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 境(第3/4頁)

21

在這類祭典歡娛的場合常有人伺機行騙偷搶,因為這類活動所費不貲,人潮擁擠,若想維持秩序,有時還會以意外收場。中元鬼節原是最莊嚴的盛會,1836年的中元節,在廣州城西郊一處村莊,有當地商人和富戶籌了七千兩銀子之多,在廟前廣場搭建竹席涼棚,施放焰口。知縣下令修了兩條通往廟會的路,彼此平行,一條供男子行走,另一條供婦人行走。結果有兩個年輕人扮成婦人,想走婦人專道行搶,但是扮相露了餡,立遭拘捕,並“迫令示眾”。22

1836年,二十二歲的洪火秀夾雜在生員之中,走在貢院附近布政使衙署外的大街,有兩個人引起他的注意。一個是廣州人,像是給另外一個漢語講得結結巴巴的洋人做翻譯。這洋人穿戴奇特,洪火秀後來想起,他穿一件似乎是前明式樣的“寬袖短袍”,頭發則是“在頭頂結成一束”。此人透過翻譯給旁觀的人“算命”,雖然並沒人要他這麽做。他對洪火秀說道:“你將位居至尊,但傷感致病,須忌之。”23

第二天,洪火秀又見到這兩人站在龍藏街上,比他們昨天站的地方還南面一點,但更靠近貢院。這次他們沒說話,但其中一人遞給洪火秀一本書。洪火秀接了過來。這本書是梁發的《勸世良言》。24

洪火秀對這洋人的描述不清不楚,用語也不著邊際。但種種跡象說明這洋人就是史蒂文斯,他剛從那趟路途最長的沿海之行回廣州沒幾個月。1836年初春,史蒂文斯除保有“美國海員友好協會”牧師的正式頭銜之外,又擔任“中國傳教團”牧師的新職。他的友人說“散發《聖經》和小冊子”此時成了史蒂文斯最熱衷的事25。史蒂文斯在中國雖然已有好幾年,但他還是需要翻譯,他覺得漢語實在是太難了。他不久前才寫道,對學習漢語一事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認為不可能學通漢語;另一種看法較新,認為學漢語易如學拉丁文或希臘文。吾人不取極端,但吾人承認偏於前者”26。史蒂文斯死後,有個在廣州與他很近的人寫道,史蒂文斯雖“在學習漢語方面造詣頗深”,但實情是,“他的進步主要在於準確,而不以速度見長”。只有純正的語言在這個背景下才有用。想用商人和水手的那種洋涇浜英語去傳播上帝福音,幾乎是不可能的。27

廣州城城門雄偉,戍守兵丁身穿紅黃相間的上衣,前胸後背寫著大大的“勇”字,他們看似勇敢,實則懶散,賄賂也是家常便飯。史蒂文斯在廣州城邊上住了很久,對此當然是心知肚明28。而且,他最近從沿海之行對北方人和南方人之間的差異有所體會,他覺得北方人“多疑矜持”,相較之下,他所接觸的南方人“易於結交”,還有點“痞”氣29

洪火秀對那洋人身邊翻譯的描述也是同樣含糊。我們知道,這人不可能是梁發,因為梁發因違禁散發基督教小冊子一度遭官府拘捕,已在一年前離開廣州。雖然廣州的洋人將他保出獄,但他覺得他不能再冒身家性命之險,於是遷到較為安全的麻六甲(即馬六甲)去了。梁發以前曾與屈昂一道向趕考生員散發過小冊子,但那人也不是屈昂。屈昂的仇家向官府告發他,說他與洋人過從甚密,之後也被迫逃離廣州藏匿30。那人也不可能是梁發或屈昂的兒子,因為梁發的兒子已逃到新加坡,而屈昂的兒子則頂替父親,關在牢裏。我們頂多只能從一個住在廣州的英國人在這年春天寫的一封信來推斷此人身份,他在這封信裏提到,所有曾與梁發在一起的華人基督徒都散了,“只有一人除外,此人有些文學底子,校對了我們付印的許多小冊子,作了些潤色”。31如果這個中國人真有膽陪一個洋人進廣州城裏傳播福音,他也未必會將此事形諸文字,公之於世。史蒂文斯也沒有記下此事或與別人談起。1836年年底,史蒂文斯在前往新加坡途中,突然頭痛欲裂,高燒不退,群醫束手無策。不到三周便蒙主寵召,得年三十四歲。32

就洪秀全記憶所及,他當時沒有細讀梁發這套小冊子,只是“草覽其目錄”33。洪秀全到底讀到了什麽?他並未明言。但是小冊的目錄有他的姓。“洪”這個字在小冊子的第四篇第四條裏非常醒目,說“洪”水摧毀了世上一切生靈。這一段不斷重復這個駭人聽聞的訊息,並說這浩劫是由創造萬物的“爺火華”的意旨。中間這個“火”字又與洪秀全原名“火秀”相同,所以洪秀全與上帝之名有相同之處。小冊子裏有“洪水”,又有“火焰”。而“洪秀全”的名字居然這兩種東西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