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的死鹿、蔓草和愛情評傅漢思《梅花與宮闈佳麗》(第3/3頁)

這首詩的口吻一般認為是一位女子,理雅各、魏理、龐德都是這麽處理的,而傅漢思則認為更像是一位男子,所以他用“there is a beautiful woman”來翻譯“有美一人”,同時在注釋中說,也可以翻譯成“there is a good-looking fellow”。確實,這首詩中的人物關系不像《野有死麕》中那麽清晰。“適我願兮”、“與子偕臧”可以出於男子之口,也可以出於女子之口;或者前一章出自男子,後一章出自女子(依聞一多說)。如果認定這後一章或全詩出自女子之口,那麽她對於愛情以及親密接觸的大膽追求在《詩經》中大可名列第一。

其實,《野有死麕》中那位女子也並不是那麽矜持的。聞一多先生在解釋“帨”字時指出:“《禮記·內則篇》曰:‘女子生,設帨於門右。’蓋帨所以象征女性,故設帨以紀念女子之生。《詩》言‘無感我帨兮’,亦以此物之具有象征意義,故視同神聖,而戒人之犯之也。雖然,詩人之義,微而隱,蔽之即所以彰之,又焉知戒之非即所以勸之哉?”(《詩經通義》)按照聞先生的解釋,則姑娘不但對於小夥子的動手動腳豈但沒有生氣,反而內心十分高興,甚至希望他采取更進一步的行動。《詩經》時代的婦女還帶有初民剛健質樸的特色,比較大膽和直接,根本不像後來的婦女那樣羞澀和做作。

朱熹《詩集傳》解釋“誘”字時說:“吉士以白茅包其死麕,而誘懷春之女也。”這兩位青年男女交往的細節朱熹沒有提到,事情恐怕不是吉士(他應當是一位獵手)把那只死麕扛到該少女家門上打算送她,而是把那獵獲物留在野外,空著手跑來,引誘這位姑娘跟他一起到野外去把那只死麕烤熟一道享用——林庚先生釋“白茅包之”的“包”為“炮”,並進而說“白茅包之”乃是一種“原始火食方法”,其遺意見於後來的“叫花雞”。(《讀詩劄記二則》)此說甚有意趣。據此可以推知,小夥子與姑娘見面的地點應該是在姑娘家門口,而不是在野外——如果是在《鄭風·野有蔓草》中所寫的野外,這位姑娘或許也會表現得更為熱情奔放吧。

照這樣看來,《野有死麕》一首最好從第一章《人與自然》中挪出,改入第五章《愛情詩》,與同為“賦”體的《野有蔓草》並列。多麽美好的野外啊。

原載《讀書》2012年第2期