特定的西方制度,就可以使本民族擺脫危機,迅速實現富強。受這種思想理念影響的人們的危機感越是強烈,那麽,他們引入這種制度的要求與渴望也就越為強烈,其變革態度也就變得越為激進,因而也就越發減少理性,而會用慎重的態度去對待。這種情況,可以在清末幾年立憲派掀起越來越激烈的國會請願中看到。這種頗具樂觀色彩的制度主義的思想方法,遠比焦慮型的激進主義更具有民眾影響力,因而更能為社會各個階層,包括官僚階層與體制外的精英人士所接受,這就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清政府改革失敗的宿命。

新政面臨的第二個問題,是改革引發了政府合法性危機。

改革愈深入,原來潛在的各種矛盾就會愈暴露,從而引發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這種危機一方面強化了當權者的變革意識,出於維系王朝統治的本能,他們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為主動積極地推進變革;另一方面,這種危機又使統治者的合法性在知識精英與民眾的心目中產生了動搖,從而會影響到改革的正常推進。

清末新政是一場由傳統專制君主所發動的自上而下的變革運動。如同歷史上所有的變革運動一樣,必須以中央政府的權威合法性資源的相對充實作為成功的基本條件。

但是,自鴉片戰爭以來,連續不斷的喪權、割地、賠款,尤其是庚子事變所導致的空前的民族生存危機,已經從根本上削弱了清政府的權威合法性。

到了20世紀初年,由於庚子事變的巨大國恥,清王朝的統治權威愈來愈受到人們的質疑,其權威合法性資源開始急劇流失,逐漸喪失了對本國臣民的鎮制力。直到此時,清王朝的統治者才真正意識到認真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然而,恰恰由於這個政權在此之時已經沒有足夠的權威資源可以動員民眾,傳統權威已很難成為轉變秩序的支點和力量。清政府權威合法性資源的急劇衰落,對於清王朝推行前所未有的新改革無疑產生了很大的破壞性作用。

正是因為清政權陷入合法性危機,這就會迫使清朝的最高統治者,以過去前所未有的決心和迫切心情,希望通過加速變革來恢復它在臣民心目中原來享有的絕對權威地位,力求以改革的實效來贏得民眾的信任與擁護。單就這一點而論,清末政府合法性危機的形成,對於驅使傳統專制政權從保守轉向變革,未嘗不是一個積極的因素。可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面臨的問題太多,非借以時日,慢工出細活,不足以出成績。用大步躍進的方式、一籃子工程等,不僅不能成事,實際上消極影響更大。

但不幸的是,政府權威合法性資源的喪失,對於一個充滿焦慮的統治者來說,其推進改革失敗的概率遠遠更大更多。那就是:(1)要冒欲速則不達的風險;(2)在這場前無古人的政治動員與政治整合實踐中,統治者沒有能力全面挑起這副重擔。因為在此時,他們已經缺乏足夠威信、能力和命令的貫徹能力來動員社會各種資源,整合社會並控制改革的進程。這往往意味著,越是陷入危機的泥潭,他們就越會被深重的內外危機感所引發的焦灼心態所驅使,去從事遠遠超出自己能力與客觀條件所許可的大幅度的、高難度的變革。這往往意味著各種從未經過實驗的新舉措會連番出台,以至於饑不擇食,從而違背欲速則不達的常理,形成難以控制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