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變局前之政治秩序(第3/3頁)

由此可見,清政府表面上擁有崇高的政治權威和強大的行政權力,但實際上缺乏動員全社會的能力。在鄉村,家族是社會的基礎,一般人的主要活動都以家族或村落為中心,家族或村落以外的事務除少數儒家士紳參與外,多數人並不關心。因此,中國社會的基層很難形成一個政治共同體,人們對於家族或村落的忠誠要遠遠高於對國家的忠誠。實際上,僅僅除了稅收和治安的需要外,清政府一般不過多幹預鄉村事務,而是提倡無為而治。當時政府對鄉村的實際控制能力,遠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強大。至於地方士紳,他們雖然信奉儒家倡導的“天下一家”的政治思想,但是在家族與國家之間,前者對他們更為重要。先修身齊家,然後才談治國平天下。地方士紳與政府在地方的合作並不是無條件的,如果政府變得腐敗無能,家族或地方利益受不到保護,這時士紳就會同政府產生分離,甚至成為政府的反對力量,使政府在地方的權力失落,中央權威這時就會受到地方勢力的挑戰。

到鴉片戰爭前夕,清王朝的政治權威已經具有了三個十分明顯的特點:第一,清軍入關後依靠軍事力量和通過吸收前朝經驗而建立起來的政治秩序已經為國人所普遍接受。在這一政治秩序中,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中央保持著高度的集權統治。第二,由於鄉村基層政權控制在家族勢力和地方士紳手中,清朝的政治權力受到很大的限制,缺乏全社會的動員和現代政治所應擁有的合法性基礎。家族勢力和地方士紳與清政府的有條件合作(即優先確保家族或地方的利益)是中央權威不受地方勢力挑戰的前提。第三,軍隊尤其是八旗軍的存在和保持既有的戰鬥力,是清王朝賴以強固皇權和維系社會安定的命脈所系。如果這種號稱經制之師的軍隊出現問題,一旦遇到風吹草動清政府的政治權威就會被打破,政治、社會危機就會爆發。


[1] 《清史稿》卷130,志105,兵1,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標點本,第924頁。

[2] 《論語·顏淵篇》。

[3] 《論語·為政篇》。

[4] 《論語·八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