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前期中央與地方之博弈(第2/2頁)

(二)與台灣鄭氏集團的博弈

平定三藩之後,清廷立即轉入了收復台灣,消滅鄭氏集團割據勢力的鬥爭。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荷蘭侵占台灣,建立殖民統治。康熙元年(166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侵略者,收復了台灣,對中國歷史作出了偉大的貢獻。然而,隨著清王朝統一事業的發展,自比琉球、朝鮮,堅持不雉發、不登岸的鄭氏集團武裝,已經蛻變成為分裂國家統一的地方割據勢力。三藩叛亂,鄭成功之子鄭經作為支持者和參加者,一度猖獗海上,並且占據了泉州、漳州、惠州、潮州等地,“殺掠所至,十室九匱”,使廣大人民深受其害。康熙皇帝決意消除沿海戰患,消滅這一不服從中央政府管轄的地方割據勢力。康熙二十年(1681年),在三藩叛亂即將平定之時,康熙帝便命吏、兵二部從速制定進軍台灣方略。經過一年多的充分準備,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福建水師提督施瑯率軍2萬多人,戰艦300余只,進軍台灣,消滅了鄭氏集團勢力,重新統一了台灣。台灣統一以後,康熙皇帝在台灣設置一府三縣,隸福建省管轄。自此,台灣完全處於清王朝中央政府的統一管轄之下。這對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無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台灣統一以後,在免受外敵侵擾的條件下,也促進了海島的經濟與文化的發展。

平定三藩與收復台灣,標志著清王朝的統治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如果說在這以前,清朝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是放在用武力消除敵對勢力、確保新政權的鞏固和穩定上面的話,那麽接著面臨的問題就是要采取更多的經濟、政治手段,來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發展社會經濟,保證大清王朝江山的長治久安了。經過康、雍、乾、嘉四朝的中央集權,直到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前夕,可以說中央對地方擁有絕對的發號施令的權力,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也長期處於基本穩定運行的狀態之中。


[1] 《清史稿》卷474,列傳261,吳三桂傳,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標點本,第1967頁。

[2] 《清史列傳》卷8,王熙傳,國史館編,王鐘翰點校,中華書局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